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浩明發了脾氣。

發了大脾氣!

這是兩天後從縣委大院那邊傳來的消息。

衝誰發的脾氣?

衝孫可君!

當然,不是在公開場合。

謝浩明性格再暴躁,也不可能在公開場合對自己的搭檔發脾氣。那是公然破壞規則。真要是發生這樣的情況,一次兩次的還沒事,次數多了,那就等於逼迫上級領導在他倆中間二選一,必須要調走一個!

否則,縣委政府兩套班子的磨合,就會出問題。

那是會影響全縣正常工作的。

同樣的道理,在公開場合,孫可君也必須維護一把手的權威,不可能公然頂撞他。

大家都要和光同塵。

但這並不表示,私下裡沒有矛盾,私下裡不發火。

據說,是在謝浩明的辦公室,孫可君單獨找他的時候,謝浩明發的脾氣。

至於具體是什麼原因,沒人知道。

因為當時沒有第三者在場,唯一知曉一點內情的,就是謝浩明的聯絡員。

但這樣的細節,聯絡員怎敢往外傳?

外界能夠知道謝浩明發了脾氣,已經是聯絡員“故意放水”了。

百分之百是得到謝浩明暗示的。

否則,這樣的事情他敢往外傳,這個秘書是不想當了。

謝浩明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暗示?

當然是為了告訴衛江南局長,你看你看,我對你可是“真心實意”的!

為了給你增加一點話語權,讓你這個縣長助理當得更加名副其實,我連縣長都罵!

那麼,衛江南局長是不是就可以翹尾巴,覺得自己從今往後就是謝浩明書記的親信心腹了呢?

真這麼想的話,隻能說,衛江南同誌實在太天真了。

謝浩明向他示好是真,借題發揮,故意衝孫可君發一頓脾氣,滅一滅孫縣長的威風,才是最主要的。

反正他倆本來就不對付。

最有意思的是,孫縣長一回到自己辦公室,就變得神色如常,仿佛剛才那一頓“罵”,壓根就沒發生過。

然後心平氣和地召開了縣長辦公會議,在會議上當場宣布兩個決定。

第一個決定,就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成立南河複航羅平段指揮部籌備辦公室,由縣長助理衛江南同誌,兼任籌備辦公室主任。

同時公布了籌備辦公室人員組成名單。

第二個決定,這是調整縣政府副縣長和縣長助理的分工,衛江南同誌,分管公安局和交通運輸局。

羅衛東同誌,不再分管公安工作,劉華州同誌,不再分管交通運輸局的工作。

羅衛東和劉華州這兩位副縣長的反應,也截然不同。

羅衛東一言不發,照常鼓掌,就好像這件事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他那個分工,本來就是虛的。

現在被拿走,沒有半毛錢損失,他在乎個啥?

拍巴掌就是了。

劉華州卻是氣不過,陰陽怪氣地說了一番,也算是發泄一通不滿。

衛江南同誌眼觀鼻鼻觀心,連半個字都不接。

你在人家身上割下這麼老大一塊肉,還不讓人家說幾句了?

不過,據知情人士透露,會後,劉華州副縣長也是神色如常,並沒有特彆生氣的意思。

這又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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