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安“統帥”著麾下人馬,沿途喊著口號,聲勢造得很大。
一路上,吸引了無數看熱鬨的吃瓜者。
縣城其實是有很多無業遊民的。
待業青年,街頭混混,全職家庭主婦,還有小太妹,是一個不小的群體。這幫人,平日裡沒事還要找點“樂子”呢,突然見到這樣一支“遊行隊伍”,可算是趕上了。
當即就有不少人跟在李忠安他們身後,嘻嘻哈哈,指指點點的,跟著一起向公安局而去。
今兒個有熱鬨看了。
還沒到縣公安局,這個隊伍就像滾雪球一般,發展到了超過兩百人。
當然,涇渭分明。
走在前邊的,是李忠安他們一夥。路上也有三五個混混,和李忠安熟悉的,一起加入到他的隊伍之中。
剩下的一百多吃瓜群眾,則落後十來米的樣子。
很快,縣公安局大門就遙遙在望。
“安哥,他們好像有準備……”
一名小弟遠遠發現那邊情形有異,急忙湊到李忠安耳邊低聲提醒。
隻見公安局大鐵門已經合攏,平日裡,這道大鐵門是不關的,人員車輛進進出出,大門開開關關的,太費事。
大門口,站著兩排穿警服的人。
“哼!”
李忠安乜了一眼,不屑地說道。
“怕什麼,他們有準備又怎麼樣?我們又不是犯罪分子,我們是去抗議的群眾,他們敢把我們抓起來嗎?”
話是這麼說,李忠安還是扭頭往旁邊掃視了一番。
見到隊伍中那七八名背著袋子,“英姿颯爽”的中老年大媽,李忠安頓時安心。
你沒看錯,這幾位,其實才是今天的“主力部隊”。
李忠安和他的小弟們,則是搖旗呐喊的。
鬨事必定要讓這些中老年大媽打頭陣,這是李忠安多年鬨事得出來的寶貴經驗。
對於公安機關而言,中老年大媽可比李忠安他們這群大男人難對付多了。
因為她們能夠使用的手段比老爺們多得多。
第一就是撒潑,罵天罵地罵祖宗。
第二則是哭鬨打滾。
第三更狠,當眾脫衣服。
這還僅僅隻是“常規手段”,還有比這幾招更狠的。
比如直接堵門,就睡在公安局長或者其他什麼領導的辦公室門口,怎麼趕都不走。再比如丟臭雞蛋,更甚的則是潑大糞。
這些人,打又打不得,罵又罵不得!
你敢打她們,她們就敢上吊給你看!
雖然明知道她們不會真的去死,但凡事就怕意外。
萬一呢?
萬一弄假成真,真死一個,那公家單位這邊,就頭大了,需要有人擔責的呀。
至於說拘留神馬的,她們也不怕。
有“工資”拿的呀。
被拘留一天,能拿到五十塊錢的工資!
這個“工資”當然不是政府給她們發,而是李忠安這些組織者給發。
拘留十五天,除了白吃白喝,躺著養膘半個月,還能拿到七百五十塊錢現票子,要是“任務”完成得出色,另外還有“獎金”。
就說普天下去哪找這種輕鬆錢賺去?
重賞之下必有勇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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