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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上。
郝思文依舊在滔滔不絕地質證。
然而卻始終是雷聲大雨點小。
甚至光打雷不下雨。
說了很多,又似乎什麼都沒說。
這麼一大堆話裡麵,最有用的就是一句萬金油的質證詞——
“不認可證據的證明力度。”
這句話說出來,就代表著這個律師找不到其他質證角度了,隻能用這話來應付場麵。
結果嘛..........
自然也是不需要多說,郝思文的質證根本站不住腳。
接著來到法庭辯論環節。
公訴人率先出擊,曆數趙昌明樁樁罪證,言辭慷慨,擲地有聲,要將他嚴懲不貸。
郝思文辯論的時候,氣勢依舊挺足,但..........
說出來的話,卻很沒有水準。
根本不像是一個有著豐富經驗,業務水平很高的律師能說出來的話。
在場不少人都心知肚明。
郝思文完全就是出工不出力。
如此情況之下,自然也是沒辦法扳回局麵的。
但趙昌明似乎並未察覺到問題,還挺樂嗬,覺得自己果然是請對了律師,聽著就很厲害。
由於是三個罪名,所以這場庭審耗費的時間還是相對要長一些的。
一直到下午四點多,接近五點,才結束了法庭調查。
“被告人,你可以進行最後陳述。”
法官吳明生看向趙昌明說道。
趙昌明立刻站起來,看了眼旁邊不遠處的郝思文。
後者立刻給了他一個“肯定”的眼神,以及小幅度點了下頭。
趙昌明得到鼓勵,信心大增。
揚起頭顱張口便來:
“法官大人!”
“本人雖然有錯,但本人不承認犯罪!”
“我隻是醫術稍微差了那麼一點點,以及在行醫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失誤,這也是我不願意看到的。”
“我願意給那些因為我的失誤而受到傷害,蒙受損失的病患賠償,賠錢,也願意提醒自己,以後多多注意,提高技術。”
“但你們說我是刑事犯罪,這話沒道理,我不承認的!”
“..........”
趙昌明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
反正意思很簡單,不承認犯罪。
話說到這個份兒上,可以說他已經徹底沒有機會了。
拒絕認罪,在合議庭看來,便是毫無悔改之心。
不知悔改的情況下,想要減刑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說不定還會因此給他加重刑罰。
吳明生敲響法槌,宣布暫時休庭。
半小時後重新開庭,宣判。
隨後,冷冷看了趙昌明一眼,起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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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律師,怎麼樣怎麼樣,我表現得還算不錯吧?”
“我可是嚴格按照你的吩咐,一直在拒絕認罪。”
“我感覺經過我的據理力爭,以及你幫我辯護,這個罪名肯定能擺脫,說不定待會兒我就會被無罪釋放了。”
“嘿嘿,郝律師,等我出去了,請你吃飯,好好犒勞犒勞你。”
趙昌明非常興奮地衝著郝思文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