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八六章 大明才俊第一人(1 / 1)

寒門狀元 天子 1777 字 26天前

送到沈府的禮物,並不是謝遷一個人的,馬文升也出了一部分。

跟沈溪說的一樣,兩位朝中大員正是為了安撫一下這個立下大功卻不得升遷的官場新丁,讓他彆對仕途失去信心。

但顯然,沈溪的領悟力太高,其圓滑世故比之謝遷想象的超出不是一星半點兒,這讓謝遷很是惱火。

他雖然不希望沈溪因為有功不能賞而意誌消沉,自暴自棄,可沈溪現在對於功勞不太在意,連起碼的人情世故也不懂,上官送禮反倒覺得理所當然,這讓謝遷覺得沈溪是個怪胎,不利於其將來的發展。

“這小子,平日看上去還算穩重,做事也得體,可偏偏就是精於世故,喜歡揣摩人心,若他將來走上岔路,恐怕很危險啊。”謝遷不無擔心地說道。

馬文升一直都很欣賞沈溪,但經謝遷這一說,覺得有幾分道理。

精於世故的結果,就是心機縝密,做事滴水不露,彆人根本無法從其言行揣摩其內心,而彆人在他麵前卻像是透明的,沒有什麼秘密可言。若走正途,那肯定是一代名臣,可若是一心為惡,後果則很可怕,很可能會成為禍國殃民的奸臣。

馬文升歎道:“你我終究非他什麼人,將來他有何建樹,是否會走上邪道,一切都是未知數……老朽要不了幾年就是一抔黃土,而於喬你,恐怕都不能活著見到他飛黃騰達的一天!”

“那不如……”

謝遷剛想出一個主意,但迅即閉口不言。

雖然沒說明白,但馬文升閱曆何等豐富?隻看謝遷的表情便知道他想表達的意思,那就是在沈溪有苗頭之前,將其扼殺,最簡單粗暴的方法莫過於將沈溪外調,遠離京城,那沈溪再有本事,也隻是個地方官,不會影響朝廷決策和國祚安穩。

可如今沈溪作為有功不能賞的功臣,僅僅因為怕他將來走錯路,就要對其施行懲罰,這可說不過去。馬文升擺了擺手:“關心則亂,沈溪本來就是大明官場的異數,若善加引導不難成為朝廷的擎天玉柱。於喬,還得你多多指點,畢竟老朽活不了幾年了。”

“去去去,我跟他非親非故,指點他作甚?”謝遷沒好氣地說。

馬文升調侃道:“於喬以前不是總誇讚有個好孫女嗎?我看不妨把孫女嫁過去,讓他做你的孫女婿,那不就是你謝家人了?”

聽到這個提議,謝遷一張老臉頓時變得陰沉可怕……謝恒奴小小年歲就喜歡沈溪,在他看來這是一個很大的汙點。

“那小子,屁大一點兒就娶了妻子,難道讓我孫女嫁過去當妾侍?”謝遷怒氣衝衝地說道。

馬文升點頭:“於喬不再提此事,原來是因為這個原因,倒是可惜了,若是於喬你能跟他結上姻親,善加指點,倒是能為大明留下一位治世能臣……可惜啊可惜。”

謝遷聽到這話,臉色越發難看……他何嘗不想把小孫女堂堂正正嫁給沈溪?謝遷自己對沈溪也非常欣賞,本身是狀元,還不是個隻會死讀書的書呆子,做事章法有度,文韜武略樣樣精通,而且眼光獨到,對於邊疆形勢的把握無人能及……謝遷仔細想想,沈溪最大的缺點,同時也是他的優點,就是年歲太小了。

若年長個十歲八歲,有這樣的造詣和成就,真的是無可挑剔,哪怕有點兒城府也沒什麼。

可一個剛滿十五歲的少年郎就有這麼多心機,以後真的能按照他們的構想,讓這小子保得大明安穩嗎?

“於喬賢弟之前曾為令孫女找婆家,如今可有著落?”馬文升隨口又問了一句。

謝遷搖頭歎息:“那臭小子簡直是木秀於林,其他世家子弟跟他一比便覺得庸俗不堪,哪怕不用他們中狀元,這般年紀中個秀才,我也知足了。”

馬文升聽了不由哈哈大笑:“於喬,你想多了,就算京城家學淵源的名門子弟眾多,但想十三四歲中秀才,也是鳳毛麟角,就算真有這樣的孩子,放在老夫身上,絕不敢把姑娘嫁過去。”

“為什麼?”

謝遷突然有些糊塗了,不解地打量馬文升。

“明擺著的事情,十三四歲就中秀才,想必心氣也就高漲,家族諸多期望集於一身,壓力肯定會無限大。但將來中舉人,考進士,無不需要時間磨礪,有句話叫少時了了大未必佳指的便是這種情況,像沈溪那樣一鼓作氣冒出頭的絕無僅有。如此一來,試問把姑娘嫁過去,能落得了好?”

馬文升年老持重,他把事情想得很透徹。

年輕人,最重要的是有誌向,至於有多少成就反倒不用太過在意。俗話說“莫欺少年窮”,如果真的是人才,經過一番刻苦努力後終有一天會出頭,若是夫家那邊對兒子的要求鬆一點,讀書講究勞逸結合,反倒會讓嫁過去的姑娘有好日子過,不至於夜夜獨守空閨。

嫁的是人,絕對不是什麼功名,這是有著六七十年閱曆的馬文升對於婚姻生活的感悟。

謝遷想了想,不由點頭,但他很快撇了撇嘴:“照你這麼說,似乎是除了沈溪這小子沒彆人了,他科舉之途早已走通,如今隻管做官,而且為人能乾,前途似錦……細細一琢磨,簡直是無可挑剔!”

