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昔日的沒脖兒(1 / 1)

看著美味風鵝在論壇上發給自己的回複,流浪的孩子忍不住笑出了聲。

這逼剛才絕對是慌了。

他和美味風鵝認識這麼多年,對這光頭的性格早就有所了解。

如果美味風鵝不害怕,剛才他就應該自己開個帖子,洋洋灑灑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和思路決策都寫出來,然後在下麵吹個逼畫個餅,再把他們這些人都艾特進來聽他吹逼。

看他現在連個帖子都不開,挨個謝完了就一聲不吭人沒了,八成是真的慌了……

但在幸災樂禍過後,孩子又忍不住有些擔心。

“……也不知道他們那邊情況如何。”

“放心吧。”

德芙坐在他身邊擼著貓,隨口說道:“我覺得問題不大。

“如果沒脖兒那邊反應快的話,應該能及時斷尾。酒兒他們的身份是乾淨的,還是能進入王城的。

“而有安南在遠遠看著,他如果真的出事應該也會有反應時間的……我認識沒脖兒很久了,他隻是平時不太喜歡動腦子而已,一旦開始思考他的腦子還是很好用的。”

“是啊,聰明的腦袋不長毛嘛……”

孩子點了點頭,讚同道。

這裡已經到了遺跡門口,不需要再趕路了。

等其他兩人上線,他們就可以收拾收拾準備進遺跡探險了。

現在他們兩個閒的沒事乾,就又抓了頭小鹿、又抓了一些蟲子和能吃的蘑菇,在遺跡門口烤著吃打發時間。

這個時候,孩子就很慶幸……幸好他走的時候,順手帶了一份茶葉。

他原本的想法,是在犯困的時候可以咀嚼茶葉來提神——這種茶葉是特殊的提神紅茶,就是薩爾瓦托雷每天上午喝的那款,所以安南這邊還有些存貨。

這個世界的茶葉算是比較便宜的……是那種普通人稍微咬咬牙就能買得起的程度。

諾亞這邊的船隻和航海技術,才剛剛發展到十五、六世紀的水平。

但因為有分解與孕育之神蛾母這位正神的存在,像是糖、茶葉、棉花甚至可可等作物,早在幾百年前甚至千年前,就被祂的信徒發現並培育,還做好了育種優化。

甚至還有一些被精靈們帶來的,譬如精靈茶葉之類的瀕危植物品種,也被蛾母順利延續。教國那邊作為蛾母信仰的大本營,不光是對外出口類似化肥的某種營養液,據說最近已經點出了無土栽培技術……

不得不說,這個世界的科技樹點的稍微有點歪。

這也是除了諾亞之外、其他國家能夠耕種的土地不多,卻很少有地方會因為饑荒而餓死的緣故。

出現大量死傷的原因,更多都是因為亡靈、嚴寒、洪水、沙暴等天災。

這也算是諾亞的優勢之一。

這都多虧了銀爵士當年選址的眼光毒辣——他們圈的這個地方雖然麵積不大,但恰好不存在任何天災,因此質量反而很高……

孩子將打開壺蓋,把茶葉放進了沸水中。隨後孩子將蓋子扣上。

這個看起來像是電飯煲一樣的東西,其實不是茶壺,而是他們的鍋——這個鍋是雙層的,下麵存放著綠火作為加熱燃料,雖然不是明火、但其溫度至少可以讓水沸騰。能夠避免食用生水導致的疾病,也能用來煮粥。

更換一次燃料,可以持續加熱三個小時。一份燃料大約是兩斤重……他們一人背了一份備用燃料,結果省著用到了遺跡門口,第二份還沒用完。

按這個進度,等他們回去也肯定用不完這五份燃料。

感覺非常穩。

已經可以霍霍一陣了。

等待煮茶的時候,孩子有些好奇的向德芙隨口問道:“話說,你和老鵝到底是什麼時候認識的?我記得幾年前就聽他提過你了。”

“啊,得挺久了吧。”

