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給我辦了他(1 / 1)

第677章

“威脅我?”查樂天不屑的問道。

陳勃搖搖頭,站起來說道:“不是威脅,是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分析的,你也是個聰明人,沒事的時候好好想想我說的沒有沒道理就完了。”

陳勃說完,離開了這個防衛的嚴絲合縫的房間。

前後五分鐘時間不到,具體的事也沒說幾句,但是這些話都被整理出來,彙報給了滿正武和萬蕾。

現在這個案子還沒有正式開始偵辦,所有見過查樂天的人,任何一句談話都要記錄在案,以備後查。

查樂天被抓後,陳勃是第二個見他的人,第一個是曹建章,那可是明明白白的告訴了查樂天,這個案子會異地偵辦,該說的說,不該說的彆瞎胡扯。

領導也怕夜長夢多,所以,在查樂天被抓的第二天晚上,省公安廳來了指示,查樂天的案子要異地偵辦,所有和案子有關的一應事務,都要移交到新的偵辦單位。

好巧不巧,新的偵辦單位是悅城市公安局。

這麼一個案子被省城市局接手,這一看就是提級了,可是在案子轉交的時候,出現了意外,南港市公安局說證人吳鴻雁不能移交,這是市委書記滿正武的決定。

這一次滿正武頂上了。

省廳親自給滿正武打了電話,陳述了案子偵辦沒有這麼乾的,這麼一來,很難讓人信服省城市局偵辦這個案子的公正性,所以,不管是卷宗還是證人,都要一應移交。

滿正武的答複是,不管是誰來要人,都要寫一個保證書,保證證人最後能活著,保證證人作證的公正性,而且證人可以移交,看守和保衛必須是南港市局這邊的人才行。

省廳的人很生氣,可是也無可奈何,因為此時證人還在北原呢,不在南港,於是聶寶華作為悅城市公安局長,親自去了北原要人。

北原的相關部門委婉的拒絕了,理由是先要把人交給南港市局,這是他們省市的內部問題,作為清安省的公安部門,他們實在是不好插手,一旦出了問題,他們也確實承擔不起這個責任。

言外之意就是你們自己的官司自己打,彆到我們這裡來打,自己打清楚官司了,我們就可以交人了。

聶寶華回頭向魏陽兵做了彙報。

魏陽兵還沒最後出麵,原因是在下午開例會的時候,省委書記耿文山最後提了一句話。

耿文山不知道是不是就這件事故意做出的表態,他的意思是現在很多司法部門的同誌們反映,黨委和政府對他們的辦案乾預太多,導致不少的案子積壓,老百姓很有意見,這也間接的導致了老百姓上訪,又要去截訪,一來二去,很多警力都是浪費在這上麵了。

耿文山最後的意思是,不管是誰,都不要乾涉司法,要讓司法部門按照法律去辦案,現在的乾涉行為給司法部門的同誌們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現在他們辦理的每個案子都是終身製的,是要跟他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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