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朱才貴的樣子,周俊傑內心暗笑。

果然是個蠢賊。

乾蠢事兒就算了,這腦子也不咋好使,稍微詐一詐,就嚇得屁滾尿流。

當即麵無表情道:“本來吧,歸案後主動坦白,交代犯罪事實,確實是可以爭取寬大處理的。”

“咱們政策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但現在……隔壁都已經交代了,證據鏈已經非常完整,我說實話,你交代不交代的,沒多大意義你知道吧。”

“如果你不能提供一些更有價值的東西,那你這寬大處理,就算我替你爭取,也爭取不下來啊。”

另一人接著道:“朱才貴,我看你呢,也不是啥窮凶極惡的罪犯,而且我了解過你的家庭條件,確實不太好,走上犯罪道路多半也是生活所迫。”

“你這樣,如果你能交代一些新的東西,那你這減刑還是有希望的。”

兩人一唱一和,給朱才貴唬得一愣一愣的。

“咕嚕!”

朱才貴狠狠咽了下口水,喉嚨滾了滾。

咬牙道:“有!我有!才富不可能全都交代了,我肯定能想到一些他沒想到的,沒交代的事情。求政府給我一個機會!”

周俊傑兩人對視一眼。

“怎麼沒說?給他一次機會?”

“給個機會吧,我看他確實挺誠心的。”

“那好吧。”

兩人“勉為其難”地坐了回去。

周俊傑抬了抬下巴:“朱才貴,珍惜這個機會,來,說吧。”

朱才貴這會兒也不敢裝逼了。

隻想立功,隻想減刑。

於是立刻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把所有事情全都抖摟了出來。

這哥倆設局訛錢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準確的說,拋開林北這次不算,還有十三次。

出手十三次,得手十次。

有三次是碰到硬茬子。

第一次碰到個租車裝逼的的窮鬼,身上分逼沒有還因為網貸逾期過多征信都爛了,想給錢都掏不出來。

第二次是個滾刀肉愣頭青,也不知道是喝大了還是怎麼地,寧願坐牢也不被訛錢。

最後一個是個開A6的,一下車直接領導氣場全開,說自己在哪哪有人有關係,就算報警都不會有事,甚至還揚言要把他們兄弟倆給送進去,簡直是小母牛竄稀,牛逼轟轟。

這三次全都失敗了。

但成功的更多,有十次!

每次訛到的錢有多有少。

多的十萬八萬,少的一兩萬。

總的涉案金額超過五十萬元。

再加上林北這次的事件,這哥倆,敲詐勒索金額高達一百萬!

“我一分錢都沒花,不敢,我們家祖祖輩輩都是農民,窮怕了,一分錢都不敢動,全在卡裡。”

朱才貴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在那邊哭訴。

聲音都在顫抖。

都快嚇尿了。

……

同一時間。

隔壁訊問室。

朱才富比他哥還不堪。

剛坐進來還沒等咋問呢,就全都交代了。

趴在那兒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的,一個勁兒地喊著後悔了啥的。

辦案民警冷眼看著。

後悔?

這會兒後悔有個坤巴用!

早乾啥去了。

等著接受法律的製裁就完事兒。

“警,警官,我想問下,像我們這種情況,要判多少年啊?”

朱才富小聲問道。

辦案民警淡漠道:“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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