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孟榭原本還覺得,自己畢竟主播出身,彆的本事沒有,但最起碼口才還是不錯的。

憑借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未必就沒有機會駁倒公訴人,說服審判長。

給自己爭取減刑。

結果……

魏孟榭剛說了沒兩句話,就被公訴人一個“反對”打斷。

“請被告人不要說與案情無關的廢話!”

魏孟榭:“不是,我的意思是……巴拉巴拉……”

公訴人:“反對!被告人所說內容並無法律依據!”

魏孟榭:“啥玩意兒沒有法律依據?我……巴拉巴拉……”

公訴人:“反對!請被告人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不要胡亂說話,混淆視聽!”

魏孟榭:“你XX!”

審判長:“被告人,請注意遵守法庭紀律!不得喧嘩吵鬨,更不許辱罵他人!”

魏孟榭:“……”

一個對法律一竅不通,對庭審一竅不通,更加不懂得任何法庭辯論技巧的人,在審判庭裡跟公訴人交鋒,結果可想而知。

這都不是青銅選手誤入王者局。

完全就是滿月孩童對決封號鬥羅。

那還不是妥妥的被血虐?

被血虐了幾回合之後,魏孟榭徹底破防了。

“你們憑什麼針對我!”

“我是殺了你們爹了,還是殺了你們媽了!”

“憑什麼你們要這樣子針對我!!!”

“還有你,林北!你彆以為我不知道,你就是故意的,你踏馬故意買那麼多酒,就是要害我。”

“你給老子聽好了,等老子出來那天,我殺你全家!”

“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你舒服!我踏馬絕對殺你全家!殺你全家!!!”

魏孟榭臉色漲紅,青筋暴起,站在被告席位上歇斯底裡地大吼。

凶神惡煞的樣子,好像要吃人。

對此,

林北內心毫無波動,甚至還有點想笑。

並未說話,隻是麵帶微笑地聳了聳肩。

還想出來殺人全家?

笑話!

進去十幾年再出來,你可能連公交地鐵都不會坐了。

往前倒退十年,你能想象有朝一日,拿個手機就能走天下?

身份證、銀行卡、公交卡什麼的都不需要帶。

現金更是多此一舉。

現在社會發展多快啊。

還坐牢出來殺人全家……

這種狠話,沒有半點威懾力,隻能讓法官對魏孟榭印象差到極致。

這一點,從法官那緊皺的眉頭和陰沉的臉龐,便可看出一二。

不用法官說話,法警便已經出動,直接鎮壓魏孟榭。

開什麼玩笑呢,審判庭是讓他隨便撒野的?

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地方!

最終的判決自然也是大快人心。

“被告人魏孟榭,自行勾兌假酒,並貼牌偽裝品牌白酒,以直播帶貨形式銷售……非法所得超百萬……”

“本案,事實清楚明確,證據確實充分。”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經營罪以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因其是同一行為觸犯多條罪名,符合想象競合,擇一重罪,以詐騙罪行罪處罰……”

“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壹佰萬元……賠償被害人……”

判決出爐。

求刑得刑。

魏孟榭整個人如遭雷擊,瞳孔劇烈收縮,滿臉呆滯。

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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