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章三觀不合,一槍來個腦震蕩(2更)(1 / 1)

夜裡十點,路克和賽琳娜穿上了特製的隱身戰服,從地下通道中離開了家。

兩人首先去了馬特馬律師的家。

賽琳娜沒有進去,路克直接翻窗進屋,看著縮在牆角滿臉頹色的馬特,就歎了口氣:“又被人揍了?”

馬特動了動身體,旋即放鬆下來:“puncher?(拳擊手)”

路克嗯了一聲:“怎麼回事?”

最近克林頓區還算風平浪靜,除了昨晚弗蘭克-卡斯特血洗愛爾蘭團夥和追殺去醫院外,手合會、金並都沒了動靜。

可以說,馬律師的老對手都被路克給暫時打跑了,他怎麼會一副被人虐菜了的感覺?

馬特搖晃著頭,勉強站起身來,路克就發現這家夥走路都偏偏倒倒,像是失去了平衡感似的。

他走過去拎起馬特,放到了沙發上,看著鏡片上的檢測信息,問到:“腦震蕩?”

馬特:“算是吧。昨晚出去,遇見了一個人,挨了一槍。”

路克皺眉:“誰乾的?”

馬特:“殺了愛爾蘭團夥的那個人,昨晚我在大都會醫院附近綴上了他,結果打了一場,最後他給我腦門上來了一槍。”

路克麵色古怪,這答案有點出乎意料之外:“那你怎麼沒死?”

馬特苦笑:“他應該不是想殺人,隻是想讓我沒法糾纏他吧。”

“對你腦門開槍,隻是為了阻止你跟蹤?”路克有點汗:羅伯特這老戰友脾氣似乎真不太好,真不擔心打爆了馬律師的頭?

馬特:“他知道我的頭盔是防彈的。不然擊倒我後,隨便補一槍就能打死我,但他沒有,直接就走了。”

路克無語片刻,才問道:“那你找他乾嘛?”

馬特:“他這樣亂來,會破壞這裡剛開始好轉的治安,其它地方的人也會認為地獄廚房還是那個混亂又充滿暴力的地方,我不能讓他肆意妄為。而且他的手段太暴力,我不覺得這樣大肆殺戮是正確的做法,那些販子也有該有改過的機會。”

聽到這裡,路克就明白了,這是一種理念衝突。

在這一點上,他其實是和弗蘭克-卡斯特一路的。

但好在馬特並不知道路克用其他馬甲都做過什麼,否則這位怕是要苦口婆心地扭轉某人的觀念。

路克也沒有任何興趣去說服馬特。

人生理念這種東西,說不值錢那就狗屁不是,很多人能為了錢,做出一切突破底線的壞事。

說不值錢,那卻能讓兩個沒有利益衝突的人成為死敵,即便他們都不算壞人。

所以路克才搞出了如此多的馬甲,並且各不相關。

像蝙蝠俠應該比較容易得到馬特的認可,而V則更容易得到達蒙父女的友誼。

這些實力遠超常人的超級英雄,都有著自己驕傲與三觀,很難勉強自己去接受背道而馳的理念。

路克從來就是個實用主義者。

他才不在乎這些人的理念,他的三觀更傾向於正常人——大壞蛋死了活該,小壞蛋死了算他們倒黴,普通人和好人可以適當幫忙。

僅此而已。

他遵守很多規則,卻不會拘泥與法律。

因為他有一個遠比普通法律更直達內心的監督者——係統。

很多英雄不敢隨意殺人,是怕自己失控。

路克不會。

他最近甚至推測出,係統對宿主的行為判定,很可能是基於宿主自身的想法。

像一個正常執行公務的警員攻擊路克,被他反擊打死對方這種情況。

如果這情形是路克主觀刻意去製造,那扣分是必然的。

雖然他還沒被扣過,但很早前他想過這種可能時,係統就隱隱給出一種警示。

而如果路克戰鬥時,射出的流彈恰巧擊中了一名警員,那係統則不會扣分。

因為,他沒有主觀傷害警員的想法。

簡而言之,係統的扣分標準無關法律,隻看路克的本心。

係統本身則隻是一個程序,隻講邏輯和規則。

而玩弄法律,逃脫罪責,在美國隻要有錢就行了。

玩弄和他靈魂聯係在一起的係統,那真的太難。

路克更沒興趣琢磨這種麻煩的事,畢竟他也沒想過濫殺無辜。

因此他對上馬特沒有任何心理弱勢,隻是將其當成一個好人而已。

沉吟片刻,他搖頭道:“這事比你想象中複雜,你好好養傷吧。”

馬特默不吭聲。

路克感受到他的情緒,乾脆不再多說什麼了。

他自己也是個固執的人,雖然能讓他表現出這一點的事不多。

但固執起來,彆人說什麼都沒用。

馬特在某些事上的固執,並不比他弱,多說無益。

很快,路克就離開了馬特的家。

他也隻是順路過來看看,確保馬特不會重傷死掉。

現在馬特隻是腦震蕩,以他的恢複力三五天就能完全康複,沒什麼好擔心的。

走出馬特的房門後,他的身影就變成了透明扭曲影子。

飛躍過幾棟樓,他和賽琳娜會合,兩人在夜裡的克林頓區穿梭著。

……

尋找弗蘭克-卡斯特的過程,並不順利。

路克兩人連續兩晚在那些團夥附近查找,卻沒有發現弗蘭克的蹤跡。

第三天晚上開始,路克就自行出門,沒有再拖著賽琳娜一起。

賽琳娜不是他,不可能每天隻睡兩小時,她還需要進行各種訓練增強自身實力,最好隔兩三天才出去一次。

獨自出門時,路克沒有再穿戰甲,隻是偽裝外形,開著租來的車慢慢轉悠。

他搜索弗蘭克,並不需要太快的速度。

適當放緩速度,他利用靈敏嗅覺和初級聲波能力,或許能發現更多線索。

搜索範圍也從一開始的克林頓區,轉移向北邊的上城區,由南向北延伸向哈萊姆區、東哈萊姆、曼哈頓商城、華盛頓高地,再在這一圈來回轉悠。

偷竊搶劫這種事,在夜裡的紐約很常見。

搶劫夜歸路人和二十四小時小超市,更是很多小混混的日常操作。

晚上遇見點小打小鬨的偷竊搶劫,他順手就扔一個或幾個小鋼球過去。

這玩意兒在不殺人的情況下,比槍和飛刀都好用,甚至能用出一些折射技巧,在那些小混混的視線外就擊倒他們。

這樣路克就不顯山不露水,做好事人影都不留,經驗積分卻一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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