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丞相荀瑾瑜聯合朝廷五貴向你上書諫言,希望你在《大周律》中增加幾條律法並推行—】
【“聖人有言,男承天統,女承地統,斷絕天統,陰陽不合,必生禍端,斷絕地統,同理。”】
【“然,此事於民間已然成風。”】
【“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
【“上違天理,下違人倫。”】
【“故,望殿下推行此三律以整此民間之風。”】
【“棄嬰,溺嬰者,罰沒家產,沒收耕田,並處五年監禁。”】
【“操縱、虐待、誘拐,並隨意買賣孩童者,處死刑。”】
【“其上兩條,有知情不報者,以從罪論。”】
看著突然出現在眼前的消息,原先正在思考草原駐兵一事的吳信一下子就皺起了眉頭。
當然,不要誤會。
他並不是覺得荀瑾瑜他們想讓自己推行的律法不好。
而是覺得這懲罰力度會不會太輕了點。
畢竟在他眼裡,棄嬰和溺嬰跟故意殺人有什麼區彆?
隻叛區區五年有什麼威懾力?
不如也直接判個死刑。
整治,當用重典。
不過很快,吳信就收回了這個想法。
因為看到接下來的消息,他就明白了荀瑾瑜他們考慮的確實比自己多。
【同時,丞相荀瑾瑜還建議你在各州建立義診,為那些剛生下來的幼兒進行診治,提前讓官府明白,準許那些百姓對確實無法存活的幼兒早做打算,以此來平息強製執行該律法的民怨。】
【“誠然,十月懷胎,雖屬不易。”】
【“但尋常百姓之家,幼兒本就難以存活,更彆說病嬰了。”】
【“故,棄嬰、溺嬰本就是無奈之舉,但若是強製百姓養那些難以存活的病嬰,隻怕會對朝廷心生不滿。”】
【“因此,推行此律雖為仁政,但民間怕是對此舉多為不解,還需多施手段,化仁政為良政…”】
【“當設義診,平民情,安民心。”】
看到這,吳信默然。
隨即歎了一口氣。
其實說來說去。
終究還是這個時代醫療水平還有生產力不行。
不過就連後世這種情況都很難完全避免,更彆說現在了。
所以自己一旦把刑法設的過重。
采用一刀切的辦法,確實很容易形成民怨。
更彆說比起治理地方,改善風氣自己確實不如這些人一起商議的來的好。
因為對於地方,他們更熟悉,也更加了解,更能貼近實際的來處理問題。
所以,還是按他們的辦法來吧。
不過。
雖然吳信決定按他們商議的來,但還是決定加一些小小的變動。
【永安四年九月一日,你推行荀瑾瑜等人所承於你的新《大周律》以改善民間之風。】
【但除卻推行上述律法與在各地設義診之外,你還令各地州郡修建慈善館,由官府出資,收養貧窮百姓無力扶養的殘疾或天生病弱的嬰兒。】
【儘管此舉遭到了群臣的以“花費甚廣”為理由,諫言反對,但你依舊力排眾議選擇了執行—】
【“論治國之道,思利非謬亦非正,惟以善治,方顯至尊之貴。”】
【“國以民為本,善治則民安,利自然隨之。”】
【“立慈善之館,雖無蠅頭之利,然可昭顯朝廷之仁善,上達天意,下通民心,百姓見狀,自當心悅誠服,樂於行善,蔚然成風。”】
【不過因為考慮到群臣所言的花費確實巨大,所以每間慈善館的收養人數限額由你之前說的五百人調整為了兩百人。】
【恭喜你解鎖新的立繪】
【力排眾議—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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