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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相機價值三萬多,現在被你們家小孩弄壞了,你居然就想用三四十打發了我,你不覺得好笑麼?”
“你當我是叫花子啊!”
“想啥呢?”
林北嗤笑著說道。
開什麼玩笑?
三萬多的相機,被摔成這個樣子,輕飄飄拿出三四十就想擺平?
拿屁股想也知道不可能的事兒啊。
“什麼相機三萬多?”
“還說你不是訛錢?”
胖女人嗤之以鼻,滿臉鄙視地上下打量著林北。
“就你這一身地攤貨的樣子,你還能用得起三萬多的相機?”
“我看你這多半就是二手市場裡花百八十塊錢淘來的破爛貨,專門用來碰瓷訛錢的。”
“給你三四十已經算仁至義儘了,你拿著就偷著樂吧,還想怎麼樣!?”
林北雖然有錢了,但有些消費習慣還是沒有變。
比如穿衣服。
他追求的是穿著舒服,看著順眼,這就夠了。
並不追求貴和名牌。
林北也買過大幾萬的衣服,但穿著跟幾百塊的也沒什麼區彆。
所以他也就沒在穿著上麵多花錢。
一身衣服從頭到腳,連鞋子,也就一千來塊錢的樣子。
其實說實話,這身衣服也不算寒酸。
畢竟在獲得係統之前,林北穿的可都是幾十塊錢包郵的衣服,照樣挺樂嗬。
可在胖女人的眼中,居然變成地攤貨了。
也不知道她是真的眼高於頂,還是在裝逼,又或者就是故意通過這樣的話術來貶低林北,從而讓自己的話更有可信度?
但不管怎麼樣,事實就是事實,它不會因為某個人大嗓門兒地說了些什麼,就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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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胖女人的話,林北臉色微沉。
“百八十塊?”
“我這相機就是38888買的!”
林北認真地說道。
胖女人說道:“你說三萬八就三萬八啊,你咋不說三十八萬呢?可給你逮到個訛錢的機會,活不起了是吧?年紀輕輕不學好,淨乾這種歪門邪道!”
林北氣極反笑,“我三天前在數碼城買的相機,付款38888,小票和付款記錄都在。這可不是我胡說的。”
說著,林北從挎包裡拿出錢包。
在錢包的夾層裡找到了購物小票、付款憑證。
“看看清楚,是不是三萬八千八百八十八!”
林北拿著小票舉到胖女人麵前。
胖女人一看,臉色頓時就變了。
確實是三萬八千八百八十八。
娘的!
這窮屌絲,怎麼買得起這麼貴的照相機。
胖女人下意識便伸手去搶小票。
但她的動作,怎麼可能快得過林北。
林北眼疾手快地收起了小票,冷笑道:“不好意思,這是重要的憑證,可不能被你奪了去。現在知道了我的相機確實價值三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元了吧?沒什麼好說的,賠錢吧。”
林北擺了擺手。
胖女人臉色變換了兩下。
眼鏡男人和那兩個老的,這會兒也變了臉色。
事情貌似比他們預想的,更加複雜了點。
“什麼賠錢?我都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眼鏡男人猛地一擺手。
“你自己的相機壞了,那是你的事兒,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你憑什麼讓我們賠錢?”
“真是搞笑了。”
林北眉頭一皺:“我的相機是被你兒子弄壞的,你們作為他的監護人,當然得你們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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