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這個兄弟我曾見過的

華夏自古以來,對於城市裡有活力的社會組織團體及其成員,有著非常精確的描述和區分。

家裡有點閒錢,手裡拿著刀劍四處晃蕩不乾正事的,叫做遊俠。

本地土著,愛欺負人的,叫做地痞,挨欺負的,叫做破落戶。

會兩手功夫,喜歡往身上刺青抹油,好勇鬥狠,能登台賣藝的叫做青皮。

沒有戶籍,沒有教養,毫無廉恥的,叫做流氓。

吃光,用光,典當光,工資日結第二天啥都剩不下的,叫做三光碼子。

不好好讀書工作,追求標新立異,招貓逗狗的,叫做古惑仔。

乾啥啥不行,吃啥啥沒夠,能過一天算一天的,叫做混混。

這些牛鬼蛇神加在一起,學名叫做社會閒散人員,當然可以自己吹牛逼說是江湖人。

江湖人也分三六九等,小混混是裡麵最底層的角色。

小混混的混,是混吃等死的混。彆說什麽燒殺搶掠了,打架都得講規矩,提前約定好雙方不能帶兵刃,不能下死手。打完架甚至還得給街坊老少爺們賠禮道歉,清掃街道,不敢跟彆人添麻煩。

雖然說平時上不得台麵,讓人看不起,可也不是沒有好處。

好處就是天塌下來有高個兒頂著,砸不到他們身上。

明國初年,天門市第一次掃黑除惡,所有過去囂張跋扈的黑惡勢力,幫派社團都被一掃而空。

年底第二輪掃黑除惡,又有一大批城狐社鼠被清除乾淨,順帶手還拯救了大批的失足婦女。

王雲霄他們老老實實地上學去了,屁事沒有。

按照油條的說法,過去這條街上都是風月場所,到晚上那叫一個燈紅酒綠,燕舞鶯歌。原來這櫥窗裡哪有什麽木頭模特,都是珠圓玉潤的漂亮小姐姐,一個個能歌善舞,多才多藝……

「你來過?」

「我都是聽彆人說的!」

就算還有漏網的小姐姐,那也不可能白天出來營業,現在街道兩邊都是整改過後重新開張的正經店鋪。

街上還有各種江湖藝人,賣水果香菸小冰棍的,說書唱戲打把勢的,非常熱鬨。

王雲霄遊遊逛逛,一直玩到晌午,找了個背陰的地方,和油條一起蹲在牆根下,掏出窩頭開始啃。

剛啃了沒兩口,就聽到身後有腳步聲接近。

王雲霄給油條使了個眼色,把鐵片小刀捏在手裡。

可對方似乎並無歹意,離老遠就喊了一聲:「元宵!」

王雲霄回頭,就看見身後站著一個瘦猴一樣的男人。

要說這人瘦到什麽程度,那粗看上去就像是腦瓜子下麵插了一根筷子似的,全身上下都是皮包骨頭,風一吹都能飛起來的那種。這人一副嬉皮笑臉的樣子,眉目之間透著幾分猥瑣。

王雲霄看向油條,油條搖了搖頭。

油條都不認識,那就說明不是什麽熟人。

「我呀!驢二啊!」

看王雲霄一臉茫然,那人也不生氣,嘻嘻哈哈湊過來,看了一眼王雲霄手裡的窩頭,頓時眉頭一皺,撇嘴道:「怎麽還吃這個呢,走,二哥帶你下館子去!」

不是你誰啊?

王雲霄沒動地方,雙手抱了抱拳,試探著問道:「我看大哥您有點眼生,不太敢認……」

驢二沒好氣道:「這才幾年不見,就不認識我了?我呀!當初孟老瞎子娶姨太太置辦酒席,咱倆坐一桌,晚上還一起打牌來著,伱都忘了?」

王雲霄心說那我能記住才有鬼了!

油條在他耳邊小聲說道:「孟老瞎子是當初咱們那片兒的大混混,我記得好像是有這事兒。」

他隻是說有這事兒,但卻不認識這個人,這種八竿子都打不著的關係也能套近乎,臉皮厚度得跟鍋底有得一拚。

王雲霄可不覺得自己現在這身份地位,能值得這種人請自己吃飯。

不過俗話說得好,光腳不怕穿鞋的,不吃白不吃。

我一個大老爺們怕什麽,怕你割腎麽?

想清楚這個道理,王雲霄當即便笑道:「得罪得罪,怪我眼拙,真沒認出二哥來。」

驢二撇嘴道:「噫,這讀了兩年書,有文化了,說話就是不一樣啊。走走走,邊走邊說!」

這人顯然也是個混混,嘴上說著請客吃飯,那也不可能去吃街上掛幌的館子。仨人兜兜轉轉,穿街過巷,找了一家小門小戶的驢肉火燒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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