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吵大鬨,大聲喧嘩,嚴重影響了派出所的正常運轉和辦公。
還辱罵他人丶惡毒詛咒......
並且現在又攔著不讓彆人走,這就是限製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
這是在乾啥?
往小了說,是不文明的行為。
往大了說,已經構成治安違法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拘留罰款的。
如果再鬨得嚴重一點......
保不齊就得構成刑事犯罪。
尋釁滋事罪了解一下?
非法拘禁罪了解一下?
......
所以,
即便考慮到王芳娥的情緒問題,但洪海洋也不可能一味地縱容她。
畢竟這裡是派出所。
畢竟她現在做的事情越來越過分。
哪知洪海洋這話一出口,非但沒有讓王芳娥有所收斂,她反而還愈發的激動了。
“你,你彆忘了你的身份!”
“殺人犯就在眼前不抓,你在這裡恐嚇我這個受害人家屬!”
“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天啊!”
“龍城的天黑了!!!”
王芳娥大喊著。
“媽!”
這時一道焦急的聲音從派出所外麵傳來。
緊接著便見一個看上去約摸三十八九歲,燙著泡麵頭的女人,踩著黑色靴子快步走了進來。
“小靜!”
“你總算來了。”
“你弟弟他......他沒了!”
“殺人凶手就是這三個人,現在警察要放他們走!”
王芳娥哭喊著。
來的這個女人,名叫李文靜,是王芳娥的女兒,也是李凱亮的姐姐。
聽到消息後便急匆匆趕來。
......
一聽母親這話,李文靜也急了。
急頭白臉道:“什麽情況!為什麽我弟弟死了,殺人凶手能這麽大搖大擺地從派出所走出去?你們到底想乾什麽!!!”
洪海洋是一陣頭大。
好家夥!
給老太太解釋半天沒解釋通,現在又來一個......
得,再最後說一遍。
洪海洋道:“李凱亮的死,是意外,跟任何人都沒關係,是他自己失誤出的意外。這三位不是什麽‘殺人凶手’,我們調查結束,當然就讓他們離開了。我完全能夠理解你們作為死䭾家屬的心情,但我們也要講理,講法,對不對?不能你們說人家是凶手,人家就是凶手。這一切,都要講事實,講法律的。”
李文靜皺眉道:“什麽叫‘講事實講法律’?”
“你彆以為我什麽都不知道!”
“我弟弟就是被他們三個人追死的!”
“他們就得負責!”
“如果他們不追,我弟弟會死嗎?”
這話一出,在場眾人的表情都變得有些怪異。
要不說是母女呢,這強盜邏輯,簡直是一模一樣的。
一張嘴就是“如果他們不追怎麽怎麽樣......”。
簡直無敵了。
......
洪海洋沉聲道:“他們追李凱亮,是因為李凱亮當街搶劫,而且,追的這個行為,跟李凱亮意外死亡的這個結果,並無必然聯係。”
“放屁!”
李文靜簡直侮辱了她這個名字,一點都不文靜,反而跟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