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事情到了現在這樣的地步,已經不單純是錢的事兒了——當然錢也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江洋的態度。
他做得實在是太過分。
要麼是囂張叫囂“愛上哪告上哪告”之類的話;
要麼是裝死玩失蹤,主打一個根本不回消息;
要麼是騙錢騙感情;
......
就這種事情,擱誰身上,誰能輕饒了他?
真要是拿了錢就選擇調解......先不管彆人怎麼看,自己都得看不起自己。
而且眾人態度統一還有另外兩個關鍵因素:
其一,便是王成義在群裡剛發出來的一段話:“咱這案子幾乎是必贏的,贏了官司,江洋人得進去,錢他也得一分不少地還給我們!還有什麼比這樣的結局更加大快人心的嗎?我們憑啥調解呢?”
對啊,這錢,贏了官司照樣能拿到,還能出氣。
憑啥現在拿錢調解?
除非......
另一個因素,則是因為林北。
林北是何許人也?
人的名樹的影。
都送了一萬多人進去了,那是跟你鬨著玩兒的啊。
雖然現在大家合作順利,你好我好,一片和睦。
但誰能保證如果他們選擇拿錢調解的話,林北會不會突然大開殺戒呢?
有這樣的擔心也不怪他們,畢竟他們跟林北不熟,根本不了解林北的脾氣和行事作風。
不過這樣也好。
心有敬畏,倒是省去一些麻煩事兒。
......
見群裡眾人態度一致,林北還是頗為滿意的。
雖然他知道有些人可能並不是這麼想的,但鑒於這樣那樣的原因,最終還是隻能附和。
多少有點口不對心。
不過呢,怎麼想的這不重要。
怎麼做的才是關鍵。
林北道:“既然這樣,那還是由我出麵跟對方談,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大家,談是會談,但調解是不可能調解。”
“大家已經將這個案子全權委托給我來處理,所以如果大家都不準備調解的話,那我就代表大家出麵。”
“如果誰還是有意調解,儘快跟我說,到時候我會跟對方表明。”
群裡眾人都表示沒意見。
反正從一開始,他們就已經跟林北簽了委托協議。
相當於所有人都委托林北全權代表他們來處理這個案子的一切事宜。
從報案,到提供證據,都是林北在跑。
現在對方提出要調解,自然還是由林北來負責。
這很合理。
至於其他人......
其實隻負責湊個人頭就完事兒了。
相當於公費旅遊,公費吃喝。
基本不用付出什麼,可以說巴適得很。
見眾人都沒意見,林北又發消息道:“既然這樣,那麼接下來大家如果接到對方律師的電話,可以讓他直接聯係我,你們不必出麵,不必理會,一切交涉,由我來進行。”
“好,那就麻煩林先生你了。”
“北哥出馬,一個頂倆。”
“我知道北哥早就已經饑渴難耐了,現在就大開殺戒吧!”
“躺贏。”
“有大腿抱,傻子才自己C呢嘿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