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堂離開,我又去了一趟醫院。

姑父的眼睛恢複得很快,已經可以正常活動了,至於他後背的那個洞,醫生說倒是不影響什麼,就是遭點罪,需要經常換藥。

現在,躺在病床上的已經換成了姑姑。

但她很不情願,一直說自己沒病,還說自己好端端的不疼不癢,住的哪門子院?

我依然沒有告訴姑姑,我即將為她做的事。

我隻是哄她說,要聽醫生的話,配合治療,爭取早點回家。

姑姑也是全程跟我有說有笑,拉著我的手,久久不願放開。

最後是姑父把我拉出去的。

他紅著眼睛告訴我,其實姑姑已經知道了一些情況,知道自己長了腫瘤。

但她不願意承認,也不想治療,她想留著錢給孩子上學用。

今天醫生跟他說了,手術的機會還是有的,但成功的概率很低很低,因為17厘米已經是巨型腫瘤,幾乎……沒有什麼治療價值。

最後的結果,很可能就是人財兩空。

我沉默半晌,對姑父說:“錢的事,我來想辦法,你隻要讓她心情好些,配合治療就行了。”

姑父說:“那不行,你還是個孩子,我家裡還有些錢,再說還有房子,就是砸鍋賣鐵,也得給你姑姑治病。”

我搖搖頭:“賣房子你想都彆想,彆忘了我妹妹還要上學,還要有人管她。而且,我已經不是孩子了。”

我拿出了這兩年多所有的積蓄,總共也就一萬多點,數出一萬給了姑父,自己留了兩千。

這兩千,是立堂口的費用。

他說什麼也不肯收,我便告訴他:兩年前我給了他一棍子,這些錢算我賠他的醫藥費。

其實我給姑父拿錢,一是希望他好好給姑姑治病,二是希望,如果姑姑真的有個三長兩短,他能好好對待妹妹,把妹妹撫養成人。

畢竟,他隻是妹妹的繼父。

中午的時候,我去了張文文那裡,她現在一個商場賣手機,打扮的還挺漂亮,見到我之後,她很高興的偷跑出來,跟我在後門聊了一會。

那時候正是三月底,南方已是春暖花開,但哈爾濱的氣溫依然很低,說話都冒白氣。

我還記得,那天她穿著一條紅色工裝裙,戴著領花,外麵套了一件大衣,胸前還掛著一個摩托羅拉V3手機。

那款手機當時挺流行的,翻蓋超薄,很酷。

但好像售價要幾千塊,很貴。

我承認我還是喜歡她的,我買了一小塊蛋糕給她,然後告訴她,我已經決定要出馬了。

她很意外,對我說:“你不是一直很抗拒這個麼,怎麼想通了?”

我笑笑:“人都是會變的,有時候一個瞬間,念頭就不一樣了。”

她擔心地問我,如果我現在出馬,三年內真的有大難怎麼辦?

我說我顧不了那麼多了,就算真有什麼大難,我扛著就是。

她一臉認真地看著我,對我說:“如果真有大難,我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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