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類似於《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名偵探狄仁傑》、《施公奇案》此類的探案劇,唐寧前世看過不少,但親身經曆電視劇中的劇情,兩輩子都是第一次。
這是一件人命案子,古往今來,涉及到人命的案子,都是不得了的大案。
而且在這件案子上,自己的便宜嶽父遇到了麻煩。
唐寧昨天晚上就看完了所有的卷宗,案情其實並不複雜,也沒有多麼的曲折離奇。
死者是城外一個小有家產的員外,一個月前,被發現死在了自己的家中。
經過了捕快們多日的排查走訪,最終嫌疑被鎖定在死去趙員外的女婿身上。
趙員外膝下無子,和亡妻隻有一女,趙員外若是死了,家產自然要被女兒女婿繼承,按照常理來說,趙員外的女婿,這位叫做徐傑的男子,有足夠的殺人動機,但問題是,趙員外死的那天晚上,徐傑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他那天晚上在和朋友喝酒,很晚才回去。
案件查到這裡,按照以往的慣例,隻要對那徐傑嚴刑逼供一番,以這個時代的刑訊手段,除非是心智極堅之輩,若趙員外真是他殺的,用不了多久,人犯便會忍不住招供。
這也正是他那位便宜嶽父的麻煩所在。
自從他因為嫁女兒的事情得罪了靈州刺史之後,對方就視他為眼中釘肉中刺,就等著抓他的把柄。
這件案子是在永安縣發生的,涉及到人命大案,刺史大人嚴令永縣縣令限期破案,這無可厚非。
同時,朝廷這兩年整治酷吏,嚴令禁止地方縣衙濫用重型,屈打成招,一經發現,絕不輕饒。
因此,在審判重案大案的時候,是會有地方百姓站在堂外觀摩的,一旦動用重刑,眾目睽睽之下,違反朝廷禁令,靈州刺史便有了足夠的理由動他。
但若是不用刑,找不到證據,犯人是肯定不會招的,轄下出了人命案子,遲遲抓不到凶手,靈州刺史又有了理由動他。
自己這位嶽父,還真是作孽啊……
唐寧歎了口氣,心中為他的便宜嶽父默哀一句,提筆開始記錄。
公堂之上,鐘明禮臉色陰沉無比,看著堂下的男子,問道:“徐傑,你說你那天晚上在和朋友喝酒,當夜除了你們二人之外,可還有其他人證?”
那男子跪在堂上,麵露苦色,高聲道:“回大人,那日小人在王二家喝酒,身邊除了王二之外,就再也沒有其他人了。”
鐘明禮看著跪在徐傑身旁的另一人,問道:“王二,徐傑說上月十五的晚上,你們二人在你家中飲酒,他直到子時才離開,可有此事?”
不等王二回答,他便再次提高了聲音,說道:“你想好再說,人命大案,包庇人犯,按同罪論處!”
跪在地上的王二身體哆嗦一下,看了身旁的徐傑一眼,顫聲道:“回大人,小人所(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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