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八十年代初的路況實在算不上好,到了城市附近,才終於由土路轉成了柏油路。
林喬隨著長途汽車的顛簸搖搖晃晃,鼻端是混著難聞汽油味的窒悶空氣,耳邊還不時傳來老鄉帶上車的家禽的鳴叫。饒是如此,依舊和這擠滿車座與過道的乘客一樣昏昏欲睡。
她實在太累了,為了逃出來,昨晚幾乎一晚沒睡。
今天早上天不亮,又走了一個多小時的山路到鎮上,坐了近八個小時的客車,人都快散架了。
可再困,感覺到有人動了她抱在身前的書包,她還是眼都沒睜就抓住對方的手指用力一掰。
“啊——”
對方顯然沒有料到,發出一聲痛呼。
周圍還在瞌睡的人一下子醒了,疑惑地朝這邊望來,“咋了?出什麼事了?”
“沒什麼,就是有人偷東西。”
林喬語調不高,可眾人還是瞬間被驚沒了睡意,紛紛查看起自己的財物。
八九十年代小偷最為猖獗,尤其是車上,人流擁擠的時候甚至有明搶的,搶了還抓不到。
眼見眾人都警惕起來,林喬抓到的瘦小男人急了,“小丫頭說話注意點,誰他媽偷你東西了!”
這話裡已經帶上了威脅,林喬麵上卻一點不見怯色。
她看看男人被自己抓住那隻手,挑眉,“沒偷東西,難道是想耍流氓?”
要說耍流氓,倒也不是沒有可能。
畢竟林喬雖然穿著普通,在這通往燕都的長途汽車上一看就是鄉下來的,長得卻很漂亮。還不是那種傳統的漂亮,尤其是撩起眼看人的時候,狹長的眼尾上還點著顆勾人的紅痣。
在這個年代,流氓罪可比偷東西嚴重多了。隻要有人去告,蹲幾年是免不了的,搞不好甚至會被槍/斃。瘦小男人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瞬間沒聲了。
他之所以挑林喬下手,就是看林喬年齡小,看著才十八/九,還和周圍的人都不認識,更容易得手。沒想到看著像隻綿羊,卻是個帶刺的,說起耍流氓這種話都不臉紅。
沉默中突然有人驚呼了一聲,“我的錢!我的錢和票都不見了!”
這下無需林喬再說什麼,那人已經揪住了瘦小男人,讓他還錢,不還就送他去公安局。旁邊沒有丟錢的也七嘴八舌看起了熱鬨,逼得那人不得不拿出錢,提前好幾站就下了車。
“還好姑娘你反應快,要不就真讓他跑了。”
林喬鄰座的阿姨心有餘悸,還特地檢查了下腳邊綁著的兩隻老母雞,“這可是給我閨女坐月子吃的,丟了上哪兒找去。”
其實就算不檢查,也沒有小偷會偷這麼大個活物吧?
林喬有些好笑,那阿姨卻因為剛剛的事,對她這個長得不太符合長輩審美的小姑娘多了些好感,話也變多了,“我看你一個人坐的車,來燕都上學的?”
自從77年恢複高考,來燕都上學的外地人越來越多,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
而且剛剛改革開放,出門還是得要介紹信。比起出差,林喬這個年紀顯然更像是出來上學的。
林喬沒有否認,但事實上,她是來找這具身體的娃娃親對象,要求對方履行婚約的。
三天前她因為熬夜改論文,一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下來,再睜眼就在這陌生的世界了。穿的還不是曆史上的八十年代,而是好友跟她說過的一本年代文。
在書裡,她是出身不高還妄圖攀高枝的炮灰女配,男主那作天作地注定下線的前妻。
她之所以會嫁給男主,理由也很老套,是她家對男主家有救命之恩。男主家為了報恩,這才給她和男主定了娃娃親,承諾會照顧她一輩子,保她下半生無憂。
這都八十年代了,男主當然不願意接受這門包辦婚姻。
隻是剛剛改革開放,他想放棄現在的工作下海經商,家裡一直不同意。兩方多次衝突,最後各退一步,男主答應娶她,家裡也答應不再乾涉男主的事業。
然後就是男主忙於事業,各種不回家;她覺得自己受到了冷待,各種作妖。
等男主事業有成,不再怕家裡挾製,她也不負眾望,成功把自己作成了萬人嫌。不僅給男主下/藥,還三天兩頭跑去男主的公司鬨,說男主公司裡有狐狸精。
結局自然是男主忍無可忍,一紙離婚協議,娶了比她家世好比她溫柔善良的女主。兩人幸福恩愛攜手一生,成了圈內有名的模範夫妻,至於她……
林喬沒看過原書,也不是很清楚。
她隻知道以自己如今的處境,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找男主結婚。
她要人身自由,男主要事業自由,他們各取所需,完全可以合作共贏,做上一段時間的假夫妻。書裡原主作成那樣,男主還是給了一大筆贍養費,也不像說不通道理的人。
想著,汽車已經晃晃悠悠進了城。
透過落滿灰塵的車窗,林喬看到了鱗次櫛比的平房小院,倒和她記憶中高樓林立的燕都大相徑庭。直到車子在南樓附近停下,她才從那些青磚綠瓦的四合院中找到些熟悉的影子。
很多東西好友沒和她細講,原身卻多少有些記憶。
林家跟男主家老一輩就有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