德芙望著天,擼著貓思索了一下:“差不多得……十四五年了吧。

“他那個時候上高一,他媽介紹的他來我這學的複合弓。沒學兩個月就鴿了……但那時候開始他就認識我了。”

德芙說到這裡,嘴角微微一抿輕笑道:“那個時候,我記得他還想追我來著。我就跟他說,你太胖了我看不上。他才願意去健身的……

“你知道嗎,沒脖兒這名字就是我給他起的。”

“……我這個還真不知道。”

流浪的孩子連連搖頭,頓時對著積年老八卦起了些興趣。

就是有一點讓他很困惑……

他看著德芙茶色的馬尾、矮小的身材,過於稚嫩的麵容,陷入沉思。

……這看起來,最多也就是十幾歲吧?

撐死也就是二十出頭。打扮的年輕點,說是初中生都有人信。

怎麼十四五年前,她就能教美味風鵝箭術了?還能和項天歌他媽認識?

……這女孩今年到底多大啊?

但流浪的孩子很聰明的沒有把這個問題問出來。

他總感覺自己要是真問出來了,身上可能就得紮點東西了……

他隻是專心問著八卦,看看能不能摸到點美味風鵝的把柄,從他身上詐一頓全蟹宴出來:

“——請講,大佬請講。”

孩子把煮好的茶湯倒在被子裡,恭敬地對德芙遞出一杯熱茶。

德芙笑眯眯接過茶水,也不急著喝,隻是有些懷念的思索著:

“那個時候,沒脖兒還是有頭發的,不過也沒現在聰明。他那個時候,脾氣爆的不行、而且還愣,打架全靠王八拳和體重身高優勢。一邊打人還一邊‘噗嗤噗嗤’自己給自己配音,仿佛這樣傷害就會變大一樣……要不是他那個時候夠胖,早就被人打傻了。”

“……他那個時候脾氣很大嗎?”

孩子有些訝異。

他認識美味風鵝的時候,這個光頭筋肉卡牌遊戲主播,已經是一個做事沉穩的老大哥了。

“很大的。那個時候,項天歌總覺得自己很牛逼——他是他們班裡玩遊戲最厲害的,也會打籃球……他高一的時候就一米八五了,隻是我沒想到他到現在愣是沒長,刮了頭發後還縮了點。

“他家裡又有錢,跟我學箭術之前,還學了擊劍和騎馬,但都是一般水平。不過他喜歡找同學請客吃飯,所以他身邊還是有一堆狐朋狗友的……雖說他那個時候為人挺愣,但他記性從小就挺好。初中、高中水平的知識,我記得他還能拿個班級前五的。”

德芙抿了一口茶,低聲說道:“要說他是什麼時候改變的……不是我拒絕他之後,應該是他高考的時候。

“他那個時候,什麼都隻是學個半截。覺得自己學會了,就放下了。高一高二的時候,他在班裡一直都是名列前茅……但等到高三開始複習的時候,他就沒那個功力學了,開始去研究吉他、然後是搖滾、之後是散打。但哪樣也就是‘勉強稱得上是會’的程度,哪樣也不精通。

“他模擬考的成績就已經不理想了。但他直到最後,都覺得自己緊急複習個十幾天,恢複一下實力、考個一本還是沒問題的……結果成績下來,他連本科線都沒到。”

德芙發出她那標誌性的沉穩聲音:“大約是那個時候,他才開始悟了吧。什麼事都不再浮誇,變得謹慎而成熟了起來,脾氣也沉穩了下來。

“把他染的花裡胡哨的頭發剃了個乾淨,把那些有的沒的愛好都扔了。戒了煙戒了酒,老老實實複讀一年,考上了魔都大學。他的全甲格鬥,應該是在他上大學後才抓起來的新愛好……我在他複讀半年後,就去了澳大利亞。後麵的事就不知道了。”

她看向流浪的孩子,認真的說道:“項天歌是個好孩子。不是因為他聰明,而是因為他知錯能改、而且說改就改。

“所以放心吧。就算他所遇到的狀況再危險,他也能處理的了……我可是看著他長大的。”

德芙雙手抱著茶杯,一字一句的答道:“我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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