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江洋接受訊問的同時,另一邊林北也沒閒著。

他這人有一個特點。

要麼,不招惹你。

一旦招惹,那就不會手下留情。

打蛇不死,最後吃虧的隻會是自己。

既然這次已經對江洋忍無可忍,展開製裁,那麼林北就不會顧念曾經的半點情誼——說到底,也是江洋做得太過分了。

他不仁,那就彆怪林北不義。

所以,

林北展開了行動。

有“宗師級黑客技能”傍身,林北很容易就查到了江洋的底細,知道他數次借錢的理由都是編造的,並且也知道了他這麼缺錢是因為染上了網絡賭博的壞毛病,逢賭必輸,越賭越輸......

說白了,江洋已經成了一個賭徒。

而賭徒將會慢慢的失去人性,變得越來越貪婪,越來越無下限。

這樣的人,他必然會極度缺錢。

錢從哪裡來?

靠江洋自己賺?

他沒這本事。

以前還有份工作,但是在差不多三個月前,就被開了,原因是上班時間賭博,屢教不改,被抓到好幾次,後來公司直接給他開除了。

江洋失去了工作,沒有了收入。

賭博嘛又輸多贏少,甚至有時候能輸一整晚。

他沒錢,又需要錢,怎麼辦?

去偷,去搶?

有賊心也沒賊膽,有賊膽也沒那兩下子。

所以隻能借(騙)!

這樣的人,多半會廣撒網,不可能在一棵樹上吊死。

換句話說,

他大概率會跟不同的人借(騙)錢,除了林北之外,肯定還有其他人。

林北現在要做的,就是從這個方向查一下。

多找點被害人出來。

......

“劈裡啪啦!”

清脆的鍵盤聲響起。

林北雙手十指飛舞,簡直快到近乎產生了殘影。

一行行代碼被敲了出來。

很快,

一段腳本就編寫完成。

直接運行。

“唰唰唰!”

數秒之後,便有了結果......

“同事5個,大學同學8個,高中同學7個......”

“除了我之外,總共有20個人被江洋借(騙)錢。”

“金額從500到不等。”

“加起來共計是......!”

看著電腦顯示器,林北雙眼微眯。

“這家夥,短短半年時間裡,跟20個人借了超過40萬。”

“而且,一分沒還。”

“算上我的十萬五千塊......”

“這不就超過五十萬了?”

林北表情變得怪異起來。

五十萬。

這在詐騙罪裡,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數字。

詐騙金額五十萬以下,是“數額巨大”。

而超過五十萬呢,這就是“數額特彆巨大”。

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再加上,

江洋還是多次犯案,連續作案。

這性質可就嚴重了。

很刑啊。

......

如果說原本僅是林北一個受害者,最終上了法庭,還真不一定會罪名成立,而且即便罪名成立了,判刑大概率也會偏輕。

但如果有二十幾個受害人......

金額還超過了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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