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強取(一更賀盟主懷念多拉)(1 / 1)

大數據修仙 陳風笑 1631 字 1個月前

田陽猊也不清楚,是什麼原因,讓虞二少爺發生了這麼大的變化。

不過他倒是打聽到了不少彆的,“北園伯似乎跟顧家取得了聯係。”

馮君看了他好一陣,最終冷哼一聲,“你田家是個什麼選擇?我希望你給一句明白話。”

“我肯定向著你這一邊的呀,”田陽猊急得直跺腳,“他也不過是我家姻親,一向不怎麼把田家放在眼裡的,為了他我得罪你……劃得來嗎?”

沒錯,這才是最標準、最老實的答案——田家也想幫北園伯府,這個毫無疑問,但是對手是馮君的話,就太劃不來了。

神醫可能是仙人,這個……也不是關鍵,反正大頭是北園伯在扛,問題的關鍵在於,田家已經跟神醫建立起了良好的私交,這時候改弦更張,那得是多麼愚蠢的人才做得出來?

馮君嘿然不語,跟田陽猊繼續喝酒,直喝到夜裡十點左右,他才撂下一句話,“幫我問一下,北園伯府到底是得了誰的授意,要來為難我?”

這個要求對田陽猊來說,實在有點為難,不過既然已經選邊了,那隻能一門心思走到黑了。

他離開的時候,已經接近零點了,本來打算打小報告的劉菲菲,已經睡著了。

第二天一大早,又有人前來小院騷擾,不是彆人,正是昨天的兩名差役。

兩名差役拿出了公文,一本正經地表示,勇毅公有意買下止戈山,獻給內廷做馬場,你這裡是有主荒地,我們大致估算了一下,費用應該是……

你不用跟我說費用,馮君很乾脆地打斷了他倆的話:抱歉了,我沒打算賣!

不賣是不可能的!兩名差役當即表態,他們說得很明白:整個止戈山都要獻給內廷,不可能獨獨留下你這塊地——驚擾了內廷算誰的?

馮君有心辯論一下,但是就連郎震都衝著他苦笑搖頭:沒用的,爭不過。

皇家一般不會強奪百姓的地產,但是他們真的決定打算做什麼,隻要理由夠充分,仙人都不好隨便攔著——畢竟世俗間的事務,還要靠皇家和官府來管理。

“那我就滿了兩年再賣,”馮君退而求其次,“地是我今年才買下的。”

一名差役愕然地發話,“你幾時買地,跟賣地又有何關係?”

“你最好還是去看一下,《東華地律》六款十一條,”馮君麵無表情地發話,“地塊兩年內三易其主,視為有弊情!”

原來這東華國的開國皇帝,原本是破落戶出身,老爹把家產敗完了,他一度幾乎餓死。

所以他對土地兼並的行為,異常痛恨。

嚴格來說,東華目前都是人少地多的狀態,按說土地兼並不該有多麼嚴重,不過話說回來,有熟地可以輕鬆兼並的話,誰又會去賣力開墾生地?

所以東華國製定了極為嚴謹的土地政策,一塊地兩年內換了三個主家,就可以認為裡麵有貓膩,隻憑這一條政策,就能將人抓起來審問,甚至能自由心證地判刑。

馮君這塊地,是得自於田家,田家從官府手裡買下地,就轉贈給了神醫,這就是兩任主人了,再賣出去的話,就破壞了規矩。

所以隻要他堅持這一點,地塊完全可以在兩年之後再賣——這是正兒八經的政策。

兩名差役平時哪裡會注意這些?嚴格來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以止戈縣來說,兩年內三易其主的地塊多了去啦,四易五易的都有。

