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唱了,反正也唱不出什麼名堂,天天在酒吧裡唱歌,有時候還被人調戲,不如出來混社會算了!”楊夢灑脫的說道。
“被人調戲?誰敢調戲你?”大力問道。
楊夢睜大眼睛看向哥哥,“靠,你是不是希望你妹妹沒人調戲?我這長相會沒人調戲嗎?”
大力笑了,“不是不是,應該是欺負,長成這樣被人追被人開開玩笑,都很正常,不過火就行。”
“就是。”
陳琳咬了一下筆頭,抬頭問大力:“師叔,要還是不要?”
大力擺手,“不要,我們要求男性,再說讓這麼優秀的歌手跟我們打打殺殺,那是大材小用。”
“什麼優秀的歌手?哥,我真的受夠了,天天在酒吧唱歌,老媽他們又不支持我,我這麼唱下去,再唱二十年也是這個樣子!”楊夢不耐煩起來。
大力拍拍妹妹的肩膀,“小夢,當歌星要的不隻是實力,你缺少的是資本的運作,等哥有錢了,一定捧你當大歌星。”
楊夢氣惱的在旁邊一張椅子上坐下來,“這種畫大餅的話還是不要說了!”
陳琳勸道:“小夢,成功沒有那麼容易的,再說你是女孩子,混社會也不適合嘛。”
楊夢抬眼看向她,“你不也是女的嗎?難道你以後不跟著我哥混?”
陳琳嘻笑起來,用挑釁的語氣說道:“可我會功夫呀,我能打五六個男的,你行嗎?”
“你......”楊夢氣得無話可說。
大力知道,妹妹也不是真的想混社會,她喜歡音樂喜歡唱歌,可是長時間的在酒吧裡當個普通歌手,總是不能實現夢想,她心裡也很憋屈。
可是家裡人又不支持她,自己嘴上說支持她,可實際行動卻一點都沒有。
要培養一個歌星不容易,不僅需要砸錢,還需要一些技巧性的運作,而此時的自己,又還不夠富裕,隻能給妹妹開空頭支票。
就在大力不知怎麼勸妹妹繼續在酒吧當歌手的時候,楊夢的手機響了。
她掏出來一看,電話是老媽打來的。
“媽!”楊夢沒好氣的接聽了電話。
“你在哪兒呢?小夢。”
“在屠龍會,我已經加入我哥的幫會了,以後跟著他混算了!”楊夢賭氣道。
“屠龍會?什麼意思?”
“我哥成立了一個幫會,屠龍,就是屠殺龍誌軍的意思,我要加入他們,一起對付龍誌軍!”
“你哥胡鬨,你也跟著胡鬨!你趕緊回家,我有話要跟你說。”
“電話裡也可以說呀,有事你說吧。”
郭彩霞在電話裡沉吟了一下,語氣緩和下來,“你爸想讓你去國內,你去嗎?”
“我爸叫我去國內?不會吧?去乾嘛?”楊夢問道。
大力聽到楊夢這麼說,就知道老楊想他小女兒了,想把楊夢安排到身邊去。
如今的老楊,在國外有家的事已經曝光,不再隱隱藏藏,雖然仕途斷了,但能跟家人正大光明的相處,也算是有得有失吧。
結果跟大力想的一樣,郭彩霞對女兒說道:“小夢,你爸現在自由了,官場執念也放下了,他在那邊很孤獨,想讓你去陪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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