我歪在辦公室的椅子裡,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偵探》雜誌。正看到羅素·丹瑟爾的一篇私家偵探,門開了,羅素·丹瑟爾走了進來。生活中時常有巧合出現。幾個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爾斯案件”(卡丁和尼克爾斯案件:比爾·普洛奇尼另一本“無名偵探”係列《迷宮》(Labyrinth)中的情節。)之後,我就認識到了這一點。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現時還是會嚇人一跳。我張開嘴,合上,眨了眨眼,隨即站起身。來人關上了門。“嗨,偵探先生。”他招呼道,隨即越過屏風,邊走邊好奇地打量著四處散落的紙板箱,然後撲通一聲把手提箱扔在為來訪者準備的椅子上,“還記得我嗎?”“還記得你嗎?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寫的一篇呢。”“開玩笑吧?”“絕對不是。”我把雜誌遞給他看,“雷克斯·漢尼根係列中的一篇。”丹瑟爾瞟了一眼內頁插圖上的標題,向來帶著冷笑的嘴角彎出了嘲諷意味更濃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驚現熱血犯罪。’那個年代,可恨的編輯都喜歡玩文字遊戲——越糟糕的越好。”我答道:“標題也許很糟糕,但故事還是不錯的。”說話間我們握了握手。“隨你怎麼說。過了這麼多年,我一個字也不記得了。”“你從來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嗎?”“我從來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寫過的東西。”他說,“而且,我所有的都被那場大火燒了,記得嗎?”我記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離海岸一百英裡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樹灣的村莊。一位名叫朱迪絲·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蹤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總是不見蹤影,所以她懷疑他在和彆的女人約會。佩奇把我帶到了柏樹灣,在那裡我陷入了一起凶險可怕的三重謀殺案。這起謀殺案涉及往昔歲月中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以及丹瑟爾二十年前寫的一本平裝版懸疑。儘管丹瑟爾沒做錯任何事情,那本卻差點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懷抱美女、暢飲美酒慶賀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濱小木屋裡,那他必死無疑,因為那晚有人縱火燒了小木屋。“你沒有重新補上自己損失的那些書籍雜誌嗎?”我問他。“沒有。”“為什麼?”“太麻煩了。”他說,“我以前總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場大火之後,就有點興趣索然。”他聳了聳肩,“寫出早期作品的那個家夥已經死了,不會回來了。”還是那個老丹瑟爾,我心想。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滿自嘲,還有些自暴自棄。他曾經非常用心。讀一讀五十年代之前的漢尼根係列故事,你就能看出這一點,看出他曾經多麼才華橫溢、前途無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輩子那麼久。在那之後發生了種種隻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讓他變得越來越糟。如果說他現在還對什麼事情用心的話,可能就是金錢和美酒。現在他看起來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說明他午飯時喝了酒,也許下午茶時也喝了酒。他的麵容帶著所有喝過酒的標記:鼻頭和臉頰泛紅,膚色灰白,灰藍色的眼珠充滿疲憊,眼白上遍布血絲。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頭發也變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歲,而他看起來的的確確就是這個年紀——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個艱辛、不快的年頭。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臉上。丹瑟爾衝我撇了撇嘴,毫無幽默感地笑道:“可憐的老家夥,是吧?”“我說這話了嗎?”“你不必說出來。”