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長韓信,伍長朱皂是你殺的?”
軍法官去疾將事情經過的爰書草草看了一遍,抬起頭問被五花大綁,送到軍中法庭的高個青年。
去疾乃南郡安陸縣湖陽亭人,十多年前,他因匿名投書案被亭長黑夫緝捕,卻因為他的舉報,順藤摸瓜破了一樁震驚全郡的盜墓案,從此走上人生巔峰……
第二次伐楚,去疾在黑夫身邊任書佐,滅楚後,積功做了獄吏,後來在衡山郡鄂縣為獄掾。眼下黑夫在武昌營召集大軍,就調了豫章郡獄曹樂和去疾過來,擔任軍法官。樂為“軍正”,秩六百石,管軍隊,去疾為“軍正丞”,秩四百石,專門負責屯田、輜重兵。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去疾數月來,要應付各種各樣的案件,私鬥、逃亡、瀆職,一些小事,就直接交給屬下處理了,今日的案子,若非死了人,他也不會親自出麵。
有趣的人,眼前名叫“韓信”的什長,是自己跑來稟報的,麵對去疾的詢問,他不卑不亢地回答:
“稟上吏,伍長朱皂,是韓信依軍法所殺。”
去疾皺眉:“依軍法?但他的同鄉說,你是因為朱皂昨日當眾辱你,心中懷憤,故今日尋借口殺之。”
昨天的事,去疾略有耳聞,伍長朱皂當眾揭了什長韓信的短,說起他曾鑽人胯下的醜事,引得全營哄笑,韓信當時卻什麼都沒說,隻是靜靜地扒完飯,恍若未聞。
各營之人遂議論,說這韓信果然是膽小鬼,人人皆可欺之。
軍中最瞧不起的,便是慫包孬種了,朱皂洋洋得意,他本就看這個空降來的無爵之人不順眼,這回揭露了他的本來麵目,看韓信還敢不敢對他們吆五喝六。
誰料,到了第二天,這“膽小鬼”,就在林場的一根木樁上,手持斧斤,把朱皂腦袋砍了!
韓信一點沒有殺人後的慌亂:“我殺之,是因朱皂違反軍法,並非他當眾辱我。”
“犯了哪條軍法?”去疾不以為然,在他印象裡,這些小什長伍長,字都不識,也知道軍法?
“戰誅之法!”
韓信直接將原文背了出來:“什長得誅十人,伯長得誅什長,千人之將得誅百人之長,萬人之將得誅千人之將,左右將軍得誅萬人之將,大將軍無不得誅!戰陣之上,有亂行者誅,有敢高言亂令者誅,有敢不從令者誅!”
一字不差,過去是沒有學習的渠道,來到軍營這段時間,韓信可一天都沒閒著。
去疾詫異地將韓信重新打量:“你接著說。”
韓信道:“朱皂輕我,箕坐無禮,最重要的是,他不服我命令,還出言不遜,說我若有膽量,就殺了他,否則就也鑽一鑽他胯下。”
“我三次相勸,他卻依舊謾罵不休,韓信無奈,便援引戰誅之法,斬之。此來並非自首,而是帶回首級,向軍正丞稟明經過!”
去疾搖(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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