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1 / 1)

金環蝕 亦舒 1481 字 1個月前

——選自亦舒短篇選《金環蝕》兩年前今日,她離開我。一定要走嗎,我問。一定。她說。那日秋陽高爽,投下溫暖淡淡的影子,實在不似一個離彆的日子。於是她與父母移民到溫哥華。我跟著她的飛機去,請了假,陪足她一個月。初到貴境,情況十分亂,他們一家開頭住親戚處,不到三日,兩家起爭執,來不及忙不迭找房子,說來也好笑,我幫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學在彼邦做地產,很快找。─搬家最費神,何況是由一個城市搬到一萬公裡外的另一個城市。同彆家吵完,自家又分開兩幫人,吵起來,這次是她母親同她嫂子有意見。她很是煩惱。她本來對移民後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現在觀點有些改變。我並沒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說,安頓下來就會好的。我沒有看到她安頓下來就走了。在飛機場話彆,變成她送我,真是高招。我有點迷茫,一時間分不清誰離開了誰。溫哥華氣溫不算低,但也滿園黃金色楓葉,人們已披上大衣,特彆有離彆情緒。在這種地方談戀愛真是無瑕可擊,帶兩罐啤酒,到公園的圖騰柱坐下,便可享受一個下午。可惜她沒有留住我!當然,我也沒有留住她。這其實是愛得不夠,但當其時,雙方都沒有承認。蔡瀾說的,戀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愛得不夠,不必找彆的籍口。但我仍然愛上溫哥華,認為那是最美麗的城市。不是因為曾在彼處逗留過一個月,而是因為某一個人。我回來,她留下。匆匆兩年。升了級,加了薪水,在無數單身酒吧留戀過,才後悔與她惜彆。許多人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現在才曉得是真的。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個關係卻不容易,月色下音樂中,找美麗的異性共舞不算難事,不過生病時午夜夢回哪裡去找噓寒問暖的人。這兩年中,病過一次,喝醉了淋雨,沒脫衣服倒在地板上死睡,染上氣管炎,發高燒,那種滋味真不要去說它了。沒病死,但差些餓死。外頭買回來的東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會弄。不禁苦苦想起那時她在身邊,常在星期日下午為我弄吃的,日間是水餃之類,晚上往往做海鮮,好手勢,害得我不想出去同豬朋狗友夥。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不然為什麼,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銀相架裝起,放在案頭。久而久之,它成為擺設,永遠不想拿走。從前,我是不喝酒的。連抽一枝香煙都引得她大發嬌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現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傷心。我們開頭還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覺得沒意思,十張紙也比不上頰上一個輕吻,白浪費時間。但照片仍在案頭,銀架子變了色,有空抹亮,不知為了什麼,為了誰。幾百個日子,她應當早已渡過難關,建立新的社交關係。以她的魅力,不是難事。她並不是絕色女,皮膚是好的,白皙,稍微難為情,便會泛起血色,粉紅粉紅,可愛得很。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纖細,穿什麼都好看。平常不大化妝,略為妝扮,分外明豔。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溫哥華也還不是太多,她愁什麼出路呢,那邊生活又比較悠閒,大把時間培養感情。我們這一頭情況差得遠,每一刻空閒都用來賺錢,最近我連周末都利用上,接了圖則做,早七點半起床,做到晚上七點,熱水洗把瞼,吃簡單的晚餐,看完新聞,已經瞌睡。也不光為錢,時間總要過去,與其漫無目的滿城遊蕩,不如用來賺錢。