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場官司,收費十二萬。
而且還不是標的額非常大的那種。
王明浩這不是坑人,這特麼簡直就是天坑,往死裡坑!
可他偏偏還擺出一副“我看在親戚麵子上已經非常努力做出優惠”的樣子。
說完後,一臉誠意地看著王娟:
“三姐,這已經是我能給你的最大優惠了。”
王娟皺眉:“啊?優惠了還要十二萬啊!?這也太多了!”
對於一個摳門到家的人來說,彆說十二萬了,就是一萬二,她都舍不得。
這十二萬花出去,簡直就是要她的命了。
王明浩勸道:“三姐,我知道這個錢是有點多,但你這個時候可得拎得清才行啊。”
“你看,我姐夫的情況這麼嚴重,很可能要坐牢的。”
“錢沒了,以我姐夫的能力,還能再賺。”
“可要是人進去了……那你後悔都沒用。”
為了賺這個錢,王明浩耐著性子,苦口婆心。
“三姐你想想,今天你花十二萬救姐夫,姐夫肯定對你更加死心塌地,以後能給你賺多少個十二萬啊。”
“你想想,是不是這個理?”
“所以千萬不能因為錢,而誤了大事!”
王娟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這話,好像有點道理。
楊俊卿很有人脈和渠道,每年都能賺不少錢。
區區十二萬,以楊俊卿的能耐,順利的話可能兩三個月就賺回來了。
隻要人不進去,怎麼都好說。
王娟企圖說服自己。
她明白王明浩的意思了,可終究舍不得花這麼一大筆錢。
見狀,
王明浩又道:“三姐,你這麼想,這十二萬彆看做是請律師打官司的錢,你就看成是投資!”
“沒錯就是投資。”
“你現在投十二萬,最慢半年內就能回本,一年翻番!”
“你想想看,還有什麼比這更賺錢的投資?”
王娟眼睛微微一亮。
你要早這麼說,我早答應了。
就這樣,在王昊的三寸不爛之舌的努力下,成功跟王娟簽了合同,成為楊俊卿的代理人。
“小二啊,你姐夫的事兒,就拜托你了。”
“你可一定要把他救出來啊。”
合同簽好,又給王明浩掃碼轉賬之後,王娟說道。
王明浩拍著胸脯道:“這個你就放心吧,交給我!”
畢竟收了十二萬呢。
這錢一到賬,王明浩的態度立馬就不一樣了。
跟王娟那叫一個客氣。
這可是個財神,那不得供著啊?
“小二,你那個你先把你姐夫弄出來吧,我看電視裡不是經常演那個叫取保候審來著吧?”
王娟想到了什麼,說道。
王明浩眼皮一跳。
取保候審。
這個他自然不陌生。
一般來說,接到刑事案,如果當事人已經被拘留,代理人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請取保候審。
隻要不是特彆嚴重惡劣的案子,一般是可以申請成功的。
先把人撈出來,剩下的事情就會好辦一些。
不管是從當事人這裡進一步了解案情,還是找被害人和什麼的,都會更好操作。
但王明浩卻不準備給楊俊卿辦理取保候審。
王娟人傻錢多好糊弄。
但楊俊卿可是個精明人,否則也不可能做生意賺不少錢。
十二萬的事情,楊俊卿瞬間就能反應過來是被坑了。
所以,絕對不能給他辦理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