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捉完賊的第二天是五月初五端午節,按本朝的律例,各衙門休沐兩日。
接到同年李頤宴請的帖子,上麵卷著一根細細長長的菖蒲,沈持這才反應過來:啊哦,過端午了,明日不用上早朝,亦不用來京兆府上值,暫不需要思如何處置這些賊的事了。
老天憐我!
他在心中笑了笑,到當日散值時飛也似地遁了。生怕京兆尹溫至想起來問他拿這些賊怎麼辦。
沈家的大門上掛著一束新鮮的艾草,灶房裡飄出粽子葉的香氣,沈持他娘朱氏帶著沈月在包粽子:“阿月,晚會兒給你爺奶寫個信回去,捎點兒京城裡的東西,再問問家中有沒有人上門給阿池說親的。”
來京城有小半年,她算是看出來了,在權勢堆疊而成的天子腳下,阿池一個沒有高門大戶出身的孩子,想娶親太難了。至於說那些窮書生娶了相府小姐侯門閨秀的,都是說書人嘴裡胡編亂造的故事罷了,她不敢替阿池肖想這種美事,還是從祿縣擇一戶好人家的女兒最是妥當。
沈月手裡正拿紅繩在纏包好的粽子:“阿娘,哥……不會娶……”
“他不娶,”朱氏不解地說道:“還能打一輩子光棍?”
“阿娘,京城男子多在……弱冠,”她說了好幾遍才說清楚“弱冠”兩個字:“之年才娶親,哥……還小……”
弱冠之年是二十歲,沈持今年才十八。
朱氏:可京城裡的那些郎君,聽說屋裡頭都放了通房丫頭的,日夜貼身服侍著主子,跟娶親又有什麼差彆。
當然這話她是不能跟閨女沈月說的:“總要慢慢給他張羅起來的。”
沈月反駁不了她娘,隻默默地裹著粽子。朱氏看著她心中也是無比的發愁,十四了,正是說婆家的年紀,偏偏連話都還說不清楚,怎麼好嫁人。
此時,沈煌從外麵樂悠悠地晃回來,進門後興衝衝地說道:“這賊一抓,街頭巷尾的人都在說阿池的好。”
朱氏衝著他冷哼一聲:“天天光操心些沒用的,正經事是一樣不乾。”
也不瞧瞧兒子、閨女多大了,倆人的親事都沒還影呢,這爹是咋當的。
沈煌被媳婦兒抱怨一通甩了臉子,一頭霧水:“……”
莫非天天在家吃白飯被多嫌了,他很苦惱。
沈持從京兆府回到家,就看見沈煌跟犯了錯的孩子一樣站在院子裡,又委屈又羞慚,訝道:“爹,你這是怎麼了?”
沈煌:“……沒什麼,閒的。”
沈持:“……”他心道:看著爹娘是跟著自己來京城享福的,實則遷離故土,舉目無親,每日無所事事,心中挺苦悶的吧。
“爹,要不,我給家中寫信接爺奶來京城小住一陣子吧?”老人家鄉土觀念重,斷然不會跟著他在京城長住。
沈煌猶豫了下,不好給沈持的孝心潑冷水:“也好。”
沈持於是回房給遠在祿縣的
很快會把京兆府吃窮的,這麼虧本生意注定不能一直做下去,還是要儘快解決的。
因而端午節後頭一日上值,沈持再次提審他們。這次,他要摸清楚每個賊偷盜的錢數,當然,也不會那麼精確,就是估個大概。
依照口供,先收繳他們偷盜所得。
頭一個賊說他十幾歲上開始偷,如今快三十了,一年偷二十兩是有的。沈持咋舌:好家夥,做賊的收入還挺高啊,快趕上一秀才了。
且他還會理財,偷來的錢又拿去放了高利貸,利滾利,除了供他花天酒地外,手裡還餘二三百兩。
第二個賊就沒那麼得意順遂了,他哭訴自打入行手氣就不好,三年所偷加起來不到一吊錢,還不如在家中種地呢:“大人開恩,小的願意拿出十倍於贓物的家資賠給所盜的人家,求大人放了小的吧。”
十倍。
等於是說交偷盜贓款十倍的罰金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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