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這......”
幾個民警都懵了。
啥年代了?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在那個“浪漫的民國”呢。
都特麼21世紀20年代了,居然還能發生這種離譜的事情。
所長也是眉頭緊皺。
內心異常憤怒。
無法無天!
簡直無法無天!
而此時,那些老閉燈們,愈發的變本加厲,罵罵咧咧。
“傻站著乾什麼?趕緊放人啊!”
“你們就這點能耐,就會欺負我們這些老實巴交的農村人,有本事,你們去抓那些壞人啊!”
“趕緊放人!我孫子再過幾天就要學校開學了,耽誤了他的學業,你們負得起責任嗎?!”
“放人啊,不放人我今天就不走了!”
“還真是無法無天了,穿那身皮就能隨便亂抓人啊?”
“......”
老閉燈們你一言我一語。
好家夥,那叫一個氣勢彪悍。
嚷嚷起來也是中氣十足。
所長一看,這麼下去也不是個辦法。
就不說這群人圍堵派出所會造成多麼大的負麵影響,單單是這些老年人站在院子裡,曬著大太陽,還氣呼呼的樣子,彆再中暑了。
所長走上前,抬了抬手說道:“各位,各位父老鄉親,大家先彆激動,聽我說。”
“我們警察絕對不會隨便抓人的。”
“他們是因為犯了法,所以才被我們帶回來進行調查。”
“而就在剛才,他們都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現在我們已經準備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了。”
所長話音剛落。
“你放屁!”
“我兒子就是賣幾個南瓜,犯什麼法了!”
“就是啊,你說犯法就犯法,怎麼了,你是天王老子啊?”
“賣南瓜都犯法,那全國幾億農民你們都抓起來得了唄!”
“......”
老閉燈們紛紛大聲叫嚷起來。
所長耐著性子道:“不是賣南瓜犯法,而是銷贓犯法。”
“那些南瓜是你們偷回來的,那就屬於贓物,而他們呢,明知道是贓物,還拿出去賣,這就觸犯了刑法。”
“這就是犯罪行為!”
“既然犯罪了,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長接著又把刑法中關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規定,用儘可能比較容易被理解的方式,講述了出來。
“大家聽明白了吧?”
“他們確實是犯法了,不然我們肯定不會隨便抓人的啊。”
所長的話很清楚了。
解釋得很明白了。
但是......
架不住這些老閉燈根本就不聽啊。
他們不是聽不懂,而是壓根兒就不想聽。
管你那些!
反正自家孩子被抓了,就是不行!
“我不管!什麼犯法不犯法的,那還不都是你們說的?我隻知道我兒子老實本分,不可能犯罪!”
“不是,就幾個南瓜而已,值多少錢啊?這都能小題大做的?”
“什麼偷!?你憑什麼說南瓜是我們偷回去的?那是拿,是拿懂嗎?”
“不管怎麼說,南瓜是我們拿回家的,你們要抓,有本事就來抓我們啊,你們抓他們乾什麼?他們隻是賣南瓜,又沒有偷南瓜!”
“我活了八十來年了,還是頭一次聽說,這賣南瓜居然是犯法的!”
“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