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6章三十年河東之美國紐約版(1更)(1 / 1)

這個黑人嚇得手一抖,手裡的撬棍當啷一聲掉在地上,渾身緊繃地轉過身來,滿臉尷尬和緊張:“不,不用了。”

等到看清兩人掛在胸前的警徽,他更是緊張:“啊,我尿急,等下再聊。”說著一溜煙地跑了。

路克和賽琳娜也懶得去抓他。

洛杉磯這種小偷小摸一大堆,路克要不是看在順路,說兩句就能賺個十點經驗積分的份上,都不會來管這事。

嚇跑了這個沒偷到東西,反而丟失了撬棍一根的蠢賊,路克本來想走。

但控製在普通狀態的靈敏嗅覺依然比常人敏銳很多,突然就發現了一點有意思的東西。

他瞅著這輛車,突然開口問賽琳娜:“卷宗裡說,剛才那個詹姆森的車牌沒?”

賽琳娜掏出卷宗找了下:“嗯,沒錯,就在這個車牌。”

路克從自己衣兜裡掏出詹姆森的那張名片,照著上麵的號碼撥了過去:“詹姆森先生嗎?我們剛才在外麵,剛好遇見有人在撬你的車。”

不到兩分鐘,詹姆森就怒氣衝天地出來了:“該死,洛杉磯這是怎麼了?難道是地獄降臨人間了嗎?”

看到路克兩人,他倒沒對兩人發飆。

他不是白癡,重案組的警探職位不算高,卻不是普通警察能比的,典型的職位低權力大。

而且,重案組其實不用管盜竊案,想不甩他隻看心情。

路克隻是點頭示意:“詹姆森先生,這是你的車嗎?”

詹姆森掏出一把電子鑰匙,按動了解鎖,這輛車立刻啾啾地響了兩聲。

路克:“能請你打開後備箱麼?剛才那個小偷似乎就在撬那裡。”

詹姆森覺得有點奇怪,但還是照做。

後備箱打開後,路克看著裡麵的東西,麵色揶揄:“詹姆森先生,這個好像是酒店娛樂場所提供的牛皮紙袋?看看這厚度,該不會就是你丟失的兩萬現金吧?”

詹姆森難以置信,一把抓起那個牛皮紙袋,把裡麵的東西往後備箱裡一倒。

兩疊美刀就滑落了出來。

處於捆紮好的狀態的鈔票,加上上麵的麵額,路克覺得隻要不是裡麵某疊被抽了幾張,應該是那兩萬美刀沒跑了。

路克看著在那裡一邊檢查現金,一邊滿臉嗶了狗表情的詹姆森,笑道:“詹姆森先生,看來你可以打電話去撤銷報案了,對吧?”

詹姆森懊惱:“可我真的被人打了,然後搶走了錢啊。我怎麼知道他會把錢扔進我的後備箱?”

說到這裡,他突然明白過來:“不對。他蒙著我的頭,就是不讓我看見他把錢扔進後備箱?還是怕我看見他的臉?他這純粹是想報複我!”

路克兩人心中也認同這推測。

除非詹姆森先生吃撐了,或者喝醉了,自導自演報假警,否則這很可能就是一次小報複,而不是搶劫。

兩萬現金在眼前都不拿走,這私人恩怨的可能性。

打了詹姆森卻又沒傷,那這恩怨估計不大,純粹是惡心這家夥。

這案子就算找到人,都很難定罪,畢竟詹姆森既沒損失錢,也驗不出傷。

兩人也沒耽擱的意思,隻是提醒詹姆森趕快把車開進酒店裡。

鬼知道這個二百五有錢人是怎麼想的,酒店的停車場不停,把車扔外麵,還拿著現金來開車,活該他被人收拾。

不過,以路克的推測,這家夥怕是要拿現金去裝比揮霍的。

除了犯罪分子,美國人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沒有收大筆現金的習慣。

另外就是某些場所不適合刷卡消費,會留下消費記錄,某些特殊行業的服務人員就喜歡收現金。

心中給這個詹姆森貼上個花花公子的標簽,兩人開車出發。

賽琳娜嘿嘿笑著:“這家夥家裡開了個報社,雖然是紐約的,但局裡也不想被紐約的報紙批評治安不好,所以才把這案子扔我們這裡來了。話說,我們這也算半天破案吧?”

路克莞爾:“至於嗎?紐約的報紙說風涼話就說唄,哪位大佬如此愛惜名聲?”

賽琳娜抬手指著他:“你說話小心點!”

路克:“啊?”

“因為,這位大佬就是布拉德局長,我們頭兒的頭兒的頭兒。”賽琳娜說到。

看著路克一臉囧樣,她大笑起來。

笑夠了,她才解釋道:“艾爾莎那裡來的獨家消息,布拉德局長是被人從紐約擠走,然後才來我們洛杉磯的。當時布拉德局長從紐約離開時,就發誓有一天要重回那裡。”

路克滿臉苦笑:這算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

賽琳娜看著他的表情,補充道:“而且,我估摸著大老板當時那口氣,應該是要那邊求著他回去。”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之美國紐約版?路克心中立刻浮現出這個念頭,旋即失笑起來。

布拉德局長大人可不是什麼少年,更從來沒窮過,在洛杉磯警局也算是一方大佬。

洛杉磯西區警局局長這位置,最多算是他人生中的一個小低穀罷了。

拋開對大佬人生經曆的議論,兩人開車回警局。

路克沒對賽琳娜說,他其實知道是誰收拾了詹姆森。

某個不怎麼靠譜的“最強殺手”的氣味,就在那袋子錢上。

以路克接觸過那家夥的經曆來看,那位還真就乾得出這種事。

不為錢,隻為自己開心。

就是不知道,詹姆森是怎麼惹到了那位“最強殺手”。

但那位的底線還在,沒拿刀把詹姆森砍成幾塊,或許是這場私人恩怨不太嚴重?

回到警局,路克去把兩件銀行劫案帶凶殺案的屍體和證物都看了一遍。

被敲碎了後腦勺的家夥也就罷了,但那個被繩索吊死的劫匪卻讓他有點發現。

看著吊死這家夥的繩結,路克摩挲著下巴:“這手法,有點眼熟啊。”

實際上這不是單單眼熟的問題。

這個繩結手法,高度類似那位副導演兼作家兼編劇托特-維斯的繩技。

路克甚至都能大致想像出這個繩結是如何飛過空中,套進這個劫匪脖子,然後將其吊起的情形。

托特-維斯那家夥早就飛進大卡車輪胎下,涼得妥妥的。

這案子當然不可能是死人做的,隻可能是某個精通繩技的家夥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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