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無巧不成書(1 / 1)

唐土萬裡 特彆白 1377 字 24天前

  第195章無巧不成書

  走到那家墳典行時,高力士猶自從懷裡的油紙包裡取了枚櫻桃畢羅,細細地品嘗味道。

  “且去邊上侯著,若有看上的書,自會喚你。”

  麥友成看著殷勤上前的夥計,還不等他開口,已自揮手把他給支開了,另外從懷裡摸了串銅錢扔給他,“賞你的,另外給咱去燒壺熱水去。”

  這長安附近,藍田縣的櫻桃最為有名,每年五月櫻桃結果後,便有大量的商販購入,其中有幾家菓子行更是有獨門秘方用來製醬久存,即便是到了冬日,也能做那櫻桃餡料的畢羅發賣,隻不過這價格要比七八月份時貴上數倍。

  高力士年紀大了,反倒是越發喜歡吃甜食,從菓子行買了包櫻桃畢羅後,路上已經吃了五枚,麥友成怕這位叔父待會吃得甜膩,於是才讓這墳典行的夥計燒壺熱水,待會好喝來解渴。

  這時候,那石府家奴自回到沈光身邊,他不敢做聲,隻是死命打著眼神,好叫這位沈郎君知道,那位高公來了,卻不料沈光抬頭看了眼後,便毫無所動地繼續翻起那些樂譜來,隻是吩咐了句,“待會讓夥計拿筆墨紙張過來。”

  步入墳典行後,高力士掃了眼那些木架上的藏書,然後又看了眼頗顯冷清的廳堂,自是滿意地點點頭,然後他看到了在那兒認真看書的沈光。

  這天下的人呢,大都喜歡美好的事物,所以生得一副好樣貌,自然是占儘便宜。

  就是高力士,也難以免俗,沈光當初在安西時,最初就是因為容貌才受到了高仙芝的關注,然後才有了後麵的賞識。

  眼下沈光就引起了高力士的注意,讓他以為沈光是不知哪家的名門子弟,可是想想又覺得有些不對,因為那些高門世家子可不會來西市的墳典行,要去也是去東市。

  而眼前這個帶著隨從的年輕郎君,雖說隻穿了身素白長袖,可是那麵料卻是上好的蜀錦,還用銀線繡了菱格暗紋,光這一身衣物就價值不菲,斷不會是什麼沒落的世家子弟。

  高力士侍奉聖人近四十載,那察言觀色,於細微處觀人的本事早就爐火純青,眼前這白衣郎君倒是讓他頗感好奇,實在是長安城裡但凡出色的名門子弟,他大都知曉,可偏偏他絞儘腦汁,卻猜不出沈光的來曆。

  感受到對麵的目光,沈光放下手中樂譜,抬頭微微笑道,“阿翁安好。”

  看著麵前麵白無須,滿臉和氣富態的老翁,沈光知道這位就是本朝最得聖人寵愛的宦官高力士,這位是真正的老好人,坊間傳聞當初李太白喝醉了讓他脫靴子,有人說他事後在聖人麵前惡言中傷李太白,才讓李太白被聖人賜金放還。

  卻不知要不是高力士,就李太白那等性子,繼續留在朝中,就是不死也得脫層皮,那能像如今這般天南海北地瀟灑,走到哪裡都有的是“朋友”願意供他吃喝玩樂。

  在延城的時候,沈光和封常清聊起李太白時,封常清便是如此評價的,那會封常清喝醉了以後,沈光才知道當年李太白仗劍遊曆天下時早已名聲鵲起,而且他還娶了宰相的女兒,自家的兄弟又是蜀地的酒商,到哪兒都是一擲千金。

  封常清年輕時因為貌醜跛足常常被人輕慢,但他卻始終不曾在意,因為在他看來那些

  人不過是些跳梁小醜,正所謂夏蟲不可以語冰,他又何必和這些蚍蜉一般見識。

  可是李太白卻不同,封常清本以為能寫出那等豪邁狂放詩篇的李太白不是以貌取人的俗人,於是在李太白遊曆安西到了延城時,封常清也是登門拜訪,結果麼事實證明李太白雖然做得一手好詩,可是卻也和普通人一樣。

  所以沈光在封常清口中,所知道的那位詩仙就是個留戀秦樓楚館的貪杯酒鬼,而且脾氣還很大,“李太白的才華全在寫詩上麵,若以國事付之,還不如尋個州縣小吏。”這便是封常清對李太白的評價。

  這其中固然有封常清當年被輕慢的不忿,不過沈光想想這位詩仙的生平,這評價倒也不算太過分,所以他對於“進讒言逐走李太白”的高力士並無惡感,反倒是覺得這位大太監用心良苦,更何況脫靴子那回事本就是以訛傳訛的坊間傳聞,根本做不得數。

  “這位小郎,不介意咱坐在邊上吧?”

  高力士的年紀稱呼沈光一聲小郎綽綽有餘,他笑眯眯地看著這個很有禮貌的年輕人,開口詢問道。

  “阿翁但坐無妨,小子看了許久,正覺煩悶,阿翁待會兒莫嫌小子囉嗦就是。”

  沈光這時候已經起身,莫說他知道高力士的身份,就是不知道,當麵的乃是年紀大他許多長者,也該禮貌些。

  高力士見沈光起身,那和藹的臉上笑得越發慈祥,這些年隨著他年紀越大就越喜歡提攜年輕人,隻不過才華高妙者大多恃才傲物,曲意巴結他的又難稱俊彥。

  眼前的年輕郎君,雖不知才華如何,可是這樣的樣貌再加上這等禮貌,就足以打動高力士了,於是他坐在了沈光桌案的對麵。

  等高力士落座,沈光才活動了下手腳,“阿翁勿怪,且容小子伸伸手腳。”

  盤腿坐著的高力士笑眯眯地看著眼前落落大方,絲毫不見生疏的年輕人,眼裡全是欣賞,這時候他身邊的麥友成不無嫉妒地瞧著對麵的小子,他如何不清楚這位叔父的脾性,叔父怕是看上這小子了,隻要這小子不是不學無術之徒,有了叔父的賞識,自能有不少好處。

  略微活動了下發麻的手腳後,沈光同樣盤腿坐了下來,這時候胡桌胡椅雖然頗為流行,但是正式場合仍舊以跪坐為主,不過眼下這情形倒是不需要那麼講究。

  “還未請教阿翁姓名?”

  “老夫姓馮名元,小郎是哪裡人士?”

  沈光說的雖然是官話,可是口音卻有些怪異,這讓高力士很是奇怪,要知道高門出身的世家子弟,這官話必定講得最為標準,隻有寒門子弟才有這樣的口音問題。

  可是看眼前這位年輕郎君的模樣氣度,實在不像是寒門子弟出身。

  “馮翁,小子沈光,是安西人士,最近才剛來長安。”

  沈光報上姓名後,饒是高力士城府再深,也不免有些愕然,這不久前他還在念叨這位沈郎,如今這就遇上了,還真是無巧不成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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