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多一門外語

在得知獎勵的時候,趙傳薪是想留著那份真菌科技的。

如果要用在什麽動物身上,他覺得,如果是一匹馬那是比較合適的。

這年頭交通非常不便利,騎馬出行是個非常好的選擇。

如果是一隻鳥,那也合適。鳥可以到處飛,可以偵查敵情,可以成為趙傳薪的第三隻眼。

他現在沒有馬,也沒有一隻鳥,所以準備先留著真菌科技。

可偏偏,一不留神被乾飯給舔沒了。

一條狗能乾嘛?

如果是獵犬,那倒是可以打獵。可看乾飯的體型,顯然就不是什麽厲害的獵犬,可能就一土狗。哪怕是洋狗,也是國外土狗。

現在咋整?

就指著它看家護院嗎?

所以,啪,把日記本一合,趙傳薪抱起了乾飯,使勁的揉搓乾飯的臉頰。

「你壞了我的大事,你這個狗東西!」

乾飯:「汪汪……」

可趙傳薪似乎聽懂了乾飯的意思。

「放我下來!」

雖然這是預料中的事,但趙傳薪還是「虎軀一震」。

長這麽大,沒聽說過誰能聽懂狗語!

這麽容易就學會了一門外語麽?

他按照森林精靈教給的方法,集中注意力,問:「你為什麽舔我手心?」

乾飯:「好吃!」

好吧,還挺激靈的。

他不在和乾飯對話。

這小東西明顯腦袋還沒開發完全,就像個小孩,除了吃和玩耍外,啥也不是!

而且,大庭廣眾的和狗對話,多少會讓他顯得愚蠢不是,沒看那邊有小屁孩在那偷笑麽?

漢人雖然也養狗,但若是論對狗的親近程度還得是滿人。滿人經常掛嘴邊一句話:狗大孩子胖!

這句話就是形容一個家庭富足,狗養的大,孩子養的胖。

他們把狗和自己的孩子相提並論。

滿人不吃狗肉,傳說是因為很久以前,一條狗救了老罕王的一條命。

而在村外路邊挖黃泥的德福,被一個胡子拉碴,裹著頭巾的男人攔住。

那男人掏出了一小把野地果,臉上擠出非常勉強的假笑,問他:「孩子,伱們村是不是有個叫趙傳薪的?」

德福眼珠子轉了轉,先接過那一把野地果,不屑的撇撇嘴:「有沒有糖?那點心呢?啥都沒有?野地果,誰稀罕那,我們自己也能摘,一天能摘一土籃子,酸的要命。」

那男人臉上的假笑凝固了,然後開始打量其他孩子。

德福更不屑了:「你想打聽事兒,必須找我,他們都聽我的!」

那男人暗罵,讀書人有句話說得好:唯女人和小孩難養!

他從懷裡,掏出一把小刀:「你告訴我,這把刀給你。」

眼珠子又轉了轉,德福這才露出笑:「好吧,雖然不稀罕你的破刀,但你既然周全了禮數,我就回答你好了。」

先是搶過小刀,在自己身上擦了擦,美個滋兒的揣懷裡,繼續說:「的確有這麽個人。」

「那他住在哪?」

「住在村西頭,你打這走,不消一刻鐘就到了。那是全村最小的房子,很破,你一眼就能認出來。」

「他和趙忠義這個人關係很好嗎?」

「兩家是親戚!」

「他是個什麽樣的人?」

這次,德福認真的思考了一下:「此人高高的瘦瘦的,長的馬馬虎虎還行。人嘛,品行不怎麽樣,在這裡沒人緣,和他說話的人不多,見麵最多點個頭。」

心裡卻想:他初來乍到,除了趙忠義和劉寶貴外誰都不認識,這不就是沒人緣嗎?

繼續道:「他為人吝嗇,狡詐,不但半搶半買的奪了彆人的房子,甚至連小孩子都欺負。此人還自視甚高,目中無人。就算是村裡的XHQ貴人,他都敢出言譏諷。」

那男人聽了,眉頭舒展。

片刻後,又問:「那他是否結交權貴,認識些大人物呢?」

德福冷笑一聲:「你問的太多了,隻是一把破刀遠遠不夠,我要加價!」

男人臉色陰沉,掏了掏袖子,從裡麵掏出來幾枚銅錢:「這下可以了吧?」

世風日下啊!連孩子都這樣市儈,怪不得大清有亡國之兆,讓八國起脖子-->>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