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久安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如火如荼展開。

但說到影響力,這個僅僅在一市之內展開的專項鬥爭,遠遠不能和“向鳳嬌案”相提並論。

這個案件在《靜江日報》公開報道之後,立即就在全國各地掀起了一輪討論的熱潮,也有不少地方媒體進行了轉載。

不過有一個現象比較特彆,那就是轉載這篇文章的,大多是地方媒體,其他省報很少跟進,至於說全國性的大報,就更加是按兵不動。

畢竟這是一件大事。

正當防衛在司法實踐中難以認定,早已成為法律界的共識。

尤其像這種致人死亡的案件,以往大多數都是定性為“防衛過當”,也有不少是被定性為“故意傷害”,最極端的案例,則是被定性為“故意殺人”。

換一個說法就是,羅平縣公安局做出來的這個“定性”,是具有爭議的。

不見得每一個法律工作者都認可羅平縣公安局的定性。

這個時候,其他的省報和全國性大報跟進的話,會有一定的“風險”。

果不其然,僅僅兩天之後,不同的聲音就出現了。

這是一家北方的地方報紙,一名法律工作者發表署名文章,質疑羅平縣公安局對“向鳳嬌案”的定性問題。

緊接著,又有一家東南的地方報紙,同樣刊登了法律工作者發表的署名文章,也是同樣的質疑。

這種事情,怕的就是沒有先例。

一旦出現先例,馬上就會有人跟風。

接下來,更多的文章出現,也不全都是質疑的,也有部分文章是讚同羅平縣公安局對“向鳳嬌案”的定性。

漸漸的,竟然有了要“大論戰”的苗頭。

第一個坐不住的就是羅平縣政法委書記廖亞軍。

亞軍書記收集了一大堆報紙,興衝衝地讓司機開車,直奔市裡而去,兩個小時後,就闖進了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青春的辦公室。

近段時間,張副市長幾乎都不怎麼去二號樓那邊辦公,多數時候,都是待在常委樓這邊。

在二號樓,張副市長是老二,不是老大。

沒啥意思。

在常委樓這邊,雖然他連老二都算不上,可高妍也不是老大啊。

張副市長心裡多多少少能夠平衡一些。

對於廖亞軍的到來,張青春的反應比較冷淡,不過瞧在昔日的麵子上,見還是要見他一下的。

況且廖亞軍說有比較重要的事情要向他彙報,張青春也比較感興趣。

多半應該是和衛江南有關的。

現如今,“整倒”衛江南已經成為張副市長心中的某種執念。

在這個方麵,張青春遠遠不如王洪達那麼通透。

老王一擊不中,立即全麵退縮,現在基本上完全不招惹高妍,更不去招惹衛江南,甚至有時候在書記辦公會議上還會幫高妍一把,共同“對付”嶽青歌。

算是把“鬥爭”玩明白了。

沒有好處的事情,絕對不乾。

絕不為了意氣之爭盲目衝動。

“市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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