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大事不妙,你們看我乾嘛?(1 / 1)

羅峰本來話都到嘴邊了,結果被林毅搶先了,當下和齊宏偉等人一樣,將目光投向了林毅。

其中,齊宏偉皺了皺眉頭,沒有說話。

因為,哪怕會議最終通過處理方案,也不能不讓林毅發表意見。

「各位領導,雖然周天殺害了李狐,還參與了其他違法犯罪的案件,罪不可恕,但他不能當替死鬼。因為,根據我們所掌握的證據,他並不是非法集資案的幕後主犯。

按照法律規定,周天沒理由為非法集資案負責。另外,周天名下的資產,大部分是通過非法競爭工程項目所得。按照法律規定,周天的違法所得,除了要按照工程合同,支付材料商材料款丶農民工工資等工程應付款之外,剩餘部分,就算沒收,也是上繳國庫,地方政府不得擅自挪用。

這也就是說,無論是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認定周天是非法集資案的主犯,還是用周天旗下的資產給受害者退錢,都是違規違法的,也是不可行的!」

「林書記,有些事情情況特殊,可以特事特辦。就好比你上任三界市委書記一樣,不也沒走正規程序嗎?」

眼看林毅扯起法律法規的大旗,梁勉任有些急了,直接懟道:「我們現在開會集體商議,會議通過的決定,不用你個人擔責。而且,我和魯市長商議的處理方案,既可以給省委交差,也可以給受害者交代,可以將案子的影響降到最低。」

「梁市長,我從來不怕擔責,我也從來不會讓罪犯逍遙法外!周天當替死鬼,非法集資案真正的主犯,拿著老百姓的血汗錢逍遙法外,法理何在?!」

林毅冷眼盯著梁勉任,就差指著梁勉任的鼻子說:你不要妄想快刀斬亂麻結案,那不可能!

梁勉任怒道:「林書記,我提醒你,周夢潔女士是河坊市人大代表,三界市企業家協會會長。你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僅憑主觀判斷,一次又一次提到周夢潔女士是非法集資案的主犯,而且對周夢潔進行監視。如果這些事情傳出去,會摧毀三界市的營商環境,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我請你慎重!」

「梁市長,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彆著急,證據很快就有了。」林毅笑了,他看出梁勉任急於了結案子脫身,但他不可能讓梁勉任如願。

梁勉任諷刺道:「林書記,你前前後後查了快一個月了,你說的很快是多久?」

「三天。」林毅淡淡道。

梁勉任笑而不語,覺得魯明銳對林毅的評價很到位——成天牛逼吹得震天響,隻會給老百姓拍胸脯!

因為,按照周夢潔所說,哪怕省公安廳的經偵專家,想通過資金流向查到她頭上,也要一年半載,林毅怎麽可能三天之內查到證據?

「齊書記,既然林書記在會上表態三天能查到證據,那我建議再給林書記一周時間。一周過後,如果林書記那邊還沒有新的進展,就按照魯市長和梁市長剛才提出的處理方案,形成紙麵報告,上報省委,經省委同意後,我們按照方案處理非法集資案。」

「林毅,你確定是三天?」

齊宏偉麵無表情地看向林毅,連林毅的職務都沒有稱呼,表明他對林毅很不爽。

一來,林毅空降三界市當市委書記後,借著特事特辦的名頭,忽悠拉攏秦勇等人不說,還通過怒懟齊宏偉,在三界市委市政府立威,完全把齊宏偉當成了工具人,讓齊宏偉非常惱火!

二來,齊宏偉剛才已經開口定調了,林毅非要唱反調,幾乎沒有把他這個上級領導放在眼裡!

林毅迎上齊宏偉的目光:「是的,齊書記,三天之內,我一定提供證據,證明周夢潔是非法集資案的幕後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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