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二章 滾滾紅塵(1 / 1)

歸一 風禦九秋 1655 字 1個月前

眼見那個女同學一直在外麵接電話,便有另外一個女人起身出去,半開玩笑的與那個女人大聲說話,可能是聽到了女人的聲音,電話對麵的男人疑心小了許多,很快結束了通話。

兩個女人重新回到酒桌上,繼續與一乾男同學說笑喝酒,先前出去解圍的那個女人還半開玩笑的揶揄剛才打電話的女人和酒桌上一個大肚子男人在讀書時便郎有情妾有意,一副撮合煽動的鴇母嘴臉。

吳中元要的兩個菜是海米拌黃瓜和胡蘿卜炒肉,之所以點這兩個菜也不是為了省錢,而是這兩個菜在古代是沒有的,實則現代蔬菜有很多都是自外國引進的,胡蘿卜,番茄,洋蔥,諸如這類名字帶胡,番,洋的蔬菜無一例外都是外國引進來的,有些名字裡不帶這三個字的蔬菜也是自外國引進的。

旁邊那桌人並不知道吳中元的情況,見他點了兩個廉價的蔬菜卻在喝茅台,心中便多有不忿,認為他喝的是假酒,要麼就是在嘩眾取寵,故作清高。

這些人都是些中年人,倒也沒有對他冷嘲熱諷,但時不時的會轉頭看一眼,一臉的嫌棄和鄙視。

麵對鄰桌異樣的眼神,吳中元並沒有隱忍,而是自兜裡掏出了個手機,這手機根本就不能打電話,是他以靈氣凝變出來的,佯裝接電話,自言自語,嗯嗯啊啊,“嗯,是啊,沒事兒,喝酒呢,什麼?同學聚會?有女的沒?哦,都有誰?那好,我去,哦,對了,到時候你找個女同學給我打打掩護,對對對,我就是這個意思,對了,那附近哪兒有賓館?吃完飯不得休息一下呀,嗯,好,就這麼定了。”

這番電話打的隔壁酒桌上的人如喪考妣,麵無人色,但中年人做事情比較顧後果,雖然氣的要死卻沒有上前尋釁,但接下來酒桌上的氣氛卻很彆扭了。

吳中元發了壞,心情大好,喝酒吃飯,吃完飯喊了老板過來,自兜裡拿出一遝錢,抽出五張拍在了桌上,“不用找了。”

兩個菜五十都不用,給五百純屬神經病,老板自然不敢要,奈何吳中元怒目瞪眼,佯裝醉酒“乾什麼,看不起我是吧,看見沒,我都喝茅台,哼。”

吳中元言罷,扔下一臉懵逼的老板哈哈壞笑的離開了飯店,一個高情商的人想要跟彆人搞好關係很容易,同樣的,想要惹彆人生氣也很容易,吳中元做的很誇張,並不真實,其目的就是要讓對方知道他是在故意諷刺他們。

有點成就的人往往喜歡端著,也不是單純的擺譜拿架子,而是比較在乎自己的形象,不管乾什麼事情都希望符合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吳中元也發現自己有這方麵的傾向,便有意進行糾正,身份和地位都是身外之物,都是對人進行了某種程度的固化,會將一個人的視野和格局固定在某一層麵,這對他來說是不利的,真正的造物主不但不能有任何立場,甚至不能一直以居高臨下的俯視心態進行觀察,要上下左右全方位的兼顧,隻有這樣才能做到客觀全麵。

吃飽喝足免不得犯困,吳中元也不例外,在不催動靈氣的情況下他跟普通人區彆並不大,喝酒之後自製力會降低,興奮度會提高,膽子也會變大,有句話叫酒壯慫人膽,其實這話不對,酒的確可以壯膽,原本膽子就大的人喝酒之後膽子也會變的更大,之前不敢乾的事情酒後往往就敢乾了,道德標準也會隨之降低。

這時候是下午兩點來鐘,吳中元有點困了,便找了一家賓館想要臥床休息,不過到了賓館他卻沒有老實睡覺,而是循著聲音穿牆巡視去了,之所以是巡視而不是偷看,乃是因為他的心是靜的,並沒有因為所見所聞而心猿意馬。

起初吳中元還進行了一番反省,怎麼自己的觀察總是圍繞著這種事情?是不是自己潛意識裡有這種傾向,轉念一想,不是,古人雲食色,性也,吃飯和繁衍後代是人的兩大本性,其他的都是由這兩大本性衍生出來的,自己觀察的方向是對的。

在他的印象當中賓館裡應該晚上人多,但觀察過後發現午後人也不少,而且大多是一對一對的。

觀察是需要時間的,總結也是需要大量數據的,一下午吳中元就沒乾彆的,幾乎跑遍了城裡所有酒店,有豪華酒店,也有商務賓館,也包括小旅館。

到了晚飯之後,吳中元又轉了一圈兒,還是那些地方。

觀察和總結的結果是,晚飯後住酒店的大多是一個人,多為外地前來出差的,午飯後住酒店的多為一男一女,像這種一男一女的,住的多為商務賓館,住星級酒店和住小旅館的都很少。

