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完了,上當了……
吃飽喝足,第二次攀爬。
這一次,張庸看清楚了。這兩人,確實是高手。
完全就是蜘蛛人啊!
單純是用手指和腳趾,就能勾住牆壁上的細縫。或者是非常微小的凸起。
坦白說,張庸做不到。再練十年也沒戲。
都是人才啊!
難怪處座會讓他到監獄來挑人。監獄裡麵的確個個都是人才。
「行了。」
三次攀爬過後,張庸揮揮手。
事實已經證明。都是牛人。可以提出來。但是有個條件。
揮揮手。讓其他人退開一點。
「現在,你們自己說,我怎麽才能相信你。」張庸直白的說道。
放他們出去。沒問題。但是跑了怎麽辦?
都這麽牛。他肯定追不上。
所以,必須有個先決條件,就是能控製他們。
怎麽控製?
張庸不懂。
於是讓他們自己說。
忽然覺得喉嚨一緊。被卓雲桂給按住了。
對方動作好快。
張庸毫無反應。
「聒噪!我殺了你!」卓雲桂冷聲說道。
周圍一片寂靜。
沒有人動作。仿佛沒看到。
有人還故意轉身。
卓雲桂就發現自己的劫持白忙活了。
彆人根本不在乎。
或者說早就料到。
想要鬆手。不甘心。但是不鬆手。又有點尷尬。
最終是張庸自己伸手,將對方的手拿開。
真是的。
這個時候劫持。
有毛病。
還沒出監獄呢!
而且是在毫無遮攔的空曠地帶。
射擊角度那麽多。隨時都可以將伱打的千瘡百孔。死無全屍。
腦子不好使……
張庸揉了揉脖子,「你都爬三回了,不累嗎?」
「我可以殺了你。」卓雲桂冷冷的回應。但是語氣明顯沒什麽力度。連自己都覺得沒有什麽威脅。
如果要殺的話,早就殺了。
多說一句話,都是在示弱。
「殺了我,你有什麽好處?」張庸根本不怕對方殺自己。
殺了自己,對方也就死了。
其他人一頓亂槍,直接將他打成馬蜂窩。
想死的人,會來回爬三次城牆?這滿滿的求生欲,舍得去死?扯呢!
除了擔心對方逃跑。其他完全不擔心。
「說正事。」張庸招招手,讓他靠過來一點,「你自己說,我怎麽才能相信你不會逃跑。說得我相信,我現在就帶你出去。」
轉頭看著沉默寡言的黃尚,「你也一樣。自己說。然後我帶你走。」
「李雲雁是我女兒。」黃尚沉聲說道。
「哪個李雲雁?」張庸表示沒聽說過。
「宣城那邊,九雁山的女當家。」
「女土匪?」
「是。」
「行。我相信你。簽字畫押。我帶你監外就醫。」
張庸點點頭。
有親人就好。
親人就是最大的軟肋。古今中外,莫非如此。
手段很卑劣。但是往往很有效。
除非是遭受到極其可怕的遭遇,否則,沒有誰會輕易的拋妻棄子。人渣除外。
趙典純安排手續。
所謂的提人。當然不是無罪釋放。
那是要走程序的。再黑也黑不到那樣。隻有保釋丶假釋丶監外就醫可以操作。
現在張庸走的,就是監外就醫的程序。
反正人到了外麵,是不是就醫,隻有鬼知道。沒有人會過問。
複興社丶侍從室來提的人,你問那麽多想乾嘛?
監外就醫也沒有期限。最後報一個人死了。然後換一個新的身份。等於是一個新的人。這年頭又沒有DNA檢驗。
複興社通過警察署,辦理一批新的身份。隨便套用上去。毫無破綻。
「按手印。」
很快,黃尚的手續就辦完了。
從現在開始,他就可以自由的離開監獄了。當然,是複興社帶著。
「走了。」
張庸懶得看卓雲桂。
想要活命,就得拿出自己的軟肋來。
就是這麽粗暴。
就是這麽直接。
否則,你就繼續在監獄裡麵呆著。
「你等等。」
「有話就說。」
「我要單獨和你說。」
「劫持我沒用的。」
「這是我的秘密。我隻能告訴你一個人。」
「行。」
張庸揮揮手。
其他人於是退開。然後讓卓雲桂過來。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