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對米莉表示了感謝,才一起出了警局。
警局會給他們三天時間,來處理完一切瑣事,之後就要正式上班。
因為重案組實在太忙,一旦正式工作,那再想處理瑣事就會很麻煩,因此才會給他們如此寬鬆的時間。
兩人也不耽擱,開著車一下午就逛了七八個候選地點,最後還是選擇距離西區警局不遠不近的二套一公寓。
這裡最大的好處是清淨,周圍沒有巨大的車流和人群來往,一條小街也是在公寓的背麵,顯得很是安靜。
公寓略顯老舊,但還算整潔,兩間臥室很小,也就十平米的樣子。客廳也不大,二十平米左右,總體加起來才五十多平米。
不過,價格不算高,兩人合租下來還算便宜。
簽下了租賃合同,兩人就算正式入住了這裡,路克兩人才從車裡搬東西。
後備箱和後排座都是滿滿的東西,其中大部分都是賽琳娜的。
路克有點不明白,來了重案組估計每天都得穿正式服裝,賽琳娜帶這麼多衣物鞋子乾嘛?
賽琳娜對於這種愚蠢的問題隻能翻白眼:“拜托,我們進了重案組,大多數時候,我們辦案並不需要穿警服的,OK?那我為什麼不能穿的漂亮一點,我又不會穿個熱褲吊帶去上班。”
路克無言以對。
他自己就帶了幾套簡單的換洗衣物過來,加起來就一個行李箱。
賽琳娜足足五個,據說還是她好不容易才縮減到的規模,最早可是有八個箱子,裡麵估計大部分都是她的漂亮衣服。
搬完東西,路克兩人也沒心情立刻出門,直接打電話叫外賣。
吃完了這頓快餐,兩人休息了片刻,才再次出門去了超市。
那公寓裡隻有很基本的幾樣電器,而各種小零碎還是要自己買。
路克需要的東西不算很多,但賽琳娜缺的東西就多了。
一邊買東西,賽琳娜一邊滿臉肉疼地看著那些貨物上的價簽:“就這一下,我一個星期的薪水就沒了。”
路克隻能嗬嗬。
他總不能說自己買單吧?
他要敢這樣說,賽琳娜絕對會以為他是想要勾搭她,還是正式交往的那種。
不然,人家女孩子買日用品你買單乾嘛?
看見沒,購物車裡連女士創可貼都有,除了男朋友和老公,有幾個男人會幫女人買這種單的?
回去後,兩人也沒有再繼續收拾,隻是把各自的東西拿回房間,就各自洗漱睡下。
第二天一早,兩人按時上班。
到了局裡,重案組的大廳裡已經有幾位警探在了,有早到的,也有昨夜熬通宵的。
看見兩人進來,隻有兩個人對他們點頭表示打招呼。
距離上班還有半小時,伯裡克也來了。
看見兩人早到,精神飽滿,他心中還是滿意的。
以小見大,這兩位至少不是那種特立獨行的刺頭,這種情況在越有本事的人身上就越明顯。
象他組裡的幾個老油條,那除了警察的底線,其它細小條規根本就懶得遵守。
當然,這也和重案組的工作有關,經常忙起來幾天幾夜不休息,也沒法和普通警察一樣準點上下班。
他對兩人招招手,把兩人叫到辦公室。
進去了他也不廢話,他比任何一個手下都忙,在桌上找了片刻,拿出一份卷宗扔給路克:“這個案子歸你們了,有進展就向我彙報,有解決不了的事再來找我。有問題沒?”
賽琳娜還想去看那卷宗,路克卻隻是微笑著道:“是,伯裡克長官。”
伯裡克一擺手:“既然在我手下做事,就和其它人一樣,叫我頭兒。去忙吧!”
路克應了聲是,就走了出去,賽琳娜也有樣學樣,應了一聲跟著出去。
伯裡克心中嗬嗬:果然,年齡小的這個才是頭,年齡大了五歲的這個女的其實是個輔助。
不過,這樣也很正常。
相比之下,搭檔之中男性更適合主導,女性更適合輔助,畢竟女性有很多先天優劣勢,在對外交流溝通上很占便宜,在近身戰鬥和威懾力上卻不足。
嗯……不過那小子似乎太麵嫩了,有點唬不住人吧?伯裡克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但隨即就放棄了深思。
他是組長,不是保姆,這種問題隻能自己解決,解決不了那當什麼重案組警探。
路克兩人回到自己的辦公桌,打開卷宗後,路克坐著,賽琳娜就湊到了他身旁,做在扶手上,歪著腦袋一起看。
西區107a街道39號的公寓樓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女性。
案子是昨天接到的,還就是路克兩人來報道的時間。
重案組人力一直緊張,有了兩個新來的手下,伯裡克也不去打擾其它人辦案,直接就把這案子交到兩人手上。
路克隨手抓起襯衣套上,遮住了身上的槍套:“走吧,去現場看看。”
屍檢報告就彆等了,這種大城市的鑒證科都很忙,一個案子沒人催,拖個一兩個月出結果很正常,半年一年後再出報告也不稀奇。
什麼?電視上不是這樣演的?
不好意思,現實裡美國警察依靠鑒證科破獲的案子還不到5%。
大多數時候,依然是警察做事,鑒證科隻是給案件提供證據支持的。
大多數案子如果警方一段時間找不到嫌疑人,那就隻能將其歸入陳年舊案中。
等到哪一天,罪犯再次犯案後再交代出之前犯下的案子,這種陳年舊案才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路克兩人去了車庫,開上了一輛警局配車。
重案組的成員有這個待遇,但路克兩人現在還沒被伯裡克接受,不能明目張膽把這車挪作私用,偶爾開開回家無所謂,天天那樣乾會被投訴的。
兩人上車,花了四十多分鐘,才到了107a街道39號。
進去時,兩人都在注意周邊環境,雖然未必對對案情有幫助,但警察查案就是海底撈針,很多時候一個無意注意到的細節就可能是破案的關鍵。
這裡是一棟老式的公寓樓,修建時間起碼超過三十年,斑駁的牆體,老舊的門窗都說明這裡不是什麼有錢人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