不過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月小做三十日,完全沒有休息。這時連吸煙也上了癮。像我這樣的怪人,還挑剔彆人呢。每當誰要介紹女孩給我,並無興奮之色。彷佛次貨對次貨似的,他們總要把失意人同失意人拉在一起,像“安琪最近也丟了伴,不如介紹給他”或是“瑪麗人很好,不過是寡婦”等等。非要咱們淚眼對淚眼不可。心領了。兩年後,同樣的秋日早晨,亞熱帶的城市也沾了涼意,起床後做了濃茶,扭開無線電,坐在露台上抽煙,預備稍後開始工作。電話鈴響了。周末習慣不接聽任何電話,這是私人時間,不容騷擾,要約會的話,下周請早。不知恁地,今次居然去取過話筒。有位小姐叫我說話。我說:“我就是。”那邊笑,報上名字。我呆住了,她!但到底行走江湖日子已久,功夫頗為老到,略為一怔,立刻恢複原狀。“你在哪兒?”“酒店。”“回來渡假?”“找房子。”“不走了?”大吃一驚。“看看情形如何。”“不怎麼好。”“不是說已克服經濟衰退?”我但笑不語。“出來吃杯茶如何?”她問。我看著案頭的一大堆功夫,一出去就交不了貨,非得熬夜趕上不可,我最不能熬夜,人像僵屍,不能做事。於是說:“我這邊有親友在,一時走不開,”又覺太冷淡,“你把號碼留給我如何?”她也沒分辯,說了號碼,掛電話。我把熄掉的煙再燃起。不必害怕,仍是老朋友嘛,回來通個消息也是對的,不必怕她以為餘情未了。說罷又納罕起來,才兩年,怎麼匆匆忙忙竟回來了?生活不愉快?說明是回來定居,不是旅遊購物。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又巴不得叫她出來,問個一清二楚。這時思潮起伏,說怎麼都無法專心工作。是不該在周末聽電話,不應破例,一聽聽出事來。索性放下一切,推開圖則,換上衣服,撥電話到她酒店去。電話不住的響,她出去了。又輪到我留下字。躺在沙發上假寐,一邊考慮要以什麼樣的態度對她。先把銀相架收起來,免她誤會。小心的把照片自架子抽出,夾入一般照片簿。相架空了,順手收入抽屜。為什麼獨怕她看到?有不少女客來過這裡,都見過這幀照片,但給事主看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人會認為我長情浪漫,但她會氣焰頓生,認為我失去她會一生懷念。何必呢,我過得很好。一直等到傍晚,電話才再度響起來。我搶過去聽。“親友都走了?”她笑。“是,”我說:“你可有空?”“約了人晚上八點晚飯。”“剛夠時間同我吃杯茶。”“在大堂的咖啡室等,”她補一句,“對,提醒你,我胖多了。”我溫和的說:“再胖也能把你認出來。”掛線後把麵孔埋在手中,這一切一切還不是流露了真清,諸多掩飾有什麼用。駕車到達約好的地方,一眼就看見她。並沒有變樣子!仍然非常嬌俏,一直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外型,而是內涵。無論在多沮喪的時候,她都能引我發笑。除了一次,兩年前那次,當她說要離開我。我與她緊緊握手。她說:“今夜約好小張阿玉以及老蔣他們。都帶太太來呢。”沒有叫我,可見都明白我的事,知道我尚未忘情。不過今夜她見到我這班損友,他們一定來不及七嘴八舌訴彆後之事,尷尬極了。“為什麼回來?”我立刻間。“悶死了。”極乾脆。“你可以讀書。”“讀書比什麼都悶,唏,彆提了。”她居然也點著一枝煙,我瞪大眼。“我還喝酒呢,悶極時間無法排解隻得喝將起來,難怪那邊有那麼多酗酒主婦。”她笑。精神倒不壞,人是成熟多了,表情經過過濾,並沒有放儘。開頭是這樣的,以後熟了,就會有劇本以外的對白。“你好嗎?”她問。我點點頭。“有沒有把握機會發點財?”“沒有才乾,有機會也是枉然。”“怎麼客氣起來?”我陪笑,不知恁地,太久沒有同知心人說話,忘記坦誠的藝術,儘說些陳腔濫調,留太多的餘地。刹時間重逢,毫無準備,不知如何推心置腹。我呆呆的看著她,她隻是笑,倒不像失意的樣子。“他們說你不大出來。”“是,工作比較忙,好久沒在一起吹牛喝酒。”這時有個女慵模樣的人打橫抱著一個包裡過來。她站起來接過那個包裡。包裡忽然蠕動起來,我嚇一跳,才發覺那是個嬰兒。嬰兒!我從沒與一個小人兒那麼接近過,俯視他,他剛好睜大眼睛,打個嗬欠。在這之前,我也未曾想過嬰兒得打嗬欠,視作奇觀。“我的孩子。”她說。我震驚。孩子,她的孩子,孩子都生下了。“怎麼樣,可愛吧?”我看著那小小的人兒,一頭絲般儂發.紅紅的麵孔,才一個西柚那麼大,我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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