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董事會(1 / 1)

根據引進的西洋公司架構,董事會首席擁有召開董事會的權力,可以解除公司內部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和監事,因為董事和監事並非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大股東可以召開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成員。

董事會首席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必須得到半數董事的同意。

總的來說,股東大會決定董事會,董事會掌握公司的決策權,股份多少則決定了股東大會中的話語權,股份越多,承擔風險越大,所以話語權越大。

有些時候,大股東會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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