他又聳了聳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將要成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徹頭徹尾的酒鬼、改過自新的酒鬼,總之是其中一種。全都是酒鬼,我們他媽的每個人都是。”對此我無從評價,於是問道:“最近你的日子不好過?”“沒有比這更難過的了。五個月來我沒賺到一分錢,或者說四個月來我幾乎沒寫出任何東西。不是因為我寫不出東西,而是因為我賣不出任何東西。”“為什麼這樣?”“市場緊縮。從上到下,競爭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這樣的老一代碼字工都被擠出來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斷出版,但要麼是簽約的大部頭垃圾,要麼是批發商生產的東西,要麼是出版社雇用文人寫的俗套作品。現在我沒機會進到那些出版社。平裝書編輯全都是二十五歲左右的英語文學專業畢業生,上班前從來沒看過一本該死的平裝版。他們構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體,隻用那些正奮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經紀人現在正跟其中一個談——驚心動魄的成人西部係列,要價三千塊。但不會有這種好事。”“那你現在靠什麼過活?”“殘羹冷炙,老兄。我三個月前從自家公寓搬出去了,搬到了一位女士家。”“住在柏樹灣?”“離那裡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彆有錢。如果我不能賺點錢回去的話,遲早她會把我掃地出門。”我什麼也沒說。他點起一根煙,把火柴頭扔進垃圾簍,環顧四周,然後說道:“看起來你好像也不怎麼寬裕。”“嗯,不過我還沒到餓肚子的地步。”“那這些箱子是怎麼回事?”“我下星期搬家——不是被攆走的。”“找到了更好的地方?”“是的,稍微好一點點。”“不錯,”他說,“這地方看起來真像四十年代偵探中的場景,你知道嗎?也許就是漢尼根裡的:破破爛爛的辦公室,牆上滿是汙漬,私家偵探坐在屋裡等客戶上門。你不會碰巧也在辦公室藏著瓶酒吧?”“沒有。”我說。“太糟糕了。”“的確。”我開始覺得有點不自在,我猜這也在我臉上顯現了出來。丹瑟爾又衝我嘲諷地一笑。“彆擔心,我大老遠過來不是對你冷嘲熱諷的。”他說,“我還沒走投無路到這種地步,不管怎麼說,尚且沒到這地步。”“過來打個招呼,嗯?”“不。我是來市裡參加一個會議。”“什麼會?”“通俗(通俗(pulp),二十世紀初期美國湧現出大批用廉價紙張製作而成的雜誌,內容多為偵探、驚悚、西部、神秘、科幻等,被稱為“通俗雜誌”(pulp magazine)。同時還出版了大量廉價平裝版。因價格低廉,內容通俗,這些被稱為“通俗”(pulp)。)大會,還能是什麼?”“哦?”“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這麼喜歡通俗的人居然不知道?”“前幾個星期我特彆忙,”我說,“跟我說說是怎麼回事。聽起來很有意思。”“不是特彆有意思。一群通俗收藏者和通俗迷湊到了一起,決定召開一次大會,如果第一屆花錢不太多的話,以後將會每年舉辦一屆。你知道這種大會:座談、講座、出售二手通俗、賣書、小孩子跑來跑去問你要簽名。十幾年前,我認識的一個家夥拽著我去參加過一場科幻大會。真他媽的無聊,不過我猜有些人非常喜歡這種活動。”“那你為什麼來參加這次大會?”“因為他們付錢給我。”丹瑟爾說,“他們管這個叫車馬費。錢不多,但是足夠我來這裡待三天。此外,這也算是一場聚會。”“聚會?”“你有沒有聽過‘通俗幫’?”“沒聽說過。這是什麼組織?”“四十年代在紐約成立的通俗作家私人俱樂部。隻有我們這些寫通俗或從事與通俗相關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實就是找個借口每月聚一兩次,最關鍵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時間大概總共有十二個人。其中有些人已經過世了——如今隻剩下八個。”“這八個人都來參加這次通俗大會嗎?”“對,”丹瑟爾說,“彆問我勞埃德·安德伍德——他是這次大會組委會的頭兒——是怎麼把我們這些人挖出來的,反正他的確把我們都找到了。”“有我認識的人嗎?”“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薩斯、沃爾多·拉姆齊、吉姆·博安農、伊萬·韋德和西比爾·韋德夫婦、弗蘭克·科洛德尼。”這些名字我都知道。這個名單相當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頂級通俗作家,而第六個人,弗蘭克·科洛德尼,則是行動出版社著名的通俗編輯。我問道:“他們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亞吧?”“不是。大會組織者給大夥出飛機票,博安農從丹佛來,普拉科薩斯從紐約來,科洛德尼從亞利桑那來。