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付出了勞動,怎麼會沒工錢?我可不苛待身邊的小丫鬟。”
從這一天開始,原主就在這個女人身邊打雜,很感激女人給她一份工作,她做什麼都是儘心儘力。
女人唱歌很好聽,空閒的時候,還教她兩句。她的嗓子條件不錯,後來女人乾脆收她為學生,每天教她唱歌。
吳鳳知道原主去給仙樂斯的姑娘當丫鬟,其實是很生氣的。後來問過隻是打雜,又加上賭債催得緊,這才作罷,但每次對原主都是千叮萬囑。
吳鳳基本上是這樣說的:“大丫啊,你做活兒可以,可千萬彆學裡麵那些人。要是你敢學壞了,我保準打斷你的腿,以後都彆進這個門。”
“你知道裡麵的都是什麼人嗎?全都是下賤貨,不乾淨的,那一雙手,不知道多少人摸過,臟得很。你現在還小,等你到十三歲,也算個大姑娘了,到時候彆去那地方做事了。娘會托人給你說親事,女兒家,還是得有個好歸宿才行。”
時間總是在眨眼間就過去了,原主幫那女人打雜一晃就是五年。從八歲到十三歲,這期間,她跟著女人看到了許多,同時對吳鳳的話產生懷疑。
她覺得那女人不壞,而且對方真的沒有和吳鳳說的那樣不乾淨,就算那個女人背後有個大老板,她也不覺得對方不好。
每一個人的背後,都有一個不為人知的故事,通過與女人接觸,她才知道那女人曾經也是個大戶人家的小姐,隻是因為一些原因,不得不到仙樂斯當歌女。
但她到十三歲的這一年,她還是聽吳鳳的,和女人說明自己的情況,要聽娘的,不能在她身邊侍奉了。
女人倒是笑了笑,好像早有預料:“我不留你,雖然你是個好苗子。但這地方,不是個好地方,沒有幾個人能獨善其身,自然能離開,當然是好的。小丫頭,我有時候真羨慕你。”
原主沒有聽懂這話,隻覺得這個漂亮女人是好的,和其他的不一樣。
“去吧,離開這個混雜的地方,回歸你的平靜。我交給你的本事,我倒是希望你一輩子都用不著。”
女人給了原主一筆錢,打發她離去了。
誰也沒有預料到,在原主十五歲那年,她回歸仙樂斯,成了這裡的一名歌女。
優美的歌上,秀麗的容貌,很快成為仙樂斯炙手可熱的人物。
她之所以回來,一是因為要賭債的又來了,如果不給,他們會砍斷自己父親唐春翔的一隻手掌。
第二個是,弟弟妹妹都到了上學的年紀,吳鳳很希望家裡能供一個孩子上學,每天接了無數的活計,都累病了。
所以,她回到了仙樂斯當歌女,拒絕了吳鳳給她安排的親事。
吳鳳當時還在病重中,根本不知道這些。僅僅靠大哥的苦力,根本還不了債,幾個弟弟妹妹還小,都幫不上忙。
賺錢之後,她將家中賭債還清,還把弟弟妹妹送上學堂,將母親送去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