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吳影這次作案,讓警方感覺壓力那麼大呢?這是有道理的。
好,接下來,讓我們回顧一下吳影的這次狩獵。
其實,這次狩獵江生,吳影隻做了三件事,分彆是:調查、將梨放在水果攤、心理暗示江豔。
先說調查,這件事是孟嚴明去做的,且光明正大,不會引人懷疑。
為什麼呢?張濤給他下達調查任務,需要調查41人的資料,包括江生。所以,這段時間,孟嚴明圍著三個人調查,其中一個就是江生。
至於另外兩個,由於都在這一片區域,所以連帶著一起調查。一方麵為了之後狩獵做準備,一方麵也更加合情合理,不引人猜忌。
總之,這第一件事,沒有破綻,完美。
再說第二件事,這是董仲書去做的。
為了不留下線索,董仲書提前三天去到超市,然後,趁著買煙出門的機會,用手上的傘,略微操作,便將超市門口的攝像頭擋住,方便後續辦事。
接著,事發當天,他戴著口罩去買梨。並且,就在江豔即將抵達前,將帶毒的梨,放在水果堆裡,任務完成。
由於監控被擋住,他又戴著口罩,什麼都沒留下,如果非要說留下點什麼,估計就是性彆與大致身材。
但這有用嗎?肯定是沒有用的,所以,這第二件事,依舊完美。
最後,就是心理暗示江豔。
心理暗示江豔,是在江豔下公交車到超市,這短短三十米路程完成的。
一共四次暗示。
第一,江豔等紅燈時。
那時候,吳影親自開車,假裝成路人,停靠在距離江豔最近的位置,等紅燈。
他什麼都沒說、什麼都沒做,隻是將車身貼紙暴露給江豔看,那個梨形圖案。
要知道,等紅燈,大家要麼玩手機、要麼四處打量。顯然,江豔是不可能趁著等紅燈的功夫玩手機的,所以隻會四處打量。
那麼,就一定會看到那個貼紙。
第二,棒棒糖。
這次暗示,是孟嚴明操作的,很簡單,吃著棒棒糖從江豔身邊過去就行。
而這個棒棒糖,也是有講究的,氣味,是雪梨味。
這屬於氣味上的暗示,嗅覺上的暗示。
第三,飲料。
這是董仲書放梨時,順帶著做的。
那可不是一瓶簡單的飲料,內藏玄機,因為,這飲料名叫冰糖雪梨。
屬於字麵與視覺的雙重暗示,還要加上聯想暗示。
第四,從眾心理。
江豔來到水果攤時,那時候,董仲書剛買到梨。
作為普通婦女的她,很容易產生一種從眾心理,下意識跟著買梨。
看看,短短三十米距離,四次暗示,且一次比一次狠,從不同角度,全方位暗示。如此情況下,江豔選擇買梨,也就成了必然。
這還不是關鍵,關鍵是,當人被暗示後,那些暗示內容,是想不起來的。屬於當時會稍微在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