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警察進屋後,到處看了看,並詢問了一下詳細情況。

周真蘭說得不多,基本上都是倆女傭在說,警察一邊聽一邊做著記錄。

又問家裡具體丟了什麼東西,秋唯正要說話,周真蘭說:“警官,沒丟啥東西,隻拿走了我幾百塊錢而已。”

清官難斷家務事。

剛才女傭還說大小姐在二小姐房間裡搜羅了一大包包值錢的帶走了,現在失主又說才丟了幾百塊錢,到底信哪個的?

既然失主都說隻丟了幾百塊錢而已,那就記幾百塊錢吧。

女兒搶劫老媽,應該不算搶劫吧?

就算拿走了幾十萬塊錢的東西,人家當媽的都沒意見,彆人還有什麼權利乾涉。

可是秋唯不乾了,她明白老媽的心思,是不想給阿玲加上一條“回家搶劫”的罪名。

“我剛看了一下,我的很多首飾都不見了,還有她背走的那個包包,我花了五萬多買的!”

見秋唯堅持要記,負責記錄的警察隻好又問:“到底丟了些什麼東西?”

秋唯憑著記憶羅列了一下,哪怕沒記全,算下來也是幾十萬塊錢的東西。

她雖然善良,但對於阿玲這樣的人,並不會心慈手軟。

程序走完之後,警察叮囑了秋唯她們幾句,並希望彆墅區的保安們加強戒備。

帶人來查看情況的保安隊長當時就懟了一句:“阿sir,連主人家都防不住,我們又能防得住嗎?”

是啊,連周真蘭這個當媽的,第一眼都沒看出阿玲是冒牌的秋唯,人家保安怎麼會認得出來。

警察知道,他們沒權利管保安們的事,就沒再說什麼,再次叮囑了秋唯幾句,就走了。

警察走後,保安也走了,眼看沒什麼事了,阿強女朋友也拽著他走了。

秋唯想留大力在家陪她,看了老媽一眼,還是邀請了金莎。

金莎欣然答應留宿秋家陪秋唯,秋唯卻又說兩人不能同床。

金莎笑了笑,說唯唯你放心吧,我現在對女人已經沒興趣了。

秋唯當然不信,說兩個人在一起聊天可以,但金莎必須睡在客房裡。

王大力和石頭見沒他們什麼事了,跟秋唯和金莎打了招呼後,也開車離開了秋家。

離開龍灣彆墅區後,大力正打算送石頭回診所,他褲兜裡的手機響了起來。

掏出一看,電話是劉惠如打來的。

看到是劉惠如的電話,大力皺起眉頭,他最怕接到這娘們的電話。

一會兒說要大力陪她逛街,一會說要大力去她家吃飯,還故意說她兒子阿浪不在。

一會兒又說大力啊,我今天在商場看到一套衣服,你穿起來肯定很好看,要不我帶你去試試吧。

每一次,大力都婉言拒絕了。

他知道,劉惠如這是寂寞了,想跟自己OOXX了。

有時候他真後悔啊,那一次要是不跟劉惠如那樣,哪會有這麼多麻煩!

有些女人真的不能碰,一碰了就像狗皮膏藥一樣粘著你,甩都甩不掉。

劉惠如也真是的,做人難道不能見好就收嗎?有過一兩次就算了,非要搞得兩人跟夫妻一樣就沒意思了。

都四十多歲的人了,還不明白這個道理?

四十多歲?

大力突然把目光投向副駕位置上的石頭,這哥們不就喜歡年紀大的嗎?

何不讓他給自己當個接盤俠?

也照顧一下自家兄弟嘛。

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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