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卷 把無恥進行到底 第五回黃門主(1 / 1)

蜀山 流浪的蛤蟆 1004 字 1個月前

蜀山裡,給玩家兩個飛劍裝備欄,是為了一個給玩家馭劍飛行,一個讓玩家來殺敵。

但是例如我這樣的高手,都習慣了來回切換飛劍的狀態,兩口飛劍同時應用。該躲閃的時候,召回飛劍,沒有危險的時候,不妨減緩速度,用禦氣術飛行。空出兩口飛劍殺敵。

精金指環能裝備飛劍,但是跟自帶的飛劍欄,有個很大的不同,就是裝在精金指環裡的飛劍,隻能用來禦敵斬鬼,沒有切換到禦劍飛行的選項。而且精金指環,也隻能降低,裝備它裡麵的飛劍等級要求。

我身上裝備的是青索,跟玄金遁水鉤。平時都是這兩口飛劍,切換了駕馭飛空。

這次把玄金遁水鉤使用了出來,就隻能駕馭了青索飛行。其實玄金遁水鉤這口神兵,屬姓非常不錯,四口十階仙劍,它的速度僅次於青索,當然……由於我從未駕馭過天都明河飛行,這兩口飛劍的速度我還未有體驗。

數據上,天都、明河的速度,分彆是6900~7800,5500~8450比青索的5900~8600遜色了一籌。但是蜀山裡凡是配套的雙劍,都可以合壁。要是這兩口飛劍合壁之後,速度再上一級,我在蜀山裡也不怕誰了。隻可以,想要發揮天都,明河,到這個威力,我必須得把等級修煉上去,真正的裝備到身上才成。

“他喵個大熊貓的,我要是能變身成滄水猿,使用玄冥一氣無相坤載雷網威力定然更大,隻可惜滄水猿沒法使用青城劍訣,等若封了天都、明河兩口仙劍,得不償失。”

在太古金符的增幅下,玄金遁水鉤化做了九口,八伏金曦劍虹再次展威。我跟月朧兒分彆從兩個方向,殺入了第三魔域的包圍圈。黃門主看到我們兩個,立刻率領手下,瘋狂往外突圍。第三魔域的四大堂主,雖然也是高手,但是一時措手不及。分配兵力出緩慢了點。當我跟月朧兒會合之後,就立刻從第三魔域的陣勢中間直直的殺了過去。

燈無極看到這樣,心中盤算,知道攔我跟月朧兒不住,乾脆放棄,禦劍直奔黃門主那邊,並且著急手下,一層一層的來圍我跟月朧兒。

“隻要殺了黃門主掉級,我們這次就算完成目的。大家不用管那邊的兩個。”

在這種口號下,本來還想招攬黃門主的,第三魔域四大堂主,也就放棄了在這個構思,隻要把黃門主殺的掉幾次級彆,他就再也沒法,站在高手玩家之列。沒有了絕對實力,他有對門下比較刻薄,想要再組織黃爪門,隻怕服他的也少。

“月朧兒,他們似乎不怕我們突圍,直怕那邊幾個跑掉!”

“嗯,我覺得也是,那我們就儘力的多殺人,他們七個人人都有一兩件防禦型的法寶,似乎還支撐的住。”

“汗!這個選擇,果然是你的風格!”

高級彆玩家,都去圍困黃門主,我跟月朧兒很快就殺順了手。等我們殺出重圍,然後返回來再殺入,來去七八趟,掛了第三魔域五六百人之後。燈無極他們那邊還未怎地,黃門主已經按耐不住怒吼起來。

“你們兩個不是來救人的麼?在那邊殺來殺去乾什麼玩啊!我們這都快支持不住了。”

我一提氣,高聲喝道:“沒辦法,那邊人那麼多,玩家等級又高,我們加入過去,也一樣支持不住。現在我已經殺了不少人給你報仇了,就算你掛了也夠本!”

我這邊喊話,才一結束,黃門主那邊就已經被砍翻了一個。那個玩家的防禦法寶,終於被磨掉了防禦度,數十口飛劍穿插而過,當場亂刃分屍。

“那位仁兄似乎死的好慘,看他的眼神似乎很不瞑目啊,隻不過掉個幾級罷了,何苦如此執著!”

月朧兒淺淺一笑,對我說道:“青牛你還是這麼風趣,我們還是試著把他們救出來吧!”

“那我要換武器!”

我的真氣,可不夠支持引水蚯顯形發動千裡風暴的時候,同時發動無上級禁法。跟月朧兒簡單的商量幾句之後,我一撤引水蚯,把玄陰真水也收了起來。換了青索上的五行陰煞地極真火,極速衝上九霄,然後放出一團雷雲直轟而下。

月朧兒也把兩大禁法,丙火煆金真法和大雷澤鎮魔罡煉同時發動,直闖入了戰場的核心。

第三魔域的四大堂主,沒有料到我們突然改變戰術,在千裡風暴消逝的時候愣了一下,等到五行陰煞地極真火從空中落下,慌亂的急忙避讓,包圍圈立刻出現一絲空擋。

黃門主這個時候,也曉得應該配合,衝著月朧兒殺來的方向突圍,三方配合下,居然一舉成功。

一衝出包圍,我立刻就搖動百毒修羅幡把百毒金蠶蠱收起來了。這寶貝損失一個,可都是錢啊。彆看這小玩意都是活的,比起同等體積的黃金來,還貴上三分。

黃門主在衝出了包圍之後,看到我們兩個,立刻一拱手,道了聲:“多謝!”

“兩位仗義相助,我妹妹已經發通訊跟我說了。不是你們兩個,我多半就掛在了這裡。曰後有用得著我的地方,儘管開口。”

“這家夥說話,匪氣好重,月朧兒你確定完成任務了沒,救出這家夥,咱們走吧。”

我發了私聊給月朧兒。問起她怎麼跟頂花帶刺小黃瓜交涉的。茄子大美女,這個時候,才從後麵趕到。看到黃門主,茄子也點頭問候一聲,他們都是太原幫會的首腦,平時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都認識。

第三魔域這個時候已經脫出了混亂,在四大門主的率領下,再複追殺上來。我拉著月朧兒正要逃命,黃門主突然大喝了一聲,且慢!

(未完待續)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