如此一來規律就總結出來了,商務賓館是某些行為最多的地方,而且時間大多發生在午後,男的形形色.色,女的卻有一定規律,那就是以不需要上班的家庭婦女居多,當然上班的也有,但少。

想媚俗討好很容易,給他人各種不好的行為尋找合理借口就能得到他們熱烈的擁護。想引起他人反感和厭惡更容易,隻需客觀的陳述事實就夠了。

有些東西見得多了,不但臟眼還會臟心,但身為主宰和製造者,必須洞悉一切真相,世人經常用神鬼來形容善惡,神是光明的,鬼是陰暗的,一個神有多光明,取決於他曾經經曆過怎樣的黑暗。一個鬼有多陰暗,取決於他曾經經曆過怎樣的光明。

這番理論不太容易理解,簡單說來就是隻有經曆過黑暗的人,才知道什麼是光明。同理,隻有經曆過光明的人,才知道什麼是黑暗。一個人能夠駕馭多少黑暗,決定了他可以掌控多少光明。一個人失去過多少光明,決定了他會陷入怎樣的黑暗。

到了晚上,大街上開始出現燒烤的氣味,很多人都喜歡吃燒烤,世人普遍認為燒烤之所以吸引人是因為裡麵的孜然氣味,其實這也是誤解,實則真正吸引人的是肉類受到炙烤之後發出的氣味,究其緣由是因為烤是人類最先掌握的烹飪方法,在漫長的歲月裡烤肉的氣味被人類寫入了遺傳基因並遺傳給了後代,這也是為什麼火烤的氣味比電烤的氣味更吸引人的原因。

世人普遍認為是正確的事情很可能並不是正確的,以小見大,真理的確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的,而掌握了真理的人是無法與下麵的人交朋友的,因為交朋友的前提是雙方的思維在同一高度,要麼都是睡著的,要麼都是醒著的,一個睡著一個醒著,必然會矛盾重重,天天吵架。

站在這個角度上說,門當戶對也是有道理的,不過國人不太喜歡這種觀點,他們更喜歡屌絲迎娶白富美,灰姑娘嫁入豪門這種情節,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是極少出現的。

晚上八點,吳中元終於進入了迪吧,他從未來過這種地方,有點兒劉姥姥進大觀園的意思,好在小費起了作用,服務生不但向他進行了意簡言賅的介紹,在確定他不差錢之後還給他推薦了一個好位置,迪吧裡分散台和卡座,而他所在的位置是卡座裡最好的,有對坐的大沙發和台幾,最低消費一千八百八,送了一瓶不知道什麼牌子的紅酒和幾瓶啤酒,估計在外麵連一百塊錢都不用。

他來早了,迪吧裡人不多,放的也不是很嗨的那種音樂,而是言語含混,吐字不清的流行音樂,什麼我有三個棍,嘿嘿哈呼。

吳中元已經離開好幾年了,想到自己可能落伍了,便耐著性子逼迫自己欣賞正在播放的音樂,但是最終逼迫無效,他實在是聽不出這歌曲有什麼可取之處,一首好的歌曲首先節奏感要流暢自然,其次歌詞要優美押韻,隻要具備了這兩點,不管快慢都好聽,但這放的是什麼鬼東西,哼哼唧唧,無病呻.吟。

好不容易把嘿嘿哈呼聽完了,下一首更離譜,是首不倫不類的不知道是說還是唱的歌,故意不好好吐字說話,嘴裡好像塞了個雞蛋,嗚哩哇啦的。

一個人喜歡聽什麼類型的音樂其實與年齡無關,而是取決於思維方式,說白了就是在哪個頻道上,這種要什麼沒什麼的音樂吳中元實在是欣賞不了,對他來說堪稱折磨,無奈之下抬手召來了服務生,一問之下可以花錢點歌,隻是有些貴,一千一首。

吳中元自然不會在乎這些,先來一首AlohaHejaHe,這是他大學裡非常喜歡的一首英文歌曲,再來一首BeyondTheSenses,之後又點了一首夜之光,其實這首歌的歌詞很差勁兒,但勝在節奏好,一首歌作曲是靈魂,占七成,歌詞隻是皮肉,隻占三成。

還想再點,人家不讓了,馬上要上人了,人家要開始蹦了,要播放嗨曲了。

聽到久違的音樂,吳中元心情大好,閉目聆聽,多有愜意。

三首歌曲聽完,服務生帶了一個女人走了過來,吳中元不明所以,歪頭看她,這個女人年紀約摸在二十五六之間,穿著露臍裝,染著白毛兒,叼著香煙,一臉的痞氣。

服務生主動介紹,原來這白毛兒是這家迪吧的場控DJ。

“我知道你喜歡哪一類的了,隻要你舍得花錢,今晚為你量身打造。”白毛兒笑道。

“多少?”吳中元笑問。

白毛兒伸出了右手,與此同時眨眼壞笑,“萬。”

“哈哈,給你雙倍,拿出你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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