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神人也(1 / 1)

李陽回到丞相府時,天色也已接近黃昏了。

蒙毅和馮劫等人拿著已經修編好的律法竹卷,早就在議事廳中等候著,見到李陽回來了,蒙毅趕緊道:“中丞大人,這是我等按照您的要求,重新修編的兩百條律法,您看看合適否?”

“嗯,好,本府看看先!”

李陽看到案上堆著的一摞竹卷,很是高興,然後一卷一卷拿起查閱。

這一次,李陽倒是十分的滿意,雖然重新修編後的律法依舊比後世的律法嚴苛了許多,但放在這個年代卻已經算是比較寬鬆的律法了。

李陽也知道,律法嚴也有嚴的好處,一味的放鬆,在這個時代反而弊大於利。畢竟如今這個世道連溫飽都還尚不能解決,若是律法太過寬鬆了,難免有些人就會為了錢財米糧而以身犯法。

比如,搶劫,舊秦律是斬立決。而修改後的律法,則變成了搶劫錢財,數額微者,處監禁或徭役三至七年,數額大者,處監禁或徭役七至十五年,亦或死刑。

又比如,差務延誤,舊秦律是斬立決加連坐。而修改後的律法,則變成差令延誤,後果微者,杖則三十,後果重者,處監禁或徭役一至七年。

又比如,軍務延誤,舊秦律也是斬立決加連坐。而修改後的律法,則變成了後果輕則處監禁或徭役三至十年,後果重則死刑。

這樣一來,所有罪行,都有了一個分級,也不用所有人跟著連坐,以罪行帶來的後果輕重,來定罪量刑,這也就正符合了李陽想要的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的要求。

李陽可是記得,劉邦之所以會造反,就是因為譴送役夫延期未至,知道就算繼續送過去也是一死,而且所有人包括那些役夫也會一起連坐,所以他們才乾脆躲進了芒碭山去的。

還有陳勝與吳廣,因為下雨,所帶領的征兵隊伍無法如期所至,害怕受到秦朝軍法處罰,於是他們這支九百人的隊伍在蘄縣大澤鄉起事,於是天下響應,直接把秦朝給推翻了。

如此種種,皆是因為大秦舊律法的連坐法,及缺失定罪量刑的分級所造成的。

而按如今修改後的律法,取消了連坐,而且還實行按行為後果來定罪量刑的方法,那麼就算陳勝和吳廣要反,他底下的那九百名兄弟也不可能會跟著,畢竟誤期的罪責是帶隊的,下邊的人充其量也是個輕罪,不至於逼到一起造反的地步。說不定,就算陳勝、吳廣要造反,下邊的幾百名兄弟反而會綁了他們二人去領功哩。

“好,不錯,蒙大人這次修編的律法,與本府之初意不謀而合了。輕罪輕罰,重罪重罰,新秦律就當如此啊!”李陽連續看完了蒙毅他們修編的兩百條刑法,甚是滿意,不由讚道。

他是真的沒有想到,蒙毅會這麼快就領悟到了此次律法變革的真意,心中感到十分的驚喜。

廷尉署的官員一聽,大鬆了口氣,蒙毅也很高興,道:“這都是因為大人那句‘不是做了傷天害理之事,就該留條活路’,下官才終於有了定罪量刑的大致方向,既然大人覺得如此量刑合適,那我等就按此標準,修編其餘舊律了。”

“好,那辛苦蒙大人及諸位大人了。”李陽點點頭,很高興,看來這律法修編的事已經有了一個統一的思想了,這可是非常之難得啊。

“大人,那禦史台修改的這些《行政法》呢?”馮劫迫不及待的問道。

李陽又拿起修編的《行政法》查閱了起來,接著眉頭就皺起來了。

“大人,可有什麼問題?”馮劫見到李陽的表情,不由感到了不妙。

果然,李陽看不下去了,把竹卷往案桌上一丟,道:“馮大人啊,你們這《行政法》修的不行呀,《行政法》是為了規範各級官府及官員的律法,你們隻給貪墨、造反、懶政、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行為定罪,這……這和廷尉署他們編的《刑法》有何不同?你們要編的可是《行政法》!”

“這……這個,我們是按照舊的監察律法來修改的,大人說要將舊法放寬,所以……”馮劫有些迷茫了。

李陽歎了口氣:“馮大人,《行政法》與《刑法》的區彆是,《行政法》是規範官府及官員的行為,限製他們的權利,除了《行政法》裡寫了的能做,其它的一概都不能做。而《刑法》恰恰相反,是除了律法中寫了的不能做,其它的都能做。不知馮大人可懂了?”

“除了《行政法》裡寫了的能做,其它的一概都不能做……”

馮劫念叨了一句,接著雙眼一亮,立即就被這句話給點醒了。

以往都是彈劾官員不作為、犯法、貪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政務誤期、政務出錯等行為,換句話說,就是以往的監察之法,其實就和李陽口中所說的《刑法》是一樣的性質,就是除了不能犯哪幾條罪,其它事便任他們所為。

隻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這兩者可是區彆太大了!

身為負責監察百官之責的禦史大夫,乾的就是監察百官之事,自然一想就能明白這兩者之間於權力的規範和限製的作用之大,這是完全將官員的權力給劃了一個圈,一切職責範圍之外的事,都將受到限製。

明白《行政法》的真意後,馮劫頓時就有了一種撥雲見日,眼前一亮的感覺,同時心中極為的震驚。

他是真的沒有想到,李陽居然可以想出這麼一個完美的監察之法。特彆是對監察之法與刑律之間的區彆含義,分析的更是標新立意,讓人茅塞頓開、醍醐灌頂。

天才!簡直就是神人啊!

馮劫佩服的那是整個人差點都跪下了,皇帝廢分封,設郡縣,朝中設三公、九卿、禦史、廷尉等製度,這一切都是為了中央集權,控製天下各級官府及官員,防止官員權力泛濫、防止各地官員獨自坐大,失去管控,而李陽的這套《行政法》的要意,可不就是完美的將各地官府官員的權力給牢牢限製麼?

如此完美的權力製約之策,李陽竟然輕輕鬆鬆就想出來了,馮劫簡直不敢相信。

此策,可不是僅僅要懂得權力的製衡之術,就能想出來的。李斯精於權術,可是能想出如此完美的權力製約之策嗎?

而自己身為禦史大夫,掌監察百官之責,也一樣想不出如此完全的權力製約之策。

李中丞,真是神人也!

馮劫在心中讚歎之餘,他甚至還在想,李陽當日在麒麟殿自稱是神仙弟子一事,會不會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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