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吳影這次作案,讓警方感覺壓力那麼大呢?這是有道理的。

好,接下來,讓我們回顧一下吳影的這次狩獵。

其實,這次狩獵江生,吳影隻做了三件事,分彆是:調查、將梨放在水果攤、心理暗示江豔。

先說調查,這件事是孟嚴明去做的,且光明正大,不會引人懷疑。

為什麼呢?張濤給他下達調查任務,需要調查41人的資料,包括江生。所以,這段時間,孟嚴明圍著三個人調查,其中一個就是江生。

至於另外兩個,由於都在這一片區域,所以連帶著一起調查。一方麵為了之後狩獵做準備,一方麵也更加合情合理,不引人猜忌。

總之,這第一件事,沒有破綻,完美。

再說第二件事,這是董仲書去做的。

為了不留下線索,董仲書提前三天去到超市,然後,趁著買煙出門的機會,用手上的傘,略微操作,便將超市門口的攝像頭擋住,方便後續辦事。

接著,事發當天,他戴著口罩去買梨。並且,就在江豔即將抵達前,將帶毒的梨,放在水果堆裡,任務完成。

由於監控被擋住,他又戴著口罩,什麼都沒留下,如果非要說留下點什麼,估計就是性彆與大致身材。

但這有用嗎?肯定是沒有用的,所以,這第二件事,依舊完美。

最後,就是心理暗示江豔。

心理暗示江豔,是在江豔下公交車到超市,這短短三十米路程完成的。

一共四次暗示。

第一,江豔等紅燈時。

那時候,吳影親自開車,假裝成路人,停靠在距離江豔最近的位置,等紅燈。

他什麼都沒說、什麼都沒做,隻是將車身貼紙暴露給江豔看,那個梨形圖案。

要知道,等紅燈,大家要麼玩手機、要麼四處打量。顯然,江豔是不可能趁著等紅燈的功夫玩手機的,所以隻會四處打量。

那麼,就一定會看到那個貼紙。

第二,棒棒糖。

這次暗示,是孟嚴明操作的,很簡單,吃著棒棒糖從江豔身邊過去就行。

而這個棒棒糖,也是有講究的,氣味,是雪梨味。

這屬於氣味上的暗示,嗅覺上的暗示。

第三,飲料。

這是董仲書放梨時,順帶著做的。

那可不是一瓶簡單的飲料,內藏玄機,因為,這飲料名叫冰糖雪梨。

屬於字麵與視覺的雙重暗示,還要加上聯想暗示。

第四,從眾心理。

江豔來到水果攤時,那時候,董仲書剛買到梨。

作為普通婦女的她,很容易產生一種從眾心理,下意識跟著買梨。

看看,短短三十米距離,四次暗示,且一次比一次狠,從不同角度,全方位暗示。如此情況下,江豔選擇買梨,也就成了必然。

這還不是關鍵,關鍵是,當人被暗示後,那些暗示內容,是想不起來的。屬於當時會稍微在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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