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艾澤大陸當做一款冒險遊戲, 那麼對於伊凡來說,格瑪鎮就是友好的新手村,而達瓦城就是他要經曆的第一個新手任務。
達瓦城是距離留波森林最近的大城市, 這裡商貿還算發達, 當然更發達的,是它的傭兵產業鏈。留波森林很危險, 但危險也意味著機遇和金錢。
人類天生就喜歡征服危險,冒險是刻在艾澤大陸人血液裡的基因,相較於冷清的格瑪鎮,達瓦城不僅規模宏大,城裡的人精神麵貌也完全不一樣。
伊凡對眼前的信息完全應接不暇,幾天前, 他還在驚歎卡特的馬車是貴族才能乘坐的,而現在,他也發現這輛馬車其實非常樸素。
就在進城的時候,他見到了真正的貴族馬車, 它甚至不是在陸地上行走的,四匹雪白的天馬拉著鑲著各色寶石的車架, 陽光下是難以描述的光彩奪目。
這才是真正的貴族馬車啊, 如果他不是離開了格瑪鎮,恐怕一輩子都見不到這樣的場景。
伊凡心緒激動, 哪怕進了城許久, 他也依舊難以平複,也是因為這個, 他才會沒注意到,被人一下子撞到在地。
“該死的賤民,還不快滾!”
賤民?他才不是賤民!伊凡憤怒地爬起來, 他才這麼小一個,怎麼可能會把人撞疼,這些人為什麼如此不講道理?他的胳膊好疼,會不會又骨折了?
眼淚不爭氣地在眼眶裡打轉,伊凡吸了吸鼻子,有些不知所措地站起來,然而他太小了,根本無法逃開這個大塊頭的視線。
“喂,小子,你家大人呢!弄臟了我的鞋子——”
譚昭就轉個身的功夫,小家夥就丟了,他扭頭去找,就看到小家夥哭唧唧地被人刁難:“找我什麼事?欺負小孩子,你的本事可真厲害。”
這大漢見是個清瘦的年輕人,長得倒是跟貴族人家的小少爺似的,可惜穿的衣服古裡古怪,他上下將人打量了一番:“欺負小孩子?分明就是他弄臟了我的鞋,既然你是這小孩的親人,賠錢吧,我也不多要,十個銀幣,這事就了了。”
這小傑克又在訛人了,周遭有認識此人的紛紛搖頭,但礙於小傑克的武力值,大家也都不敢吱聲,隻快步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伊凡瞪大了眼睛:“十個銀幣?”這是訛錢吧?
就連譚昭都有些驚訝此人的獅子大開口,他忍不住看了一眼這人腳上的鞋子:“什麼鞋子啊,值十個銀幣,這麼值錢你應該供奉在家裡,穿在腳上不覺得硌腳嗎?”
“你個鄉巴佬,你懂什麼!這是加持了風係魔法的戰靴!十個銀幣,都是我可憐你們的窮酸了!”
譚昭乜了人一眼,用靈力檢查了一下伊凡的手臂,這才露出了一個同情的表情。
“你這什麼表情?”
“當然是同情你啊,加持了風係魔法的戰靴,被我家小孩一碰就壞了,你這難道不是買到了假貨嗎?”
壯漢:……媽的!這人到底在裝什麼,居然還跟他講起了道理!
他氣得揮起拳頭就要揍人,小傑克從小長在這條街上,他天生力氣大,有傭兵路過見到他,說他是天生的劍士,可惜他沒錢上劍士學校,耽誤到現在,也就隻能靠力氣欺負欺負過路人了。
“你他媽——”
小傑克愣住了,他甚至不敢再動一下拳頭,因為就在他拳頭的十公分處,出現了一根黑色的魔法棒。
“我怎麼樣?”譚昭拿著魔法棒(從卡特那裡搶來的),虛張聲勢道,“你考慮好,毆打一個魔法師的代價了嗎?”
艸啊,你是魔法師你不早說!你碰瓷呢!你魔法師的徽章呢!為什麼不好好的彆在胸前!釣魚執法要不得好不好!
於是,可憐的小傑克不僅沒有訛到十個銀幣,甚至還因為對魔法師不敬,付出了五個銀幣的小孩醫藥費。
偷偷圍觀的過路人:……大快人心了朋友們。
然而小伊凡卻很疑惑,他的記性很好,所以他準確地記得譚叔叔應該是個劍士,而剛才那根魔法棒,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是屬於壞人卡特的吧?!
小伊凡大為不解,但五個銀幣哎,這就是買一車草藥都夠了,他傻了才去戳穿譚叔叔。
“對不起,我應該好好走路的。”
譚昭將魔法棒收起來:“你確實錯了,但並不是因為這個。小伊凡,你還小,當你麵對比你強大的敵人時,適當的示弱、逃避,並不是一件令人羞恥的事情。”
“可是……”他很難受,他不喜歡這種被人居高臨下的感覺。
譚昭將小孩單手抱起來:“沒有人,是從小就強大的,伊凡,你今年才六歲,不要給自己設太多的規矩條款,被人欺負並不丟臉,那隻能證明彆人的品行低劣。”
譚非子雖然很非,但眼睛卻很明亮,小伊凡身上確實有些小毛病,但孩子還小,要是不聽話,社會總會教會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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