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之所以率先提出處分陳偉宏的議題,是因為他之前找過陳國良,而陳國良的態度並不明朗,肯定不會在常委會上提出這個議題。
因此,他要先斬後奏。
陳國良很明顯有袒護陳偉宏的意思,可能他更注重政治上的傾向,而忽略了手下人的能力和道德。隻要陳偉宏聽他的話,服從他的命令,他就以為這個同誌可堪大用。
張俊和他站在不同的立場,看到了陳偉宏的不同麵。
每個人都有多麵性,殺人犯可能是個好父親,藝術家可能是個登徒子。
而外人看到的,隻是他刻意向你展示的那一麵。
此刻,看到張俊主動提出人事議題,陳國良很是不爽。
但他有意拉攏張俊,再加上他要保持一把手團結同誌的人設,何況他剛懟完縣長傅自強,總不能挨個常委都懟一遍吧?所以,他一時間沉吟不語。
這個時刻,他身邊人的重要作用就發揮出來了。
縣委辦主任曲傑冷冷的一笑:“張俊同誌,常委會上的議題,什麼時候輪到你來提了?這可是書記的特權!”
在縣裡,大家背後都在說,曲傑就是陳國良的狗腿子。
陳國良丟一根骨頭,曲傑就會立馬跑過去叼回來。
張俊好整以暇的道:“曲主任,不知道你看過《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嗎?”
曲傑一愣,道:“怎麼了?我說得不對嗎?”
張俊不軟不硬的回答道:“我沒有義務向你科普,你要是不懂,就回去翻翻書!有空多學習,不要一臉不學無術,還理直氣壯的樣子,顯得格外無知!”
武裝部長王德貴等常委們,發出一陣嘿嘿的笑聲。
曲傑漲紅了臉,將牙齒咬得咯嘣響,卻又拿張俊無可奈何。
參照《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二十三條,常委會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
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會議議題由書記提出,或者由常委會其他委員提出建議,書記綜合考慮後確定,再由書記提出議題。
張俊是常委,當然有提出建議的權力!
當然了,陳國良是縣委書記,真正的一把手,他有決定權,決定這個議題最後要不要討論,或者何時討論。
一般來講,隻要是正常的議題,書記也不能擅自弄權,隨意否定。
否定得多了,得罪的同事也就多了。
這麼做,並不能顯出一把手的絕對權威,反而會顯得這個書記十分無能,害怕這些議題對自己不利,所以才動用黨委給的權力進行否決。
陳國良經過三思之後,微微笑道:“張俊同誌之前就跟我商量過此事。嗯,青山鎮黨委書記陳偉宏,這個同誌,我還是比較清楚的,他平時做事兢兢業業,工作很上心,青山鎮的黨建工作也做得很到位。”
張俊微蹙眉頭,心想陳國良果然是要和稀泥!
但是他早就下了決心,要給陳偉宏一點顏色瞧瞧,於是說道:
“陳書記,上次抗洪搶險過程中,陳偉宏的表現,實在太差勁!完全沒有做到一個黨員的責任擔當!他身為鎮黨委書記,卻貪生怕死,遇到危險,畏縮不前,遇到困難,不思解決!這樣的人,黨建工作做得再好,又有什麼用?”
陳國良被張俊搶白,拂然不悅,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