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柯和宋文瑞坐在她屋子的房簷下,一人一棒苞米,啃。
剛過秋分,早苞米剛掰下來,正是最新鮮的時候,大鐵鍋煮出來,咬一口香糯軟甜。
宋文瑞跟趙柯分享了他的心路曆程。
不管是對宋明傑的怨恨,對宋卓的嫉妒,還是對王英慧的新態度,趙柯都耐心傾聽。
“我跟我娘說,要養好身體,我慢慢長大能更好地照顧她了,我會讀書有出息,讓她吃不到苦,將來比宋卓的媽媽還要年輕漂亮。”
宋文瑞笑眯眯地說:“我娘很開心。”
人都會衡量利弊。
任何一段關係,跳脫出感情的左右,冷靜地審視,處理起來就會容易很多。
但這一步,往往極難跨越。
魏如月是這樣,宋文瑞也是。
人的需求有不同的階段,宋文瑞有強烈的情感需求,王英慧是他唯一的親人,他太需要親人,他太害怕失去親人,所以他們的母子關係由王英慧主導。
如今,王英慧依舊是他血脈上“唯一”的親人,未來很長時間依舊會是母子相依為命,但宋文瑞扭轉了思維,發現了真正害怕失去、急於掌控的人是母親,母子之間的感情供需關係就會重新排列。
趙柯想,他可能還需要一個確切地結果。
鄭美珠一家四口前一天到家,第二天就找宋明傑離婚。
宋家賠給宋文瑞一千塊錢,家底全掏空了,婚房是鄭美珠的,跟他沒關係,他就算惦記過也知道要不到。
宋明傑有了下家,也急著離婚,不過他長了個心眼兒,口頭說不要撫養費不行,得有協議。
鄭美珠已經知道父親做的事兒,不想跟他掰扯孩子的撫養費,隻要拿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順利離婚就行,就簽了個對雙方都有“保障”的協議。
宋明傑裝模作樣地惋惜了一下他們之間這麼多年的感情,就痛快地辦了離婚證明。
然後不到半個月,就跟新妻子結了婚。
新妻子二十九歲,父母雙職工,有幾個兄弟,都有工作,大哥還是個不大不小的領導,單看家庭條件不差鄭家多少,能拿出三百塊給宋明傑,很正常。
結婚之前,宋家父母和宋明傑都很自得,離了鄭美珠,還能找到這麼好的人家,是宋明傑有本事。
但倆人結婚第二天,新妻子就暴露了本性。
宋母讓新媳婦給一家人做早飯。
“做早飯?!笑死了,我憑什麼做啊,我跟他結婚可不是來你們家當保姆的。”新妻子頤指氣使,“我餓了,你們快去做!”
宋家人震驚。
宋母罵她一句,新妻子上去就給她一巴掌。
宋明傑發火,教訓她。
新妻子直接就跑回娘家,召來娘家兄弟,揍了宋明傑一頓。
宋明傑要離婚,新妻子的家人當然不允許。
於是,宋家雞飛狗跳的日子開始了。
新妻子脾氣極其差,什麼家務都不乾,還大手大腳,掙點兒錢全花在自個兒身上,從來不為家庭不為丈夫考慮,是個極度自私的性子。
宋母做好飯,新妻子挑三揀四,嫌這嫌那,吃完飯一撂筷子,就穿著漂亮的衣服出門玩兒。
宋家全家都得供養她,家務宋母乾,還得給兒媳婦洗衣服。
她拿著宋明傑的工資燙頭買衣服買化妝品吃吃喝喝,不給?不給就鬨得他們全家都不消停,家裡鬨完就在家屬院兒鬨,再不如意,就要去單位鬨。
宋家人欲哭無淚,後來才知道,她之前有過一次婚姻,對方條件很好,婚後受不了她,不到三個月,就強硬地離婚。
之後娘家請人介紹了幾個對象,那幾家從認識的人中聽說她的作風,都沒成,再後來也沒人給她介紹對象了。
她在娘家,娘家人也煩。
而宋家人永遠不會知道的是,鄭父牽線,雙方一拍即合,幫她“找”了宋明傑這麼個有穩定工作,沒有其他負擔,娘家還能壓製住的長期飯票,怎麼可能讓他們再離婚。
三百塊白掏嗎?
他們必須鎖死。
宋文瑞知道後反應很平淡,父親有新家庭,過得“幸福”,他們母子就都放心了。
宋文瑞現在是個母親雖然身體不好,偶爾會有一些小煩惱,但有錢慢慢長大的快樂的小學生。
·
趙萍萍比預期中回來的還要晚一些。
鄭家人剛走沒多久,趙萍萍就打電話回公社,告訴趙柯一個信息:省城那邊兒要優培、優養本地特色種豬,打算擴大原有肉聯廠的規模,打響本省肉製品的名聲,外銷出省。
趙柯對這個消息並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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