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人進球,球員耐心的傳遞,快用光24秒庫科奇接球跳投不中,奧尼爾搶到後場籃板球傳給了郭旭。
不用教練叫暫停調整,湖人球員就自發的打起了對陣馬刺時的戰術。
郭旭控球到前場,霍裡拉到中路三分線外給他掩護,創造擋拆錯位進攻機會。奧尼爾在右側低位站定,科比、萊德爾分彆在右側70度和左側底角,陣型完全拉開,可打三角進攻。
郭旭持球突右路吸引了庫科奇換防,球傳到中路,艾弗森追防郭旭把霍裡空了出來。
霍裡接球出手速度很快,沒浪費機會,球空心入網!22比22。
艾弗森追防控衛時負責掩護的大個子會有個接球出手的機會,霍裡最適合乾這活。
霍裡的整體投籃命中率很低,隻有不到40%,實際上他效率還可以,所有出手都是接球中遠距離投籃,在這個年代,他35%的三分命中率在大個子中稱得上優秀。
而且霍裡是個很無私的團隊球員,從來不亂打,更不占用球權,巔峰的95-96賽季,他在火箭隊場均打37.1分鐘才出手10.3次,這兩個賽季打20分鐘場均出手不到5次。湖人三叉戟最需要這種人當隊友。
76人進攻,麥基持球突破造成了萊德爾犯規,兩罰全中。22比24。
死球期間,傑克遜又換人調整,布萊恩肖出場替下了防守端心不在焉的萊德爾。這場比賽,傑克遜不打算再讓萊德爾出場了。
雖然萊德爾在加盟湖人時信誓旦旦的說要重新做人,但他一次次讓所有人失望,不但沒有成為萊斯的代替者,連合格的替補都快算不上了。現在有郭旭在,湖人不上萊德爾也能保證替補進攻,他不上防守會好一點。
76人一邊,托德-馬克洛奇出場換下了特伊隆-希爾。
特伊隆身高206CM,體重109公斤,單防很難限製奧尼爾。托德身高213CM,體重127公斤,是個重型藍領內線,上場抗一會兒,防不住就砍鯊。
比賽繼續,郭旭和霍裡拉開了空間,科比跑位到左側背身接球,單挑191CM的斯諾轉身跳投球進。24比24。
76人進攻,艾弗森單挑郭旭,胯下運球給左手,左肩輕晃,接著往右路變向,第一次郭旭跟上了,艾佛森持球後撤,同一個動作又做了一遍,第二次變向郭旭橫移慢了半拍,兩人拉開了一個身位。
艾弗森不等湖人側翼上來補防,急停跳投。他出手速度非常快,沒跳到最高點球就投向籃筐,郭旭起跳慢了一點,封眼無效。24比26。
艾佛森在新秀賽季使用是的標準跳投姿勢,跳到最高點抖腕出手。但隨著76隊進攻端對他的依賴和對手的嚴防包夾,他不再有從容的出手空間,逐漸將投籃手型改成了不規範的超快速起手式,本賽季他為了出手速度已經完全放棄了正統打法。
他的投籃類似低手推射,弧線極高,還經常加上各種難度MAX的橫向漂移,配合著快如閃電的急停急起,用極其詭異的節奏變化躲避對手的封蓋。
這種進攻打法缺乏正規的投籃動作指引,出手後沒有任何跟隨動作,全靠艾佛森柔和的手感保證命中率。漸漸的他連空位投籃和罰球都養成了這種詭異的推射習慣,所以他投一些簡單的空位反而不怎麼穩定。
NBA現役沒有第二個人能像艾弗森一樣麵對包夾在對方禁區殺進殺出,從容出手,他在76人能保證四成命中率已經不低了,看了比賽會覺得他是天才。
現在的郭旭個人能力無法和艾弗森相比,單挑尚可,遇到包夾就隻能傳球為主。
湖人進攻,郭旭吸引防守傳給科比,科比吊給奧尼爾。奧尼爾低位背打二年級菜鳥托德,轉身拋投打板命中。26比26。
76人進攻,艾弗森連續胯下運球變向,靠速度擺脫了郭旭,然後一頭紮入了人堆。
郭旭進聯盟以來算得上順風順水,雖然進攻端發揮不是很穩定,但防麵框突破一直不錯,對手打他一般靠身高優勢跳投,他被人過著玩這還是第一次。如果沒有隊友幫忙包夾,艾弗森單挑他不知道能得多少分。
禁區被湖人球員堵死了,艾弗森被迫分球到外圍,斯諾空位中投偏出了籃筐。
76人隊的藍領球員防守端有多出色,進攻端就有多糟糕,命中率感人。如果艾弗森身邊是一群3D球員的話,對手就沒那麼容易包夾他了。
可惜隻要教練拉裡-布朗在,76人就不可能有3D球員,他們訓練時都很少練三分。
用三分投的少來形容拉裡布朗的球隊不合適,說不投才對。他嚴格要求每一個隊員,誰要是一場比賽三分出手超過五次,那就像是布朗的殺父仇人一樣,必須死。
艾弗森新秀賽季場均三分出手6次,命中2球,這時他整體投籃命中率雖然隻有41.6%,得分效率卻高過現在,他喜歡投三分。然後布朗加入了76人,艾弗森第二賽季的三分出手次數驟降到2.9次,整體投籃命中率上升到46.1%,開始突破為主。
艾弗森後來一身傷,和布朗要求他的打法是有直接關係的,一個身高183CM都有點水分,體重75公斤的人每場在禁區內殺個七進七出,被高大對手撞翻數次,除非是機器人,否則都得一身傷。
1995-96賽季,約翰-盧卡斯做76人教練時,76人全隊場均投17.5次三分;96-97賽季,約翰-戴維斯執教,全隊場均出手16.5次三分;97-98布朗接手76人,全隊三分出手9.9次;98-99賽季降低到了7.4次;上賽季7.8次。
在布朗對76人完成改造後,他們三分投的比爵士隊還少,兩次聯盟倒數第一。布朗限製艾弗森投三分,新秀賽季之後,艾弗森再也沒有主練過三分球。
艾弗森骨子裡是渴望投三分球的,去年明星周末他還參加了三分遠投大賽。比賽中,他發揮失準卻仍能笑對觀眾。
好吧,這不是失準,他隻得6分,就是去玩的。
艾弗森拿球投籃很彆扭,找不到節奏,最後時間用光了,他球都沒有投完,經常練三分的投手不可能出現這種低級失誤。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布朗害了艾弗森,如果艾弗森一直練三分,以他柔和的手感準頭絕對差不了。如果他是以三分線外過人投三分,後撤步三分的進攻方式為主,郭旭用距離一步半的防守方式對上他肯定倒大黴……
這隻是假設,艾弗森已經走上了一條精神無敵、效率奇低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