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六層寫字樓。
譚強從辦公室出來,準備去茶樓跟幾個朋友打打牌。
可還沒走幾步,來到三樓時,就聽到下麵亂糟糟一片,頓時皺眉。
正好,這時候,一個小弟跑了上來,看見他後,不等他問話,立馬說道:“強哥,那人又來鬨事了”
“哪個?”
譚強冷冷問道。
“就是那個女兒在我們夜總會當小姐的”
他點點頭:“嗯”
接著,自顧自朝下走,很快來到一樓大廳。
就見,一位四十歲左右的滄桑男人,正雙眼充血、滿臉猙獰的掙紮。男人身後,幾個青年將他牢牢控製住。
看到譚強,那男人嘶吼怒吼:“你不得好死!”
“趕緊丟出去!”
見老大過來,某中年人立馬嗬斥,吩咐那些青年。
譚強揮揮手:“不用”
他幾步走到滄桑男人身前,直視對方,語氣冰冷:“我最後警告一次,彆再來了,滾回去老實待著。
否則,你跟你那個婊子女兒,一定會死的很慘,我說的!”
說完,也不管滄桑男人的咒罵,很快走出大廳,開上車,揚長而去。
至於滄桑男人,則是被丟了出去,渾身都是淤青。
抱著受傷的胳膊,男人緩緩爬起,轉頭看了寫字樓一眼,轉身就走。那眼神,滿是瘋狂、滿是殺意,還有決絕!
這一幕,被躲在不遠處的吳影看的清清楚楚,等到男人路過車旁時,車內的吳影,對著這個男人拍了張照,然後目送男人離去。
之前那輛車已經丟給專案組了,如今這輛,是他另一個據點裡的,也是他如今僅有的一輛安全車。
這輛車與之前那輛一樣,假牌照,普通車型,黑色,屬於沒辦法調查的類型。
原本今天他是來監視譚強的(孫大偉口中的阿強),但偶然看到滄桑男人,於是,他突然有了個想法,這才拍照。
沒有久留,滄桑男人走遠後,吳影啟動車輛,離開了此處。
……
晚上,吳影給孟嚴明打去了電話。
“喂”
“是我”
儘管電話號碼換了,但聲音孟嚴明熟悉,隨即電話那邊笑道:“原來是兄弟你啊,怎麼,有什麼事兒需要兄弟效勞嗎?”
“幫我調查個人,隻要關於他的,任何信息我都想要”
“誰?”
很快,吳影將照片發了過去。
“就是他,不是什麼人物,一個普通人”
“行,既然是小人物,20萬酬勞就行”
“不能讓你吃虧,30萬吧”
“哈哈哈,兄弟敞亮,那好,最多五天,給你回複”
“還是老規矩,晚上十二點,去鞍山公園取錢”
“沒問題”
安排好事情,吳影就靜靜等待起來。
孟嚴明的速度,比吳影預想中還要快,僅僅第三天晚上,就已經將資料送了過來。
實際上,孟嚴明一天就已經完成任務,之所以多花了兩天時間,也僅僅隻是複查。沒錯,資料收集中,複查可比調查耗費時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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