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吵大鬨,大聲喧嘩,嚴重影響了派出所的正常運轉和辦公。

還辱罵他人丶惡毒詛咒......

並且現在又攔著不讓彆人走,這就是限製人身自由,是非法拘禁。

這是在乾啥?

往小了說,是不文明的行為。

往大了說,已經構成治安違法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拘留罰款的。

如果再鬨得嚴重一點......

保不齊就得構成刑事犯罪。

尋釁滋事罪了解一下?

非法拘禁罪了解一下?

......

所以,

即便考慮到王芳娥的情緒問題,但洪海洋也不可能一味地縱容她。

畢竟這裡是派出所。

畢竟她現在做的事情越來越過分。

哪知洪海洋這話一出口,非但沒有讓王芳娥有所收斂,她反而還愈發的激動了。

“你,你彆忘了你的身份!”

“殺人犯就在眼前不抓,你在這裡恐嚇我這個受害人家屬!”

“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天啊!”

“龍城的天黑了!!!”

王芳娥大喊著。

“媽!”

這時一道焦急的聲音從派出所外麵傳來。

緊接著便見一個看上去約摸三十八九歲,燙著泡麵頭的女人,踩著黑色靴子快步走了進來。

“小靜!”

“你總算來了。”

“你弟弟他......他沒了!”

“殺人凶手就是這三個人,現在警察要放他們走!”

王芳娥哭喊著。

來的這個女人,名叫李文靜,是王芳娥的女兒,也是李凱亮的姐姐。

聽到消息後便急匆匆趕來。

......

一聽母親這話,李文靜也急了。

急頭白臉道:“什麽情況!為什麽我弟弟死了,殺人凶手能這麽大搖大擺地從派出所走出去?你們到底想乾什麽!!!”

洪海洋是一陣頭大。

好家夥!

給老太太解釋半天沒解釋通,現在又來一個......

得,再最後說一遍。

洪海洋道:“李凱亮的死,是意外,跟任何人都沒關係,是他自己失誤出的意外。這三位不是什麽‘殺人凶手’,我們調查結束,當然就讓他們離開了。我完全能夠理解你們作為死䭾家屬的心情,但我們也要講理,講法,對不對?不能你們說人家是凶手,人家就是凶手。這一切,都要講事實,講法律的。”

李文靜皺眉道:“什麽叫‘講事實講法律’?”

“你彆以為我什麽都不知道!”

“我弟弟就是被他們三個人追死的!”

“他們就得負責!”

“如果他們不追,我弟弟會死嗎?”

這話一出,在場眾人的表情都變得有些怪異。

要不說是母女呢,這強盜邏輯,簡直是一模一樣的。

一張嘴就是“如果他們不追怎麽怎麽樣......”。

簡直無敵了。

......

洪海洋沉聲道:“他們追李凱亮,是因為李凱亮當街搶劫,而且,追的這個行為,跟李凱亮意外死亡的這個結果,並無必然聯係。”

“放屁!”

李文靜簡直侮辱了她這個名字,一點都不文靜,反而跟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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