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肯定不是珍妮的第一個男人,不過,在她經曆過的幾個男人中,大力是最猛的一個。
比一些西方漢子還猛。
一個小時之後,珍妮躺在大力的臂彎裡,“親愛的,你真的會要我的酒吧嗎?”
“這個......我是說我考慮接手你的酒吧,考慮,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反正事已經乾了,大力說話的方式就變了。
開玩笑,那間酒吧接手下來,起碼要一百萬,還是加元,合算人民幣好幾百萬呢,不是說接手就接手的。
聽到這話,珍妮不高興了,掐了一下他那結實的胸肌,“就知道,你是哄我上床的!”
因為發音不準,珍妮把上床說成了上船。
“上船?”大力學著她的音調,“哈哈,是你帶我到這裡來的好不好?一進屋你就那麼猛,哪個男人扛得住?”
珍妮笑了一下,“好了,咱們不把這兩件事搞在一起了,你說你以前是經營夜總會的,可以考慮一下,想好了再來找我也行的。”
“沒想好就不能來找你了嗎?”
“當然可以,隨時歡迎你來找我,上床!”這次,珍妮把字咬清楚了。
休息了一會兒,兩人又開始翻雲覆雨......
完事後,兩人離開了珍妮的家,大力回方圓餐館,珍妮回酒吧。
躺在床上,大力想了一下,其實珍妮那間酒吧完全是可以接手過來的,那個位置不錯,隻是她不善於經營而已。
當初她來到這邊,就是帶著情傷來的,又沒有經營酒吧的經驗,自然就做不好了。
要是重新裝修一下,改變一下經營方式,要賺錢應該也不是太難。
想想自己,除了打拳,也就隻會經營夜場了。
初來一個陌生的地方,最好不要碰自己不熟悉的行業,那樣失敗的可能性會很大。
莞城當然也是個經營夜場的好地方,不但在國內很有名氣,就連一些外國人都跑去消費。
國內有句老話,人怕出名豬怕壯,據說莞城的夜場已經引起領導們的注意了,既然這樣,恐怕一場暴風雨很快就要來臨了吧。
既然這樣,就應該趁早抽身,而自己又剛好來到溫哥華,何不把國內的事業轉移到這邊來呢?
可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就難了。
首先,自己在這邊連一個合法的身份都沒有。
還有就是,自己現在是通緝犯身份,要轉移名下資產恐怕並不容易。
雖然那是自己的合法資產,跟案子本身沒有關係,但有些事情並不是按道理來說的。
改天有空,得好好打聽一下這方麵的事。
想著想著,大力就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大力才剛起床洗漱好,手機就響了起來。
知道他手機號碼的沒幾個人,而且他都存了名字的。
拿起手機一看,來電是個陌生號碼,而且是溫哥華本地的號碼。
奇怪了,他昨晚沒留手機號碼給珍妮,至於方清清,他是存了她號碼的,如果是她,來電應該會顯示她的名字呀。
自己來溫哥華才兩天半,手機是昨天下午才買的,在本地,難道還有除了方清清之外的人給自己打電話?
管他呢,接了再說。
“喂!”大力像在國內接電話那樣說了個“喂”,立刻意識到人家外國人打電話都是先叫hello,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