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律師建議和平解決,趙昌明:No Way!(1 / 1)

“這醫院也太不要臉了!居然給我們發律師函!?”

湊到林北旁邊的杜小康,也看到了律師函,頓時氣衝衝地喊道。

林北臉色也是陰沉了下來。

這個仁愛醫院,真的是一再刷新下限。

現在居然連律師函都整出來了。

還說他們醫鬨......

簡直是把顛倒黑白,惡人先告狀發揮得淋漓儘致。

如果是一般人,看到律師函或許還真會被嚇到,失了分寸,也可能按照律師函所說,服軟認錯,息事寧人。

畢竟,被告上法庭這事兒,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還是非常具有威懾力的。

正因如此,律師函也被一些人戲稱為“合法的恐嚇信”。

但林北可不是一般人。

律師函這玩意兒,騙騙啥都不懂的法盲也就算了,但凡稍微有點法律常識,都拿這玩意兒當依托答辯。

因為律師函隻是律師接受委托後,針對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評價,並提出要求的法律文書。

其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

說白了,就是通過律師向對方闡明利害,讓對方知曉法律風險和得失利弊,從而做出一些改變。

再說得直白點,無非就是跟對方說,你現在的行為怎麼怎麼樣,有何等風險,請立即如何如何,否則我們就會巴拉巴拉......

這不就是“恐嚇”麼?

隻不過說得冠冕堂皇了一點......

當然,律師函也不純粹是一張廢紙,如果你真的有侵權行為,那麼收到律師函之後,最好還是認真對待,慎重考慮。

可如果你沒有任何侵權行為,那這玩意兒,就真的是一張廢紙,而且還是擦屁股都嫌硬的廢紙。

大姑和姑父都沒接觸過這些事兒,也不太懂裡麵的門道,收到律師函之後,還真慌了神。

不過林北門兒清。

他當即給大姑回過去電話:“大姑,這個律師函我看了,沒啥用,不用在意。”

“這事兒咱占理,不管對方說什麼,做什麼,都不必理會。”

“我們這邊完事兒了,馬上來醫院。”

結束通話後,林北和杜小康便驅車趕往市一院。

....................

與此同時。

仁愛醫院,院長辦公室內。

除了錢國坤和趙昌明之外,還有一個四十歲上下,西裝革履,戴著眼鏡,白麵無須,穿著打扮非常考究的中年男子。

他便是來自景嶽律師事務所,主要擅長民事訴訟的鄭若海鄭律師。

也是仁愛醫院的“禦用律師”。

鄭若海除了是景嶽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之外,還兼著仁愛醫院的法務工作。

仁愛醫院遇到什麼法律方麵的問題,都會找鄭若海來處理。

此前也曾發生過一些醫患糾紛,名譽糾紛之類的,都是鄭若海解決的,結果嘛自然是讓錢國坤非常滿意,否則也不會一直聘用鄭若海。

這次發生的醫療事故,已經演變到網絡大V發視頻曝光,這讓那個錢國坤和趙昌明都意識到,事情可能不會那麼輕易解決,所以便把鄭若海找了過來。

鄭若海也是不含糊,直接就發了個律師函過去。

“鄭律師,就發個律師函會管用嗎?”

趙昌明靠著院長辦公桌,體態非常隨意且放鬆,向著鄭若海問道。

鄭若海坐在側麵一排沙發上,聞言說道:“如果是普通人的話,多半會被律師函震懾住,但這次有林北摻和,恐怕律師函的效果會大打折扣。”

其實,鄭若海的話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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