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慶補充說道:“方案並不複雜,其實就是一個規定。我建議大家要討論討論,而且要充分討論。施秘書長,請做好詳細記錄,這一次的討論很重要。”
李桐魚無法拒絕,他隻能看了一下草案,草案的確主要就是完善了一條規定。他沒有理由拒絕,而且張元慶要求詳細記錄,意思很明顯了,如果他得不到能夠認可的答案,那麼他就要去找省委。
到時候帶著常委會記錄去找省委,說服力度就大大增強了。
李桐魚覺得自己之前小看了張元慶,經曆了晚餐秀肌肉、常委會定點打擊以及湯非宇拋出誘餌一係列事情中,對方表現得太過收斂。
以至於,給人產生了一種錯覺,那就是盛名之下其實難副。
可是現在看他推行這項規定的狀態,那是上來就拿住了大義,然後利用占據上風的機會,強行推動此項規定。
張元慶等到大家看得差不多了,開口就對準了政法委書記任向泉:“任書記,你作為政法委這一塊的,你先說說看。”
任向泉也不知道為什麼,張元慶似乎盯著自己一樣。
對於對方拿出的這份規定,任向泉是覺得沒有什麼問題的。更何況,張元慶說得也對,如果真是不正之風盛行,今天有人在張元慶的房間裡麵放攝像頭,那麼不保準明天沒有人給自己私人空間安裝一個攝像頭。
可以說張元慶這條規定,他沒有拒絕的理由。更何況,對方看樣子是真的怒了,被人監視這麼多天,換誰沒點火氣。
要是真往上捅,自己的表態很有可能就會成為射向自己的一支箭。
所以任向泉說道:“我覺得這份規定符合實際,我表示讚成。”
張元慶一個個點名詢問,此刻他掌握著此次會議的節奏。被點到的人,確實不知道怎麼去拒絕這個規定,而且他們也怕惹上麻煩。
現在拒絕這個規定,會不會被張元慶認為攝像頭的放置與自己有關。他們可不願意冒這個險,所以基本上都表示了同意。
除了有些人對規定的一些內容表示疑問,張元慶解釋了之後,那人也無話可說,隻能讚同了。
等到票數過半之後,李桐魚皺著眉頭,他也表示了讚同。最後一個表示讚同的,自然是目前名義上的一把手侯泉年。
本以為規定通過之後,這個常委會的插曲就算過去了。
卻沒有想到,規定剛剛通過,張元慶又拿了一份名單:“既然規定通過了,這份名單是我收集的今年以來,被定義為誣告的名單。這裡麵也包含了湯市長誣告案的幾名責任人,我建議按照規定的要求,對這些人進行嚴重警告。”
此話一出,在場很多人都變了臉色。甚至還有人,直接看向了李桐魚。因為嚴重警告處分,有一條就是處分期間不能在組織內提升之外,也不能推薦高於原職務的職務。
而就在剛剛,通過的幾項議案中,涉及的人事變動,就有人涉及這份名單之中。而且這幾個人,都是李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