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奕握著手機,趴在方向盤上,腦海裡的思緒似是停止了活動,心跳得急促,他眼神緊緊盯著那手機上放大的簽名,一時間險些把自己都忘了。
他真傻,明明命運對他十分眷顧,數次三番使他遇上江瑟,但他卻都沒注意到,卻總盯著彆處。
如果不是昨晚去九龍堂喝醉了酒,下錯了樓,恰巧與她遇上,露了馬腳,依她性格,她是不是一輩子跟自己之間就這樣錯過了?
九龍堂的監控也最多保存一個月罷了,如果不是她聽錯了話,聶淡幾人又沒放過這個送他回裴家嘲笑他的機會,可能他也不會心思一動去查了。
裴奕簡直不敢想,等他再見到‘馮南’,發現她不對勁兒時,自己會做出什麼。
難受逐漸變成希望,他仔細想過了,江瑟要是馮南,要不要追?肯定是要的。
可是卻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了。
先前聶淡幾人說的話雖然不中聽,但卻是有道理的。
馮南從沒拿他當適合的對象看過,在她心裡,自己是個親近的弟弟,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但唯獨在感情方麵她從沒考慮過。
所以她在聽馮家的安排,與趙君翰接觸時,看到自己驚慌失措的模樣,她麵露不解之色。
而當時的他才會被她的眼神刺痛,一轉身去了法國。
事情重來一次,當時的錯誤裴奕不會再犯了。
他哪怕是認出了她,但卻不能直接去問的,如果問了,事情又不過是兜兜轉轉跟以前一樣。
但現在有些事情,她心裡清楚,但她不能說。
而這些事自己心裡也清楚,他也不說,再追她時,她總不能再像以前一樣懵懂不知了。
至於‘馮南’嘛,裴奕摸了摸手機,眼裡露出狡黠之色,既然馮家有意與江華集團聯姻,就由她去了。
昨晚回到宿舍,睡著之後已經很晚了,周末沒課,江瑟起來時宿舍裡幾個女孩兒們抱著被子睡得正香。
下午她要去大劇院跟著一塊兒排練,常玉壺今日有事要忙,但昨天就已經提前將事情安排好了。
裴奕打電話過來的時候,她才剛洗漱完從洗手間出來,看到電話號碼的那一瞬間,江瑟本能動作比思想更快,一下就按了掛斷。
她與裴奕認識了十幾年,有些東西不用刻意的去記,自然而然便熟了。
他的電話號碼從來沒換過,她一看就知道是他。
而裴奕會給她這樣一個陌生人打電話,想也知道是昨晚的事兒暴光了。
昨晚回來之後她就有些後悔,尤其是想通了裴奕當時是在叫‘南南’而不是在叫‘奶奶’後,她更是後悔自己不該多嘴的那幾句話。
她拿了手機看到上麵的未接來電,想到昨晚無意中看到裴奕手機裡的照片,又想到沒有防備的親吻,覺得有些頭疼。
另一邊裴奕掙紮半晌,終於打了電話,正覺得等待接通的時間萬分難熬,哪知下一刻,電話才響了一聲,便被掛斷了。
他先是愣了一下,緊接著又笑了起來。
這一次再打過去,電話響了幾聲,就沒人再接了。
宿舍裡曹霜揉了揉眼睛,從蚊帳裡探了個頭出來:
“瑟瑟?”
她的電話已經響了好幾聲了,這個鈴聲明顯不是宿舍裡其他幾個女孩兒的手機鈴聲,而是江瑟那支老款手機裡自帶的音樂,當時幾人在看到江瑟手機時,還曾好奇她怎麼會用這樣一支許多老年人都不會再買的手機,因此印象特彆深刻。
“吵醒你了嗎?”
江瑟正在發呆,聽到曹霜提醒的時候,向她道歉:
“不好意思。”
她此時不知道怎麼麵對裴奕,尤其是在發現了他手機裡存的照片之後。
隻是裴奕的電話掛斷了又打來,一副她不接電話誓不罷休的模樣,她揉了揉腦袋,深呼了一口氣,將電話接了起來。
電話一接通,裴奕愣了兩秒,很快反應了過來:
“江瑟?”
他一手握著手機,一手緊緊捉住了方向盤,許久之後才聽到她的回話:
“是我。”
不知為什麼,裴奕一聽她說的這兩個字,便覺得心頭發顫。
他心中那一絲不確定此時都煙消雲散,隻迫不及待想要馬上看到她。
“昨晚九龍堂,你應該記得我,我要跟你談談。”
江瑟其實知道該來的始終還是會來,如果是在昨晚看到他手機以前,裴奕對她來說隻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隻是如一個弟弟般,他提出邀約時,她可能根本不會想到其他,便會答應下來。
可看到他手機裡的照片,想到他一口一口喊的‘南南’,以前她所認為裴奕對她的好都被推翻,她就有些不知道該如何麵對他了。
此時聽到裴奕邀約,她在宿舍裡原地轉了兩圈:
“我下午還有事。”她拒絕道:
“可能沒有時間。”
“有什麼事?”裴奕問了一句。
江瑟下午確實是有事兒,因此他問時,她便說了出來:
“我下午要去大劇院一趟。”她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推脫,還強調:“是真的沒時間。”
“你下樓來,我送你過去。”
她說要去大劇院的時候,裴奕就想到了她如今準備要進娛樂圈,聶淡曾說她新接了侯西嶺所撰筆寫的劇本《北平盛事》,隻是查出的資料裡沒有提到她會與大劇院扯上什麼關係。
他這樣一說的時候,江瑟想了想,也就答應了下來。
事情拖下去也是沒意思,裴奕既然找到了她,就不會因為她推脫而將此事忘了,將來總會再找她的。
她與裴奕約定好了北麵校園後門等後,便將電話掛斷,拿了包出門。
裴奕心裡其實是想一直聽她說話,直到兩人見麵為止。
但他知道欲速則不達,電話掛斷之後,裡麵傳來‘嘟嘟’的忙音,他傻笑聽了半天,才迅速將手機一扔,將車子發動之後朝兩人約好的方向開了過去。
到了約定地點,江瑟還沒有下來。
這裡離她所住的女生宿舍並不遠,約有七八分鐘的距離,他車子開得很快,來得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