我們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大會什麼時候開始?”“明天正式開始。不過今晚會在酒店舉行一場見麵會,針對通俗幫和部分大會組織者。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可以帶你去。”“我有興趣。哪家酒店?”“歐陸酒店。”“你住在酒店裡?”“對。我住六一七室。”“大會開幾天?”“開到周六。”丹瑟爾在身上那件皺巴巴的運動外套裡摸索了一陣,掏出一本土黃色的宣傳冊,用廉價紙張印製而成,與大會非常契合。“這是他們給我寄的會議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談時間和討論內容。”“謝謝。我等會兒看。”他把煙頭按滅在桌上我為客戶準備的煙灰缸裡,隨即又點起一根。我看著他,沒有一絲嫉妒。我戒煙差不多兩年了,因為我的肺部出現了病變。雖然最後檢查出來是良性的——目前為止是良性的,但此後我便對香煙失去了興趣。沉默持續了十幾秒。隨後,丹瑟爾煩躁地揮了揮手,看起來非常苦惱的樣子:“啊,見鬼,我這是在給你出難題。我不是僅僅因為開會才來拜訪的,還有其他事。”“啊哈。”我說。“你應該猜得出我有事找你。”“我猜是這樣。”“你沒猜出多少,對吧?”“我猜是關於我和漢尼根。”我說。這話引得他低聲輕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隻想請你幫個忙。”“什麼忙?”“幫我打探點事兒。”“什麼事?”“發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沒錢付給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裡了,我可以把你介紹給大家,讓你有機會跟我、跟其他煩人的老家夥們一起聊聊通俗九九藏書網。”“告訴我發生了什麼古怪的事情。”“我不僅能告訴你,”他說,“還可以展示給你看。”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開鎖,取出一個白色大號信封。“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我取出信封,拿出裡麵的東西:一份手稿複印件,四十頁厚。看得出來,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遠,頁邊打卷,字跡模糊不清。第一頁的正中間寫著標題:《迷霧》。左上角沒寫作者姓名,也沒有地址,紙上其他地方也沒寫。“一部中篇。”丹瑟爾說,“場景設定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格蘭。心理懸疑,寫得不算太差勁。你記不記得一九五二年好萊塢出了一部大製作電影,《燈光下的罪惡》?”“有點印象。”“呢,那部電影的編劇叫做羅斯·泰勒·克勞福德。大家都認為那是個原創劇本,而不是根據其他體裁的作品改編而成。可是,那部電影的情節和這篇故事的情節一模一樣,隻是標題和人物姓名不同。”“剽竊?”“看起來好像是這樣。”丹瑟爾從手提箱裡拿出另一樣東西——這次是一張白紙——然後遞給我,“這張紙是跟手稿一起寄過來的,”他說,“這是一封信,按商務格式打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打印機,收信人是丹瑟爾。信是這麼寫的。”隨信附上一份名為《迷霧》的原創手稿,這篇為我所有。此外,我有證據證明你就是那個剽竊者,當年以羅斯·泰勒·克勞福德的身份將這篇以《燈光下的罪惡》之名賣給了好萊塢。帶上五千美元去參加舊金山的通俗大會。隻要小麵額的現鈔。到那裡我會跟你聯係。如果你不帶錢,我就會告訴你的經紀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個剽竊者。我還會告訴製作《燈光下的罪惡》的電影公司,並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給報社。沒有署名,不管是手寫的還是打印的都沒有。我抬起頭,丹瑟爾問道:“怎麼樣?”“我的問題是,”我說,“你是不是羅斯·泰勒·克勞福德?”他大聲吸了口氣:“上帝啊,不是。我倒希望是。不管她是誰,她可賺得盆滿缽盈。”“那為什麼要敲詐你?”“你能告訴我為什麼嗎?這就是我找你去打探這件事的原因。”“也許不是敲詐。”我說,“也許是某人想開個玩笑。”“我覺得不像。我可不認識這麼聰明,或者說聰明過頭的家夥。有可能是大會搞出來的媒體噱頭,但我今天早上跟勞埃德·安德伍德還有其他幾個人聊過了,他們都說完全不知道這回事。我覺得他們沒有撒謊。”“為什麼你覺得這可能是個媒體噱頭?沒人知道你會不會把這件事說出去。而且,像這樣的一件事是不會把公眾的注意力吸引到通俗大會上的。”“如果是像這樣的五件小事呢?”“什麼?”“我跟通俗幫的其他人說了這事。”丹瑟爾說,“看來我不過是眾人中的一個而已。他們每個人都收到了一份《迷霧》的複印件,還有一封敲詐信,跟我的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