不過民不舉官不究,隻要當事雙方談妥了,就沒人覺得這是問題。

久而久之,彆說普通老百姓,就連官府衙門裡的小吏,都不記得有這麼一條規定了。

可是馮君一說出來,兩個差役臉色就變了——倒不是他們確定有這一條規定,而是說,他們認為以《東華地律》的性質,真的可能有這麼一條。

《地律》是以保護百姓的地產為主旨的,兩年內土地多次易主,存在弊情的可能性太大了,從宏觀上講,也不利於官府的調控。

因為《地律》有保護百姓的性質,現在是歌舞升平時期,很少有人拿《地律》來說事,但是不管怎麼說,隻要這律法沒有宣布廢除,它就是有效的。

馮君之所以爭取這兩年,是因為他想在這段時間內,將靈石都開采完,挖完靈石的止戈縣,對他沒有半分的吸引力。

至於說玉石房子玉石院子……在地球界是個寶,在這裡真的不算什麼,放棄就放棄了。

事實上,就連這玉石房子,都是田家幫著造的,他所做的,不過是原諒了對方的冒犯。

兩名差役不知道馮君的想法,但是對他倆來說,對方同意兩年之內交易,也就算完成了任務——想要在這麼大的止戈山建馬場,也得好幾年功夫,並不耽誤正事。

所以這兩位就離開了,一臉的輕鬆。

不過到了中午的時候,北園伯再次來到了小院門口,跟他在一起的,是止戈縣的縣令——至於說勇毅公世子,人家的牌子太大,在沒談妥的時候,根本就不會出現。

縣太爺來了,馮君就算再不情願,也得給對方一個麵子——這可是地方上的父母官。

不過父母官的麵子,也僅僅是能進入院子罷了,連進屋的資格都沒有,桌椅也沒有。

馮君就這麼站在院子裡,陪著對方聊天。

縣令倒是分得清輕重,知道這是神仙打架,他摻乎不起,隻是簡單地表示一下:這塊地是官府賣出去的,如果你擔心追責,我們可以溢價回收。

溢價是地球界的說法,他的說法是,我們願意多加五成價格回收。

馮君很乾脆地表示拒絕——如果這麼做的話,還有“朝廷資產流失罪”等著我。

半年不到的時間,一買一賣之間,就能獲得五成收益,這罪名妥妥地可以成立。

縣令將“朝廷資產流失罪”七個字咀嚼半天,站起身來告辭,同時感觸頗深地表示,“看來神醫不但擅長治人,也擅長治國呀。”

馮君也不送他,隻是淡淡地一笑,“不為良相,便為良醫……這不是很正常嗎?”

縣令又看他一眼,然後隱秘地衝北園伯遞個眼神——伯爺,這位真的是肚子裡有貨啊。

他離開之後,北園伯使個眼色,他身邊的護衛抖了一下手,院子裡憑空多了一張椅子。

一旁的鄧家兄弟見狀,頓時齊齊倒吸一口涼氣,眼睛也瞪得老大,“儲物袋?”

北園伯施施然地坐下,也不看他們,隻是淡淡地發話,“我已經說過了,你賣給老幺的,不是陣法。”

馮君不以為然地撇一撇嘴巴,然後吩咐一聲,“老二,去屋裡搬個椅子出來。”

鄧家老二有眼色,不但搬了一張椅子出來,還搬了個茶幾,拿了一個玻璃煙灰缸過來。

馮君摸出一根煙來點燃,深深地吸了一口,隨手又在煙灰缸上磕一下,也不說話。

憑空搬運物資,他也做得到,但是他實在不摸對方的來意,所以並不著急賣弄——萬一這廝是有目的地試探,我可不就著了丫的道兒?

反正這玻璃煙灰缸和卷煙,也是一般人沒有的。

至於說給對方敬煙?那不可能——哪怕是擱在地球界,他也不會在這種情況下敬煙。

北園伯看到煙灰缸,眼睛忍不住一眯,心說這廝的好東西果然不少。

水晶之類的物事,伯爵府也有,但是還真沒奢侈到可以用來磕煙灰的地步。

“馮先生果然奇物甚多,”他麵無表情地發話,“你的發電機和燈具,勇毅公世子看上了,你開個價吧。”

這麼直接?馮君奇怪地看他一眼,“北園伯這話,我實在聽不懂,看上了,買就是了。”

北園伯也不看他,隻是自說自話,“以後你要賣發電機和燈具,隻能賣給世子,價格要降低一些……世子也不問你要製作方法。”

馮君聞言,忍不住冷笑一聲,“他倒是想要製作方法,不是我笑話他,學得去嗎?”

北園伯側頭看他一眼,“這麼說,你同意了?”

“你倒是真能腦補,”馮君氣得笑了起來,“我何時說過同意二字?”

“不同意也沒用,”北園伯麵無表情地發話,仿佛在說與己無關的事情一般,“奪你的土地和房產,不過是第一步,以你的身份,是鬥不過我的,更彆說勇毅公了。”

馮君聽到這裡,卻是好奇心大起,“世子看不上警戒陣法嗎?”

“那陣法屁用沒有,傻子才會買,”北園伯不但在恥笑馮君,對自己的幺弟也很不留情,“伯府彆的不多,就是人多,要這陣法作甚?”

頓了一頓,他又很明白地表示,“倒是這照明的一套,還頗為不俗。”

人力可以代替器械來警戒,但是再怎麼努力,人的身體也不能發光。

馮君又看他一眼,“是何人唆使你來找我?我很認真地提個建議……你最好馬上殺掉那廝,因為他是在害你。”

北園伯遲疑一下,還是正色發話,“沒有人唆使,就是我看到了你的陣法,覺得你是在欺騙小保……沒誰能欺負了我北園府,還不受到懲罰的。”

馮君似笑非笑地看著他,“就算懲罰,我也該把東西賣給保哥兒吧?乾勇毅公世子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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