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局子我倒是沒害怕,反正我是見義勇為,又有人給我作證,咱是占著理的。
到了派出所,人家一調查,很快就明白咋回事了。
那小子先動手打人,算尋釁滋事,教育了一番之後,態度還挺囂張,結果拘留七天,再賠人家小護士五千塊錢。
這是小護士沒訛他,否則一萬塊錢都擋不住。
所以說在外麵彆動不動就裝逼,這一巴掌一腳五千塊,外加蹲七天笆籬子,這代價大不大?
我是萬萬沒想到,收拾了那小子,轉頭就輪到我了。
雖然我是見義勇為,但出手有點狠,那小子鼻梁都骨折了,鑒於我是為了救人,沒罰款,拘留三天。
這特麼就有點操蛋了,憑啥我也被拘留啊?
可人家說了,從道義上來講,我做的沒錯,但從法理上來說,我這也算傷害他人。
一幫人給我求情都沒用,行政拘留書一下,跑都跑不了。
就這樣,我堂堂一個出馬弟子,見義勇為的好市民,為了保護弱女子挺身而出和惡勢力作鬥爭的當代好青年,被無情的拘留了。
三天時間倒是不久,我心想就當一種人生閱曆吧,反正很快就過去了,誰讓我手欠呢?
其實,大家可彆小看這拘留三天,對我來說其實沒多大影響,也不留案底,很快就過去了。
但這算是牢獄之災,我在這蹲三天,就等於除災了。
小護士都哭了,說都是因為她,連累了我,還跟派出所的說,能不能替我去拘留。
這妹子倒是不錯,但代替拘留是不可能的,我安慰了她幾句,說這都沒啥,我以前經常進拘留所,家常便飯了。
她有點驚著了,這才不多說什麼,跑出去給我買了一大堆吃的,又給我塞錢。
錢我沒要,吃的留下了,因為我聽說過,拘留所裡的飯菜巨難吃。
但我是沒想到,那一大堆吃的,進拘留所第二天就讓我分光了。
當時正好是早飯時間,但大家可彆以為在拘留所吃飯都是在食堂。
沒錯,食堂是有的,但基本上吃飯都是在舍房。
第一天早上,早飯一發下來,我就無語了。
一碗稀飯,一個饅頭,一根蘿卜條。
這也太慘了吧?
還好我有一堆吃的,於是我就拿出麵包香腸,在旁邊大吃了起來。
舍房裡算我一共十二個人,一個個眼神都不怎麼對勁。
這些人都是怎麼進來的,我還沒摸清楚,但看麵相大多都不是什麼好人。
想想也是,哪個好人能被拘留啊?
那時候我也不大懂,心想能在這裡待著的,最起碼也得是打架鬥毆那一類的吧?
我一看,這一幫人都瞅我,也不能自己吃獨食,索性就主動點,把東西拿出來,給大夥分了。
那一大袋子東西,這幫人一頓就給我乾沒了。
但這也拉近了距離,大家一看我也是上道的,就有一搭無一搭的跟我聊上了。
不聊不知道,一聊真嚇一跳。
除了我之外,其他幾個人裡麵,情節比較輕的是打架鬥毆,還有販賣管製刀具的,辦假證的,XD的,PC的……
果然都不是什麼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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