馬文升笑著說道:“正是如此,若我自己有合適的孫女或者重孫女,倒是很願意嫁過去……今天不過是跟於喬你談談心,千萬彆往心裡去。”

謝遷此時終於知道馬文升說這一番話的目的,其實就是變相地讓他放寬心,把謝恒奴嫁給沈溪,名分上是低了一點,可對於沈溪未來的走向很有好處,如此一來沈溪就從一個“外人”,變成謝遷的孫女婿,謝遷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以長輩的身份管教沈溪,把沈溪往正道上帶。

可謝遷怎麼也不甘心,一個閣老的嫡傳長孫女,需要給人做妾侍?被人知道他老臉都沒了。

“等這小子真有本事再說吧!”

……

……

初六開市送窮,京城突然變得熱鬨起來。

跟地方上省城以及縣府的集市不同,京城首善之地,過了初六之後基本家家店鋪都會開張,連沈溪和謝韻兒辦的狗皮膏藥店也不例外。

狗皮膏藥店開了有小半年時間,經過口碑的積累,膏藥已逐漸為京城百姓接受。

膏藥治病療效顯著,再加上藥店不時舉辦一些促銷活動,使得來這裡購買狗皮膏藥治病的人不少。這藥店不賣彆的,對市場沒有形成太大的衝擊,那些醫館和做藥材生意的店鋪也就不會刻意為難。

獨門生意,而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意,往往是最好做的。

因為不需要跟彆人競爭,短時期內也不怕彆人把技術給偷走,可以慢慢積累和打開市場,隨著傳播越來越廣,生意也會越來越好。相信再過幾年,這門生意傳播到北直隸乃至全國,足以讓沈家大賺一筆。

《大明律》規定,四品以上的官員不能經商,沈溪目前隻是從五品官,尚不受影響,但做生意多少會影響官聲。

沈溪不會親自照看膏藥生意,反倒是周氏,終於找到自己的定位,直接拉著小玉去膏藥店當掌櫃,膏藥店上下事情由她一人負責。

以前是給惠娘打工,現在情況不同,生意是家裡的,賺多少錢都歸自己所有。

事實上,膏藥店目前賺的那點兒錢,周氏並沒有放在眼裡,她隻是單純地享受這種當家作主的感覺。

兒子不給她當家的機會,事情都交給謝韻兒處置,她隻好在膏藥店裡逞威風。

以前膏藥店明碼標價,隻需要在每種膏藥下寫明是治療什麼病症的,然後就什麼都不管,隻等人拿錢買膏藥。而周氏當掌櫃後,那些街坊的婆姨大為新奇,經常跑去跟周氏嘮嗑,沒過幾天,人人都知道這膏藥店其實是沈狀元開的。

沈溪對此非常無語。

老娘來京城,對他來說沒什麼好處,隻會給家裡添亂,不過在這個以孝治國的時代,身為朝廷命官侍奉雙親是應該而且必須的,更何況弟妹如今也都逐漸長大,在京城他們能享受更好的教育,而沈溪自己也會幫到弟妹一些忙,讓他們能夠成材。

從初六開市,一直到上元燈節,是京城一年中最熱鬨的時候,尤其以上元燈節這一天為甚。

正月十四,沈溪帶著林黛送走林恒。

林恒在京城停留不到二十天,就不得不返回延綏鎮,林黛對兄長離開沒什麼感覺,可林恒對林黛卻是依依不舍,一個早就沒有牽掛無所顧忌之人,突然多了個妹妹,讓他的情感變得脆弱了許多,同時添了一份責任。

京城的上元燈會主要是在東華門外,大約有兩裡長,從正月初八起,至十五達到,十七日結束,每晚花燈、煙火照耀通宵,鼓樂雜耍喧鬨達旦。《帝城景物略》記述了東華門外的盛況,“貴賤相還,貧富相易貿,人物齊矣。婦人著白綾衫隊而宵行。富者燈四夕,貧者燈一夕,又甚貧者無燈。”

就連皇宮裡都會搭起牌樓,掛滿花燈,這些燈以色紙、竹篾和竹絲紮骨架,糊上紙後,內燃香燭,藏煙火,摹仿妖魔鬼怪、花鳥蟲魚,堪稱惟妙惟肖。

沈溪本來不想去,可周氏卻非要去看看,說是怎麼都得領略一下京城的熱鬨,沈溪便讓熟悉京城環境的雲伯陪同沈明鈞夫婦一起去,喜歡熱鬨的林黛也想跟著,卻被沈溪勒令留在家中。

沈溪並沒有參加上元燈會的興致,元宵節一過,他就要到東宮給朱厚照上課,負責教授的仍舊是廿一史,內容無非就是以前那些,十天有兩天講課,還有兩天需要去詹事府坐班整理一下講案,其餘時間非常自由。

不過目前沈溪多兼了一樣差事,那就是“日講官”,若不去東宮給太子上課,可能要去文華殿或者華蓋殿給皇帝、太子講經,為此他還要精心做準備,以備不時之需,畢竟機會總是留給有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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